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区民政局牢记“民政爱民 民政为民”的工作宗旨,全局干部职工兢兢业业,埋头苦干,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22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全面加强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实践能力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认真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人员的理论水平。同时,通过开展集中学习、邀请专家讲党课等形式,组织全局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内容,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努力做到真学、真懂、真用。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树好民政形象。着力在完善党建工作计划、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等方面下功夫,坚持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努力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纪律约束,狠抓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深入查找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持续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发挥兜底保障职能,努力改善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一是加强对低保及特困人员的动态管理 。全面完成城乡低保提标提补工作。经区政府批准,我区低保标准由795元/月提高到855元/月,城乡特困标准由 1035元/月提高到 1120元/月。2022年1-12月新增低保对象625户1307人,清退484户1030人,截至目前,全区共有低保对象9568户18842人,累计发放资金15055.6490万元;全区共有城乡特困1125人,1-12月新增83人,退出108人,动态管理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发挥临时救助作用,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强化临时救助功能,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托底线作用。截止12月底,我区共救助702人次,其中低保对象353人次,特困对象16人次,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29.34万元。2022年3月16日疫情发生以来,我区共救助13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7.25万元,其中封控区、管控区救助困难群众38人次,4.95万元。三是持续加强对已享受精简退职救助人员的管理工作。2022年1至12月,共发放精简退职人员救济金564810万元,全区享受精简退职救助人员60人。
(三)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养老保障水平
一是加强监管,继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5月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敬老院管理的通知》(新民字〔2022〕23号),对乡镇敬老院的日常管理进行了规范,建立健全了区民政局对养老机构财务管理的核查机制。二是推进养老机构硬件建设。积极推进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各单体工程主体工程已完成,一般装饰工程完成95%,安装工程完成92%,室外工程完成80%;累计完成总工程量的90%左右。全面推进长堎街道、望城镇的2个嵌入式养老院建设,现已全面完工。积极推进石岗镇敬老院重建,目前已完成主体楼建设。三是推进服务能力建设。通过公开招聘方式选定了3家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企业,已在象山镇、石埠镇、长堎街道开展运营;完成了500户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床并开展上门助老服务。
(四)增强社会监管能力,持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有序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围绕“绿色殡葬、文明礼葬”目标,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确保遗体火化率、骨灰规范安放(葬)至公墓100%,杜绝新的散埋乱葬现象发生。清明期间,西山万寿园墓区、洪福人文纪念园、各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历史埋葬点(祖坟山)以及辖区内其他墓园一律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实现封闭管理。二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文明祭扫工作。结合元旦、春节、清明、中元节、冬至等重要时期,加大宣传力度,期间印发张贴宣传公告3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800余条,发放《推进移风易俗厚养礼葬倡议书》2万余份,《中元文明祭祀倡议书》5000余份,并通过推送短信、社区小喇叭广播等方式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积极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加强禁燃工作管理力度,采取“空中无人机+地面”、“人防+技防”的措施,全力做好环境秩序保障工作,巩固文明城市创建,建设美好家园环境。三是持续加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日常管理维护。安排专人进行打扫卫生及环境整治,并加强管理用房、植树种草绿化、道路排水等配套项目的建设,今年已下拨财政资金500万元用于公墓改造提升等项目,为群众提供庄严肃穆的祭扫场所,巩固殡葬改革成果。自5月中旬开始实行丧事简办报备制度,对于当日亡故人员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民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流程跟踪监管,倡导丧事简办、宴席不办,尽最大可能控制人数、缩短天数,防止人员聚集。截止12月27日,丧事报备1977人。通过倡导丧事简办节约办丧费用、倡树文明新风。四是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联系、微信通话等方式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行政策宣讲与了解生活学习状况。春节期间共发放慰问金20万元。1-12月份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2830人次,316万元。截止12月底,全区有孤儿1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40人,农村留守儿童770人。同时,加强部门配合,积极做好留守妇女关爱工作。