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打算
2020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拼搏劲头,以坚决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保持稳定,主要指标明显改善。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成效
1、坚持结果导向,各项任务指标稳中向好
空气质量方面:今年1月-11月份,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4天,优良率达到95.0%,同比上升7.6%;其中PM2.5均值为28μg/m3,较上年下降2μg/m3,同比下降6.7%;PM10均值60μg/m3,较上年下降17μg/m3,同比下降22.1%。PM2.5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
水环境质量方面:目前,我区境内主要流域赣江、鄱阳湖等7个国家、省、市监控断面III类水质达标率为87.1%;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幸福水库水质达标率为100%;完成大塘坪乡、石埠镇、石岗镇、象山镇、昌邑乡、溪霞镇6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并得到了省政府的批复,6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溪霞水库、肖峰水库、梦山水库、朱坊水库、店前水库、乐化水库六座水库均达到国家地表水III类水质标准。
土壤防治方面: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土壤安全风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3%,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90%。2020年,我区未发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地块。
2、创新科学引领,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彰显特色
一是绿色先行。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为目标,探索低碳发展模式。新建区获江西省第三批绿色低碳试点县(2020年-2022年),成为南昌市第一个省级绿色低碳试点县(区)。二是聚焦重点。经过两年多时间,组织开展全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了1545家普查对象的填报、数据录入及审核工作。2020年,新建生态环境局荣获国务院污染源普查办颁发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三是流域共治。结合保护和改善赣江流域(新建区-永修县)生态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我区与九江市永修县人民政府签订赣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实行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四是智慧管控。分别在心怡广场、礼步湖广场安装了噪声监测设备和显示屏,实时监控噪声污染状况;完成新增点新建区中医院空气自动站的建设;完成幸福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建设;完成新建区320国道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建设。五是简化程序。制定“六稳”“六保”实施方案,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易办、一次办、网上办”,环评影响评价审批周期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抓重点,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稳步推进。今年3月至4月,重点开展了为期近两个月的各类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执法检查工作;5月至6月,积极配合市局开展交叉大检查行动,对照任务分解表和责任清单,逐项核实。
2016年以来,中央及省环保督察交办我区信访件共133件,已销号129件,销号率96.9%;2018年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检查发现的7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报告中涉及715家规模畜禽养殖场批复及备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新建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正式印发。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开展大气“百日攻坚”行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加密巡查,形成简报25期。重点对工地的施工扬尘,渣土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废气、柴油货车尾气排放等情况现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3次;启动污染天气III(蓝色)应急响应,连续两晚20点至23点,在重点路段开展夜间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专项行动。三是强化工业废气治理重点工作。对全区19家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的治理设施的安装使用情况、运行维护情况、日常管理记录台账及废弃活性炭转移和处置台账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全面启动县(区)、乡(镇),村(社区)三级网格化禁烧管理模式。科学设置管理网格,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工作要求,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体制,做到早发动、早宣传、早部署。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加强疫情期间水环境质量保障情况的排查工作。对医疗和城镇污水治理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江河湖库水域岸线非法倾倒、堆放固体废物排查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和上报。二是完成大塘坪乡、石埠镇、石岗镇、象山镇、昌邑乡、溪霞镇6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并得到了省政府的批复。三是对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幸福水库进行了自查,并对7个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四是做好入河排污口的摸排和整治。完成南矶乡红卫村2个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对前期排查确定的赣江142个排污口逐个进行了现场核查,最终确定了135个入河排污口,下一步将委托第三方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工作。五是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了《新建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0年实施方案》,编制完成《新建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到2020年底建设完成71个农村村点污水治理设施。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开展建设用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完成4家重点监管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自行监测工作,动态更新了疑似污染地块企业名单,核实了17家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基本信息。对“退二进三”的企业场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督促其依法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是开展危险、医废物处理行动。规范全区危废及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处置行为,并督促实施网上申报制度,目前已有50余家涉危废企业注册申报。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监管,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高标准开展收集,处置,转运工作,做到日清日洁,不留隐患。四是完成暂存点建设。配合省、市环境部门完成了一家铅蓄电池收集暂存点试点场所建设,一家小微企业及汽修行业危废暂存点的建设。五是强化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我区耕地土壤环境类别进行划分,在全区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培训工作。
