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区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根据2020年全国、全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安排和民法典宣传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今年将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前后、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前一个月,组织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民法典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通过开展宪法和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让宪法和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活动主题
“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民法典集中宣传月”活动主题:学好用好民法典做知法守法好公民。
三、时间安排
国家宪法日:2020年12月4日
宪法宣传周:2020年11月30日(周一)——12月6日(周日)
民法典宣传月: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
四、宣传重点
1.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
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2020年全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等;
5.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
6.“七五”普法工作成就。
在以上重点内容的基础上,各乡镇(经开区)、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宣传重点内容。
五、具体安排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推进宪法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安排,2020年“宪法宣传周”、“民法典集中宣传月”,将重点开展“宪法、民法典六进”,即: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活动。
各主题活动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总牵头,由区司法局、区普法办统一协调安排,各主题活动牵头单位结合行业和地方实际,细化宣传主题,策划特色鲜明又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法治宣传活动。
(一)举行“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
基本要求:12月4日在长堎镇礼步湖公园举行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组织区直单位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牵头单位: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二)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民法典集中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基本要求: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集中宣传月”期间,各乡镇(经开区)结合实际,在本地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特点,积极参与宣传活动,充分结合部门特色、宣传单位的职能、工作举措。
牵头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三)开展宪法、民法典进机关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开展“学习宪法、民法典”主题党日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对宪法、民法典进行系统、全面解读,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宪依法依规履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牵头单位:区直机关工委
(四)开展宪法、民法典进企业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基本要求。
牵头单位:新建经济开发区、区国资总公司、区总工会、区工商联
(五)开展宪法、民法典进农村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宪法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有关规定、法治乡村建设有关规定等。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在乡村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文化广场、公园、长廊、橱窗、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南昌智慧法律明白人”平台等阵地,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
(六)开展宪法、民法典进校园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举办青少年法治知识竞赛和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将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通过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七)开展宪法、民法典进社区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基层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关于居民委员会有关规定,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八)开展宪法、民法典进网络系列活动。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民法典宣传活动,促进宪法法律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各部门要积极运用普法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及时播放、链接、转发宪法、民法典宣传活动。开展“民法典公益广告微视频微动漫”优秀作品征集活动,通过抖音、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展播优秀作品。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旅局
各单位、各部门要参照本方案策划制定本单位方案,统筹各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形成良好的宣传整体效果。
六、主要活动
(一)主场活动
12月4日上午,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长堎镇人民政府共同举办“12·4”国家宪法日主场活动。
(二)其他重点活动安排
1.组织开展2020年全区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工作。指导组织开展2020年全区公民法律知识考试。(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主办)
2.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开展生动直观的宪法法律教育(区直机关工委主办)。
3.在12月4日当天统一开展宪法宣传标语点亮城市地标活动,进一步在广大群众中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区委宣传部、区普法办主办)
4.发动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集中宣传月”期间深入社区集中开展一次宪法、民法典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主办)
5.深入新建经济开发区开展“三师”进企业送宪法民法典活动。(区总工会主办)
6.各乡镇(经开区)组织开展一次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学习宪法民法典知识培训,使宪法民法典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各乡镇普法办主办)
7.在车站、公交车播放宪法、民法典宣传片及优秀法治微视频作品(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主办)。
8.举办全区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区教体局主办)
各乡镇(经开区)、各单位要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区级集中宣传活动,要充分运用普法报刊、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全媒体,及时链接、转发相关活动,动员组织人员参加。要因地制宜,策划组织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重点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宪法、民法典宣传元素,让宪法、民法典看得见、找得到。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区全过程。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宪法、民法典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活动。各项主题活动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相关参加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组织广大律师、乡、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全体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要积极投身于宪法、民法典宣传的热潮中,做宪法、民法典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注重宣传实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反对形式主义,不搞花拳绣腿,不做表面文章,努力提高宪法宣传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组织宪法学习网上讲座、在线访谈、网络展览等,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要加强以案普法,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把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民法典宣传有机结合,把法治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强化工作保障。为保障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制作符合法治精神、贴近群众生活的宪法、民法典宣传作品,确保宪法、民法典宣传的准确性。要保障活动所需经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经开区)活动方案请于12月日前报区普法办,开展活动情况、信息、照片和工作总结请于12月31日前报区普法办。。
联系人:万彦琦
联系电话:83757033
电子邮箱:xjqpfb@163.com
新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新建区司法局 新建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