五是规范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目前全区成立社会组织263个,其中社会团体8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79个。2022年撤销登记1个,限期整改1个,正在办理注销3个,新设立28个。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1466个,涉及志愿服务、公益慈善、文体活动、便民服务等。六是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与发放工作。今年1月至12月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23014人次,共计金额986.449万元。其中,发放生活补贴69600人次,合计5579.68万元;发放护理补贴53414人次,合计428.481万元;今年1月至12月发放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补助1993人次,共计金额124.45万元。七是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年初以来,共组织上街巡逻40余次,资助流浪乞讨人员90余人次,为4名流浪乞讨人员找到亲属护送回家,接回在外流浪的本区人员7人次。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一是基层民主自治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在指导村社区做好民主管理、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上下功夫。年初以来,指导各村(社区)结合属地实际,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婚丧嫁娶、移风易俗等内容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让村(居)民在修订、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落实民主自治。持续抓好《基层民主协商工作指引》的修订完善工作,切实让民主协商合法合规、取得实效。同时,指导各村社区进一步建立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涉及村社区集体利益、重大事项等敏感事务做到及时公开,接受村(居)民监督。二是服务工作水平逐步提升。落实村(社区)自治工作检查机制,面对面指导村(社区)干部自治工作开展办法和工作要求,提升村(社区)干部工作水平;参加江西省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活动,树立典型标杆,营造学榜样、赶榜样的氛围,进一步提升村(社区)干部工作热情和工作水平。针对长堎镇社区优化调整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46名,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提升服务水平;严格落实“365天不打烊”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值班,确保延时便民服务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村(居)民获得感、幸福感;打造幸福社区,区分五星、四星、三星标准,依托社区平台,结合属地实际,对照标准要求打造人民满意、生活舒心、办事便捷的幸福社区;为进一步落实每300户左右配备1名社区工作者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幸福指数,根据乡镇上报、区审核的步骤,通过拆分、新设立等办法,增加16个城市社区,进一步减轻现有社区工作压力,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做好离任两老提标工作。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对全区已享受离任两老补助人员进行再审核,区分三档提升补助标准。建立定期审查制度,动态管理离任两老补助享受人员,及时补充和销除不符合资格人员。
(六)稳步推进区划调整,完善界线勘察联检资料
一是长堎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对长堎镇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撤销长堎镇设立长堎和欣悦湖2个街道办事处。二是配合市民政局完成流湖镇划红谷滩区的申报工作。主要是收集自然资源分局、区委编办等单位基础资料,起草申报材料,收集并上报征求的各级意见,组织协调配合省民政厅开展区划调整的调研座谈活动。三是编写《江西省行政区划简册(2022)》新建区部分简册。做好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区域面积等数据收集工作,并将湾里管理局和南昌经开区资料,汇总写入新建区简册。在区划调整变更方面增加了蛟桥镇,删除了厚田乡,老屋村和璜溪村行政区划分别落在乐化镇和生米镇维持不变。四是完成2022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2022年新建区有7条乡级(长堎镇与望城镇界线因区划调整重新勘界未联检)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其中本区乡级界线有4条、湾里管理局2条、南昌经开区1条。目前已完成了6条乡级界线联检报告,由区政府上报市政府。同时配合完成1条市内县级界线、1条跨市县级界线联检任务。
(七)加强地名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成果转换水平
一是积极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验收评审。年初,市地名专家组成员对我区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项目进行验收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市级专家评审组对我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项目评价较高,认为内容全面、编写格式规范、质量较高,通过了评审。二是组织开展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按照省市要求,6月份完成国家地名信息库1-6类地名信息数据更新、完善3800条地名信息内容,并且对近两年新增地名和行政区划调整变更的界线、地名进行录入。为了全面提高国家数据库信息整体质量,在省市没有要求的情况下,主动作为,安排资金和人员对其它7-11类国家数据库信息进行更新。同步更新完善南昌市区划地名管理系统信息,为社会提供新建区准确的地名信息服务。三是完成住宅区、楼宇命名移交工作。根据国务院发布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的相关规定,将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工作移交区住建局,报民政部门备案,时间从5月份开始执行。1-5月份受理完成住宅区、楼宇命名申报4件。四是加强地名标志的维护管理。及时处理路牌脱落、歪斜、模糊等问题8起。
(八)持续推进社工站建设,不断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一是汇同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四部门转发《南昌市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增强基础民政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召开全区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推进会。