2、显亮点,奋力筑牢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简化程序,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为从源头上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环保审批。2020年,我局共审批33个建设项目,网上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143个;认真制定“六稳”“六保”实施方案,落实《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生态环境工作6条措施》以及推动“放管服”改革,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截至目前,共实施建设项目承诺制审批5件。
狠抓落实,强化环境执法力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2020年,我局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1个,涵盖企业169家;建立环境检查项目名录库1个,入库检查事项4个,建立环境执法人员名录库1个,入库环境执法人员20人,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常态化。将新昌电厂等27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于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采取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监管。对各项违法生产、违法排污、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予以依法查处,目前,共接到12369、12345及上级转交投诉件126件,办结126件,办结率100%。下达责令整改决定书120份,对20家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全区“散乱污”企业30家,已全部整改到位。
优化服务,推动政企沟通平台。一是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宣传复工复产的相关注意事项,指导企业在复工前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复工的同时,环保专职管理人员到位,避免环保管理缺失,并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登记复工复产企业276家。二是开展“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和“服务群众接待日”活动,“面对面、零距离”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疑难解答等服务,优化了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二、存在问题
(一)存在问题
大气方面,垃圾与秸秆禁烧、露天烧烤整治、工业污染治理、道路和市政建设扬尘控制还亟待加强,部分工地未严格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尤其是道路工程。水方面,城区周边污水管网不够完善,有生活污水与雨水混合排放现象。南矶山、伍湖分场、锦江江口、红谷滩胜利村断面有时会出现总磷超标现象。龙潭河东风桥污水溢出的问题,乌沙河水质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土壤方面,土壤环境质量不理想,尤其是农用地,分类管控难,加之,农药化肥过渡施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艰巨。其他环保相关问题,樵舍塘头村噪声扰民搬迁的问题,新建区采矿山企业复绿工作问题整改还没有全面完成。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明年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是围绕改善全区空气质量的目标,全面推进我区空气质量提升工作,保障PM2.5年均值达国家二级标准。重点加强道路、工地扬尘防控、秸秆禁烧、VOCs治理(臭氧)、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提升向好。二是围绕水环境综合治理,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主线,重点加强农村污水综合整治,配合区河长办开展水质提升改造,力争我区的国家、省控断面III类水质达标率为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三是围绕土壤污染详查和管控,开展重点区域土壤监测和重点行业企业调查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土壤污染排查与监测工作。加强固体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医疗废物处置活动中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计划推进的重点工作
1、坚持目标导向,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紧盯空气环境质量指标,突出源头管控,确保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加强各类无组织排放管控;规范施工工地管理,确保“6个百分百”、“4个不出门”、“4个不开工”落实到位;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强化对乡镇秸秆(垃圾)禁烧的监控和考核,全面依法禁止其他露天焚烧行为。
2、坚持水岸共治,加大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主线,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对最终确定了135个入河排污口,将委托第三方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工作,实施分类整治规范管理;推动前湖水系、乌沙河水系治理;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按照《新建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持续推动新建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点的治污设施建设工作。力争我区的国家、省控断面水质总体更好。
3、坚持重点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全
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危废申报、咨询等工作,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开展对医疗废弃物的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医疗废物依法、依规处置;全面做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继续配合省、市做好土壤环境污染详查各项工作,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自行监测工作;督促农用地、工业用地、未利用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在建设用地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4、坚持严格执法,做好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各项违法生产、违法排污、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予以依法查处。全面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等环保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力争在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问题整改销号工作。
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