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乡镇:
为落实“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应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的要求,明确要求把宣传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新媒体上来,微信等新媒体凭借其便捷、及时的优势正逐渐成为法治宣传的重要窗口和主阵地。为落实好我区普法宣传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注范围
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乡镇全体工作人员
二、关注方式
微信搜索法治新建公众号进行关注。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动员,不断扩大公众号关注度和覆盖率,普法微信公众号将不定期开展形式多样、贴合实际的法治宣传活动,实现新媒体在法治宣传中主阵地的既定目标。各单位可将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信息、以案释法案例等素材及时报区普法办(投稿务求图文并茂、生动写实),区普法办将择优在微信公众号上刊载或上报市普法办。
请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乡镇将“法治新建”微信公众号的关注情况于4月9日(星期五)前报区普法办。
邮 箱:xjqpfb@163.com。
联系人:吴盟
联系方式:83757033
新建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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