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区直各医疗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的通知》和江西省老龄办《关于印发<江西省“智慧助老”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维护老年人在信息时代下的合法权益,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推动老龄社会信息无障碍建设,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6月底前,抓紧出台实施一批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最迫切问题的有效措施,切实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要。到2021年底,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养老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推动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更加普遍,传统服务方式更加完善。到2022年底,通过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志愿服务、强化技能培训、加大宣传力度等措施,使用智能技术帮助老年人更好地适应信息社会发展,让更多老年人用得上、愿意用、用得好智能技术,充分保障在全社会智能化飞速发展过程中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实现老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智慧助老”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列区老龄办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督促落实。协调各成员单位推动以老年人面临的实际困难为导向,制定具体措施予以解决。将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纳入年度“敬老月”活动,倡导全社会推动、关注、参与“智慧助老”行动。将在“智慧助老”行动中事迹突出的机构、企业和个人纳入全区“敬老文明号”和全区“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表彰推荐范围。
(二)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志愿培训服务。培育壮大老年志愿服务队伍,在全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导诊台增设老年人就医志愿服务岗,鼓励在金融服务、政务便民、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涉老服务场所增设志愿服务岗。组织涉老相关社会团体、志愿服务组织等,面向老年人开展以智能技术运用培训为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动员社区服务人员以“一对一”或“一对多”形式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智能技术培训,提高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
(三)充分发挥老年大学在智能技术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区老年大学(学校)、城乡社区老年学习点等增加智能技术运用学习课程,通过给予适当激励、授予证书等方式调动老年人学习运用智能技术的积极性。将认识风险、预防受骗等知识列为老年教育的必修课程,帮助老年人掌握防骗的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信心。
(四)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老年人可以接受的传媒渠道,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消除对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的恐惧和排斥心理。通过推广“银耀赣鄱”老年人服务平台,鼓励老年人主动学习网络技能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知识,切实增强风险意识。
(五)加强智能技术运用和防骗知识的科普宣传。以普法宣传为抓手,加大对网络诈骗、电子通讯诈骗案件的曝光和宣传力度,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力量,深入社区、农村、敬老院,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手册》、《常用法律知识问答》等普法宣传资料,为老年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现场受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提高老年人防骗知识技能的知晓度,引导全社会增强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责任意识。告知老年人可由其亲友在网上代为咨询和申请,帮助老年人获得便捷的法律服务。继续拍摄“老年人防诈骗”系列普法短视频在抖音平台、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六)提倡家庭成员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切入点,将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纳入其家庭成员照护培训内容,引导家庭成员帮助老年人提升智能技术运用能力,帮助老年人甄别各类不实信息。尊重老年人保持原有的生活方式,在银行、医院、购物、出行等必须运用智能技术的场所内,为老年人家庭成员代办提供便利和支持。
(七)大力开展智能产品社会募捐活动。在全区范围内依法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动员爱心企业、社会人士以及通讯公司为城乡贫困老年人捐赠智能产品,减免通讯服务资费,帮助贫困老年人解决无智能产品可用和服务费昂贵的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行动启动阶段(2021年2月)。印发工作方案,启动实施“智慧助老”工作。
(二)深入推进阶段(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各单位要围绕工作目标,尽快对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开展个案排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相关工作进展和政策举措请于2021年6月10日前报市老龄办。市老龄办将择优向省级推荐。省老龄办将组织开展调研评估,积极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对“智慧助老”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将各地、各单位行动中形成的经验和做法择优向市级推荐。市老龄办将在全区推广,并作为典型上报全国老龄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发挥老龄委的议事协调作用,协调动员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开展“智慧助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台账,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新媒体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智慧助老”工作的有益做法、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倡导全社会关注参与“智慧助老”行动,弘扬尊重和关爱老年人的社会风尚,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
(三)加强评估指导。各地、各部门要注重对“智慧助老”工作的评估,跟踪分析涉及本地、本相关部门政策措施实施进展及成效,对于组织活动踊跃、活动效果显著的城乡社区、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于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的予以督促整改,坚决防止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恶性事件发生,切实保障“智慧助老”工作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