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强化政治引领,立足发展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发挥统计三大职能,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统计保障。现将2023年工作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区统计局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抓好开局之年各项统计工作,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2023年1-10月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地区生产总值(GDP)前三季度完成283.42亿元,按可比价增长2.8%;
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前三季度完成140.86亿元,增长7.0%;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前三季度增长5.7%;
4.固定资产投资1-10月上报增幅7.0%;
5.工业投资1-10月上报增幅111.0%;
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月完成29.48亿元,同比增长12.6%;
7.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1-10月上报36.26亿元,增长15.4%。
二、坚持政治引领,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
(一)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始终坚持把党性教育、党史学习作为党组“第一议题”,制定《新建区统计局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支部会议和党员大会、购买党的最新理论知识书籍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史知识,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以实现党的理论知识与统计专业知识相结合,增强党的理论在统计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持续推深做实“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干部自学,持续开展“双周大讲堂”等形式,加强理论学习,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对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党的二十大辅导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重要文件及书目做到精读深读,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学出成效。
(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集体警示教育谈话制度;常态化组织学习党规党纪、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典型案例通报和统计违法行为警示案例。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及时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根据人员和岗位变动,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四)扎实推进统计督察整改和警示教育专项工作。
2023年区统计局把配合做好统计督察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一是全力做好督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滕晓宇任组长,分管领导周家耀任副组长,其他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的沟通协调、问题反馈等各项工作。二是全力配合做好整改各项工作。三是认真传达学习讲话精神。区统计局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4次专题会议,分别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围绕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充分发挥统计职能开展专题交流研讨。根据贯彻落实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省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新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工作措施,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
三、扎实推进“五经普”,为摸清经济家底奠定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宣传。按照工作部署,成立新建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街道、管理处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制订新建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初步方案,并通过实地走访、线上宣传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二)精准指导填报,投入产出调查有序推进。
积极组织全区投入产出调查单位统计人员、乡镇、经济开发区、街道、管理处专职统计员参加全市“五经普”投入产出调查布置暨电子台账培训班。
截至11月22日,全区共清查登记5.42万户。
1. 单位登记情况。全区已清查登记单位1.45万户,以单位底册为基数填表率83.7%,居全市第1位;按税活单位为基数填表率153.7%,居全市第4位;其中,税务活跃单位已登记0.85万户,填表率90.1%,居全市第4位。
2. 个体户登记情况。全区已清查登记个体户3.97万户,填表率116.1%,居全市第8位。
(三)积极开展试点,积累经验做法。为进一步积累普查工作经验、熟悉普查流程、深入查找问题、完善普查方案,加强了对非一套表(规下)单位台账收集分析汇总及一套表(规上)单位企业数据衔接分析工作,开展了明年普查登记增加值核算指标匡算工作,落实普查数据与GDP快报的有效衔接。我区多次召开五经普专题会议,在总结前期清查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对明年普查登记影响较大一套表及非一套表单位基础数据指标数据监测分析,压实属地责任,摸实摸准企业实际经营状况,为明年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四、当前统计工作面临问题
(一)统计基层基础仍较为薄弱。企业层面,由于企业规模小,统计人员均以兼职为主,甚至部分企业的统计人员由代理会计中介兼职,人员变动频繁,业务不精,影响数据质量。乡镇层面,部分乡镇统计队伍力量依旧较弱,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难以保证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二)统计服务仍需砥砺前行。2023年以来,区统计局积极开展统计服务大走访、各专业培训会议等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支持,但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要指标的监测预警和统计分析质量还有待提升,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有待加强。
(三)五经普开展仍需积极推进。一是收集上报非一套报表单位台账填报质量不高,企业配合意愿不强,摸准、摸实真实填报状况存在一定困难。二是由于各部门针对普查所需的指标标准不统一,有些部门数据陈旧,部门资料的收集整理难度非常巨大。中小企业、个体户基础资料不健全,调查对象不愿配合、少报瞒报等客观问题将依然存在。
五、2024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统计局将认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以及市委、区委会议部署要求,坚持“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不断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担当使命、真抓实干,不断推动新建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
(一)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统计系统党员干部将一以贯之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履行统计工作的职责职能,坚持把握好统计工作的重要遵循、根本方向,强化依法统计、守牢工作底线,提升数据质量、服务经济发展,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立足本职岗位,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为推进新建统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扎实推进依法治统,筑牢统计造假底线。牢固树立统计系统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属性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完成各项统计任务,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生命线”意识,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提高统计执法力量、提升执法检查效能,明确责任分工,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对统计违法违纪重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不断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扎实做好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三)持续夯实基层基础,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一是完善专业人员一线指导机制。组织对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的企业开展行政指导,重点帮助其对照标准,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明确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二是继续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培训。有针对性地对基层统计员开展统计知识、技能、法规培训,提高培训人数及培训频率,优化培训方案和课程设置,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全面加强工作统筹,扎实开展经济普查。根据国家、省、市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综合试点工作,确保综合试点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积极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开展“五经普”宣传,为经济普查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持续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后续工作。
(五)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牢牢守住廉洁自律底线。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正本清源,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不折不扣推动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统计体制、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等一系列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确保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督促全局上下深刻汲取案件教训,时刻保持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完善制度机制,让全局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高质量统计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南昌市新建区统计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