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字〔2023〕38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新建区交通运输局工勤技能岗位晋升制度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1月10日
新建区交通运输局
工勤技能岗位晋升制度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晋升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考核晋升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岗位需要和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按照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突出业绩的原则,强化岗位目标责任,坚持以年度考核为基础,结合日常表现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对机关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进行综合考量,按程序做好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晋升工作。
二、考核岗位等级及对象范围
(一)考核岗位等级
机关事业工勤等级包括工勤技能二级(技师)、工勤技能三级(高级工)、工勤技能四级(中级工)、工勤技能五级(初级工)四个岗位等级。本次考核人员拟晋升的岗位等级为工勤技能二级岗位和工勤技能三级岗位。
(二)对象范围
局属各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中从事技能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本年度在编在岗工勤人员,可参加本次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晋
升考核。
三、申报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中专或初中及以上学历。
(一)单位有相应等级空岗的,按以下年限条件申报:
1.取得本工种技师资格并在技师岗位工作满5年,可申报高级技师;
2.取得本工种高级工资格并在高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可申报技师;
3.取得本工种中级工资格并在中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可申报高级工;
4.取得本工种初级工资格并在初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可申报中级工;
5.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或工人见习、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申报初级工。
(二)单位无相应等级空岗的,按以下年限条件申报:
1.工作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取得本工种高级工资格并在高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可申报技师;
2.工作年限满20年,取得本工种中级工资格并在中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可申报高级工;
3.工作年限满10年,取得本工种初级工资格并在初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可申报中级工。
(三)其他情形的处理
1.近3年内有任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发生重大责任
事故1年内,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者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期间的,不得参加考核。
2.近3年内连续两年考核优秀,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前6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证书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人员,按照单位有相应等级空岗情形申报的,本等级岗位工作年限可缩短1年,按照单位无相应等级空岗情形申报的,参加工作年限可缩短3年。此项政策不累加或重复享受。
3.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退伍军人,首次申报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晋升,从事本岗位相同工种工作满7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工;从事本岗位相同工种工作满12年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未达到年限要求的,从初级工开始逐级申报。
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晋升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四、 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
个人根据所从事的工种岗位按照申报条件,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 《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申报的职业(工种)名称、 等级原则上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个人实际从事岗位确定。原职业(工种)名称与公布的职业(工种)名称不一致的,可选择相近职业(工种)申报。确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本人又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公示了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可以申报与新岗位相近的同等级职业(工种)、并从取得新岗位同等级职业(工种)资格后的下一年度起,按规定参加高一级岗位考核晋升。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并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参加考核,并将结果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三)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业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个方面。可采取实地考察等方式,并结合所在单位日常和定期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四)合格人员确定、公示
考核结束后,各用人单位根据相关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业绩和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情况,报局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合格人员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主管部门报至区人社局进行核准,经会议研究后反馈至行政主管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人社局进行盖章。
(五)待遇兑现
实行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取得岗位等级聘任证书后,及时到人社局为其办理岗位聘用备案手续,从聘用文件下发的次月起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五、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26日启动机关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晋升工作,原
则上,在11月10日完成个人申请、资格审查、考核、合格人员确定、公示等环节的相关工作。具体时间暂定如下:
1.个人申请:2023年10月26日—10月27日
2.资格审核:2023年10月30日—10月31日
3.考核:2023年11月1日—11月2日
4.合格人员确定及公示:2023年11月3日—11月10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建区成立局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组长、局长张弛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涂继标同志任副组长,危小军、胡次宣、熊建成、熊向荣、叶斌为领导小组成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二)强化纪律监督。严格执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晋升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和精神。
(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