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字〔2024〕10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2024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5月11日
2024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统筹做好2024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结合《2024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工作要点》、《南昌市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要点。
2024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部门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狠抓责任落实,深化专项整治,加强督导帮扶,强化监管执法,深入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系,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坚持思想引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行业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行业宣传工作重点,进一步学深悟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作为行业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切实提升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2.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
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部署。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领导同志要求及部、省、市领导批示,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并部署落实,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3.扎实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按计划、有组织部署实施。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加大工作任务落实力度,加强安全投入,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取得实在成效。
4.扎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推动各单位、各部门持续深入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等为教材,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广泛宣传、深入解读,交流学习体会,强化学习效果。推动各单位、各部门通过开设专栏、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和小视频拍摄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活动,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5.全力推动各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按期完成。
二、坚持从严从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6.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判重大安全风险,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局安委会及各安全专委会作用,主动协调跨地区跨部门以及新兴领域等安全生产监管难题,推动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针对交通运输领域典型事故,加强教训汲取,举一反三,强化针对性防范措施。
7.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问题隐患闭环管理。依据企业规模类型、风险状况、信用等级等,优化安全监管方式,加强失信惩戒,将企业分类结果与行政许可、“双随机”抽查、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等相结合,从重事后处罚和惩戒向重事前事中监管转变。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互联网+监管”等方式,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加大挂牌督办、警示约谈、公布、通报曝光等力度,处理一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每季度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制度,抓好以案说法、以案促改。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落实《江西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压实责任追究办法》,对重大风险管控不力、重大隐患整治不到位等责任倒查,严格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畅通安全生产举报路径,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
8.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
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企业要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一次全面隐患排查;一次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预案的对标梳理;一次全员培训;一次反“三违”行动)、“十个一次”工作(即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一次、主持一次讲评会;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给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每年至少主持一次总结表彰动员会、向职代会做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员工承诺书)、组织一次知识技能竞赛、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组织一次知识技能培训),督促企业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按要求组织开展应急逃生等演练。加强重点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导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提取使用台账,如实记录提取和使用情况。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等手段运用,督促企业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加强对事故多发、问题隐患较多等企业安全生产指导帮扶。对于管理层级较多的企业,发生较大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9.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逐级制定2024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暗访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暗访和督导帮扶。针对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等,采取“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和主流媒体曝光等的方式,对不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和列为重点监督检查的对象,加大暗访检查力度。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企业和环节驻点督导帮扶。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严格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及时等进行通报曝光。
三、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10.加强安全生产风险源头管控。严把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关口,深化地质勘察、科学选线选址,合理避让易发生地质灾害等危险区域,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加强实车配置核查和信息比对,严禁不符合标准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通过年度核查、市场检查等方式加强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动态管理。强化互联网、大数据技术运用,健全安全风险形势研判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影响行业安全生产系统性、区域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升风险超前预判和防控水平。充分发挥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监察系统作用,继续推动“安责通”APP(企业端)落实到企业,指导帮助行业企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11.严格重点时段行业安全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形势超前研判,加强重点时段预警调度、应急准备、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元旦、春节、全国两会、劳动节、国庆节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时段,强化现场安全监管,推动监管执法力量对不放心、不托底的部门和单位实施驻点督查。
12.深刻汲取教训,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质量。对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和工程建设等领域典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组织第三方等专业技术力量,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分析,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对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组织行业企业及监管单位相关人员观看《江西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典型事故警示录》和《成渝环线高速公路“2.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牢记教训,警钟长鸣。
