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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0472-0756-1310-0246-268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0-04-1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区财政局:坚持绩效导向 强化以评促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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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和预算法要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逐步深入,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大幅拓展。我局为深入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9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一、明确评价范围。区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申请安排的2019年度所有财政项目资金(既包含部门预算内的项目资金,也包含追加的各项专项资金)。

二、健全评价方式。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分为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三种方式,三者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有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三、履行责任主体。各主管部门是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牢固树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所有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自评,评价对象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纳入部门评价的项目数量及金额不得低于部门所有项目数量和金额的60%(扶贫项目资金须全部开展部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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