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现将《新建区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建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新建区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率先“作示范、勇争先”的姿态,深入实施“强省会”战略,精准对标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奋勇拼搏、砥砺向前,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和落实普法责任制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着力抓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评估,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建贡献法治力量。
一、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人员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举办2023年全区“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引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打下坚实基础。
2.贯彻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列入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内容,促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按照要求推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
3.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走深走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师资力量持续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和各类普法阵地、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的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二、抓好重点法律普及,推进普法服务大局
4.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
5.继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用好民法典通俗读物、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民法典知识竞赛、民法典网络直播等载体开展宣传教育,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提高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
6.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守法普法专项行动,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
7.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联动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8.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积极组织发动干部群众参加“七一”前后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知识竞赛活动,营造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浓厚氛围。
9.加强年度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宣传解读。2023年全区重点普及“四法三条例一办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
10.加强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阐释。依托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地方性法规网上学习平台,组织干部群众参加地方性法规专题课程,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地方性法规,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公平正义,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11.提升法治文化阵地质效。进一步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品质,强化阵地管理,及时更新法治宣传内容,提高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的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加强对国家级和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动态管理,有效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12.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持续做好法治动漫微视频创作和参选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丰富“洪城法韵”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库,促进地方文化、民俗文化与法治文化有机结合,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积极参加第二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学习宣传活动。
四、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13.深入开展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把推动依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示范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照“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考评指标体系强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各项工作,整体提升全区守法普法工作质量。做好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推荐选送工作。
14.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20周年为契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评选力度,逐步推动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创评1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加强国家级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组织开展全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自查、初核工作,总结经验和成效。
15.加强“法律明白人”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举办“法律明白人”培训班。探索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社区、园区延伸,2023年全区各社区每个网格至少培养1名社区“法律明白人”骨干。进一步发挥“法律明白人”队伍作用,用好建好“法律明白人”工作站(室)等平台,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鼓励引导“法律明白人”参与基层法治实践。
五、认真做好中期评估工作,深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
16.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根据区“八五”普法规划、区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和全国、全省、全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改进措施。积极做好“八五”普法中期总结和成果宣传,广泛运用各类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八五”普法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做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相关工作。
17.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并进行公示。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做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18.完善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丰富南昌市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库,区属各司法、行政执法单位每季度报送一篇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其他单位、乡镇每年至少报送1个典型案例。继续推动公民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组织机关干部、企业职工、中小学师生、“法律明白人”至少参加1次旁听庭审活动。
19.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研力度。围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青少年学法用法、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乡村建设、依法治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等课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加强对新时代普法工作的研究和探索,全面提升夯实全区普法理论基础,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附件1:
2023年新建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项目推进表
序号 |
重点工作项目 |
具体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1 |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 法治思想 |
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普法骨干培训班重点课程 |
全年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 |
全年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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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
全年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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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突出宣传宪法 |
组织开展好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 |
2023年12月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
依托宪法宣传阵地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
全年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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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 |
2023年12月 |
区普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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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抓好年度重点普及法宣传 |
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
2023年6月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
在全区公民中重点普及“四法三条例一办法”,即立法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 |
全年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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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 |
2023年4月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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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干部群众参加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知识竞赛 |
2023年7月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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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干部群众参加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地方性法规专题课程 |
全年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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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
广泛开展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评选活动 |
全年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
推荐人选参评第二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 |
2023年10月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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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
做好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推荐选送工作 |
2023年12月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
开展全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自查、初核工作 |
2023年8月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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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和使用力度 |
开展“法律明白人”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 |
2023年4月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
举办“法律明白人”培训班、普法骨干培训班 |
2023年8月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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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建好“法律明白人”工作站(室)等平台,鼓励引导“法律明白人”参与基层法治实践 |
全年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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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
建立中期评估台账 |
2023年10月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
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
2023年10月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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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相关工作 |
2023年12月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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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 责任制 |
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并进行公示 |
全年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
9 |
完善以案释法制度 |
各单位、各乡镇全年向区普法办至少报送1-4个典型案例。 |
全年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
继续推动公民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组织机关干部、企业职工、中小学师生、“法律明白人”至少参加1次旁听庭审活动 |
2023年12月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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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调研力度 |
各单位、各乡镇向区普法办报送普法信息全年不少于12篇 |
全年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
各单位、各乡镇年内至少提交典型经验总结或调研文章1篇 |
全年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