分享到:
索引号: j265612--2023-003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石岗镇 生成日期: 2023-11-1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成立石岗镇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浏览量:
  • 字体【      】

各村(社区)、各单位:

根为加强我镇文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经研究,决定成立石岗镇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长:熊芳芳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党委副书记

副镇长

杨洪星司法所所长

赖鹏亮派出所所长

员:社会治理办全体干部、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文物保护专职办公室,由杨振同志兼任主任。

二、文物保护工作组职责

文物保护工作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文物保护工作,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

三、各村必须服从镇文物保护工作组管理和指导,并在领导小组管理下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不得擅自对文物进行修缮,不得破坏文物历史风貌。

(二)协助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制定文物管理保护规章制度并上墙,并严格执行。

(三)加强防火、防盗措施。

(四)预防自然灾害破坏文物事故,发现隐患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及市文物主管部门。

(五)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预防文物安全事故发生,文物保护单位举行活动要提前按程序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南昌市新建区石岗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