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建区财政局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建立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围绕“保障履职、配置科学、使用有效、处置规范、监督到位”的管理目标,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管理体系正有效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及监督工作扎实推进。通过国有企业整合重组、股权划转等方式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年度经营审计,国资监管格局进一步提高。
一、资产监管
1、资产清查工作稳步开展。为认真做好2019年区政府向区人大报告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摸清家底,区财政局对全区19个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及粮食、供销系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全区乡镇行政事业单位清查资产总计87.08亿元,负债总额24.71亿元,净资产62.37亿元。粮食下属企业29个,固定资产总计1.79亿元, 供销下属企业28个固定资产总计0.63亿元。
2、经营性资产管理。每年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经营性资产“摸底”,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及时掌握经营性资产动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未按文件要求进行公开招租的单位下发一次性告知单,并督促相关单位按文件要求执行。
3、资产信息动态管理。目前我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均使用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软件,实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全覆盖。按时间按质量完成资产年报和月报,公共基础设施报表等。
4、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租金减免政策。根据《南昌市新建区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区政府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免租金政策的通知》(新财字〔2020〕12号)文件,区财政局迅速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各单位落实疫情期间免租政策执行情况,全区共减免租金992万元,有力缓解了疫情期间个体工商户及企业停工损失。
5、国有企业项目资金拨付监管工作。根据新府发[2014]9号文件精神,开展国有企业项目资金拨付监管工作,加强与办事单位的沟通,让业务单位积极配合工作,并在拨款前提供一次性告知单,让单位熟悉资金审批步骤,全面完善资金审批程序,健全协调机制,加强跟踪服务,让项目资金快速准确到达项目单位。
6、强化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为了规范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强化资产主管部门审批程序,区财政局出台了《南昌市新建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新财字〔2020〕125号),为规范和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奠定了基础。
二、企业改革
1、推动平台公司整合重组。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整合转型工作的通知》(赣财债【2020】21号)及市国资委《关于推进县区国有企业建设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洪国资字〔2020〕43号)文件精神,我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由原来的6家,整合重组为现在的2家。根据区政府股权划转整合工作要求,区财政局国资办将所持有的6家国有企业股权及对应的出资额进行划转。
2、做大做优企业资产。为了壮大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实现国有企业经营效益,我区自2008年以来先后分七个批次,将总额为23.5亿元的资产无偿划入区属企业,其中:将25个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含经营性店面)的产权,分五个批次划转总面积84858.26㎡(其中经营性店面8051.47㎡),资产总额为2.99亿元,划入区国资公司。将全区国有中小水库、水面、设施设备、管理房、泵站等综合水利设施共计20.51亿元,分二批次全部划入区水投公司。
3、经营权划转。2020年2月,为了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扩宽企业经营渠道,实现企业现金流,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属国有企业融资专题工作调度会议纪要的通知》(纪要字〔2020〕9号)通知要求,国资办将区教体局等16个部门所属17个单位的153个经营性店面,总面积23703.78㎡的经营权,以及非工系统改制后剩余面积6924.69㎡的经营性店面经营权,无偿划转给区城投公司,可实现企业经营收入1015万元。
4、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根据《南昌市新建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水平审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国企薪改发〔2018〕1号)精神,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与企业经营业绩相挂钩,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给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有效提升了企业负责人参与市场的积极性,企业经营效益逐年提高。
5、加强资产监管力度,建立企业年度经营审计制度。一是为加快企业适应市场经营能力,提高企业经营成果及效益,实现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真实客观地反映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状况,对企业资产规模、经营方式及效益等发挥了积极的监督作用,三是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提升了资产监管力度,有效预防了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