二是积极组织辖区内的社区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奉献爱心,服务社会。三是积极争取资金推进社工站建设,目前建有16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和1个总站,区政府投入260万元,每站安排15万元用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每个社工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人,主要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领域社会工作服务。
(九)加强监督检查,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管控,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根据防控要求,及时组织对全区14家养老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新入住老人接收及全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持续加强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指导督导,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每日零报告制度。二是部门协助,妥善解决遗体接运问题。疫情期间,针对长堎镇等封控区情况,及时制定遗体处理应急方案,争取市民政局、市殡仪馆支持,做到“一事一办、随办随结,闭环管理、录像备查”,积极满足群众殡葬基本需求,落实殡葬综合改革政策,达到绿色殡葬目标。三是全面排查,及时开展救助工作。坚持“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的原则,针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及时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或 “小金额先行救助”。及时将流浪乞讨人员及因疫情原因导致无法回家的滞留我区人员安置在新凯轩商务宾馆,并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轮流进行执勤,保障其基本生活。四是积极作为,主动到挂点社区开展帮扶活动。一方面派出人员到挂点的凤凰山社区辅助开展核酸检测信息录入和秩序维护工作,在每轮全员核酸检测过程中,我局平均录入信息近3000人次。另一方面主动协助挂点社区加强对进出卡口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扫码、登记等制度,平均每天登记出入人员约200人。五是分类整理,及时进行数据分发与汇总。每日对上级下发数据进行分类整理,最快速度分发至各乡镇摸排管控,并反馈上报管控信息,做到日结日清、不漏一人。同时,认真做好疫情防控《赣通码》解码等工作。
(十)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企业走访活动,深入宣传惠企政策。疫情结束后,我局及时安排37名干部,对250余家企业进行上门走访,了解企业需求,宣传惠企政策,畅通政企沟通的渠道,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扎实推进局机关疫情防控工作。一方面,通过不定期抽查局机关人员核酸检测情况,督促大家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另一方面,安排专人负责局机关外来人员的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等各项要求。三是持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局机关用房安全、用电线路老化、消防设施设备、食堂用火用气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夯实各项低保管理制度,实现应保确保,持续加强低保数据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继续深化殡葬综合改革工作。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持环境庄严肃穆。持续加强火化后骨灰流向监管,确保规范安放在公墓。积极推进以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骨灰安置,更好满足具有新建区户籍居民群众殡葬需求。
(三)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全面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颐养之家助餐管理,推进已建社区嵌入式养老院的运营。二是加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监管,建立定期核查制。三是积极开展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培训。
(四)持续提升基层政权建设水平。一是继续做好幸福社区打造验收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全区村(社区)“365天不打烊”延时服务工作要求抓好落实;三是指导新成立社区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工作;四是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做好社区干部培训工作;五是做好对离任两老、社区工作经费、社区工作人员薪资的发放工作。
(五)不断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水平。一是加强行政区划管理,规范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审批程序,完成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二是完成地名普查成果转化项目扫尾工作,督促技术单位印刷出版地名书籍类、地名图类和系统软件交付使用。三是加强地名命名和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
(六)进一步规范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和重度失能残疾人照顾和托养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全面排查、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等措施,切实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和重度失能残疾“照顾和托养”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多领、冒领、错保等现象发生。
(七)积极推进社工站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加快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鼓励引导社会工作者参加职业水平考试。二是深化志愿服务实践,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进社会工作者+志愿活动。三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吸引社会工作人才提供更好的优质专业服务,积极孵化社会服务组织,加快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