13.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按照“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和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要求,对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四、坚持系统治理,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14.道路运输方面。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运输企业和车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控和管理。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成效,推动健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长效机制。联合公安部门研究健全重型载货汽车安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强化信息共享、执法协作和重点监管,严厉打击疲劳驾驶、脱离动态监控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货车司机“平安守望”行动,推动重载货车驾驶员和家人共享车辆行驶动态。加强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接驳运输,不断提升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营运客车驾驶员警示教育,提升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技能。持续聚焦高风险“人车路企”,开展深化“三个一律”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不断推动化解存量隐患,控制新增隐患,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
15.水上交通方面。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健全水上交通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协同处置。开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风险专项治理,保持对危险货物谎报瞒报严厉查处的高压态势。开展船舶检验(含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质量专项督导整治行动,全面运行‘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机制。持续推进‘夜游船’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问题专项整治。强化电动船舶关键设备和船员适任能力监督检查。开展船员培训质量提升年活动,提升船员履职能力。定期开展水上安全知识线上线下宣讲活动,切实提升全社会水上安全意识。强化以案示警、以案释法,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6.港口码头方面。深入推进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问
题专项整治。加强普通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管理研究。完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制度,推动油气化工码头港口作业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范和强化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管理。按计划开展港口安全检查,督促加强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港口客运码头安检查危等。
17.公路运营方面。会同公安部门坚持和优化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提升联合执法效能。积极探索并大力推进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加强大件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强化大件运输通行监管智能化,进一步提高未经许可擅自上路行驶、车证不符、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发现查处能力。及时封闭尚未实施改造整治的技术状况评定为5类的公路桥梁和隧道。
18.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方面。开展施工驻地和人员密集作业场所防灾专项治理,提升灾害安全防范能力。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指导参建单位完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加大现场监督执法力度,推动现场管理网格化。加大工程建设转包、违法分包查处力度。加强桥梁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管控,强化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管理。
19.城市轨道交通方面。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关键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夯实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基础。健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保护区协同管理机制,指导运营单位加强保护区巡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配置等应急准备,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对载客列车脱轨,相撞、大客流踩踏,保护区结构垮塌、站区淹水倒灌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20.消防和燃气安全方面。做好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压实各单位,各部门火灾防控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持续开展交通运输系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燃气行为。
21.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方面。组织召开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局际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跨县区、跨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聚焦公路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防护,加强上跨铁路桥梁管理、加大公铁水并行地段排查整治、加强铁路跨公桥梁和跨航道桥梁防护。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快推进重点铁路道口“平改立”工作。
五、坚持强基固本,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安全发展
22.强化农村公路本质安全。强化农村公路本质安全。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深入排查治理事故多发点段和临水临崖等风险隐患路段,提升农村公路防灾减灾能力。
23.提升人员安全素质。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和专业执法力量,开展安全生产轮训,提升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持续推进运输企业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两类人员”、危险货物港口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重点岗位安全考核。加大对船员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监管,优化船员考试评估。开展港口危险货物从业人员劳动技能竞赛。推广开工“第一课”讲安全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应急知识普及。用好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平台,形成矩阵立体式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加强安全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24.强化安全科技支撑。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应用和成果转化,用好用足4G视频动态监控和主动预警装置等科技化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车辆的不安全状态、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全面推广“互联网+执法”,推进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充分运用“互联网+安全生产”等手段,强化交通运输安全风险感知、形势分析研判、智能监测预警,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效能,提高应急处置效率。积极推广《安规e码通——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工具书》和“安规e码通”微信小程序,提升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水平。
25.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在基层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持续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责任具体化,打通安全监管压力有效传导到企业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推动网格化管理走深走实、落地生根,形成长效机制,提升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六、坚持协同高效,强化交通运输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26.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开展基层应急力量摸底调研,全面掌握本行业应急力量总体情况,建立完善以交通运输专业队伍和行业企业队伍为基础、社会志愿者力量为重要补充、专家队伍辅助决策的行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增强应急运输保障能力,分级分类建立全区应急运输储备力量。
27.强化应急准备。重要时段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加强信息化技术和先进科技手段在应急工作中的应用,完善信息报送机制,严格落实信息报送要求,畅通突发事件报送渠道,加强与气象、应急、公安交管等部门的联勤联动,加强恶劣天气动态调度,强化预警预测能力,有针对性部署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准确、规范报告行业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紧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