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举,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全面推动新建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系统谋划,全面推进美丽江西“南昌样板”路径
一是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牵头拟定《新建区在全面建设美丽江西中充分彰显省会担当实施方案》和《新建区在全面建设美丽江西中充分彰显省会担当2022年工作计划》。二是统筹谋划“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关键举措和重大项目,编制完成《新建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三是牵头拟定《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和《新建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四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申报工作,目前,昌邑乡、石岗镇分别获“江西省省级生态乡(镇)”荣誉称号;新建区溪霞镇被命名为第五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省级实践创新基地;新建区高望社区、兴华社区被确定为江西省低碳试点社区。
(二)统筹协调,持续推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一是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调度机制,视实际情况加密调度频次,同时围绕目标任务,加强各级协调联系,积极沟通,协同作战,合力推进,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出台《南昌市新建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等文件,对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压实了责任主体,提高了督察问题整改的时效性。三是联合区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对各类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专项督查。对照任务分解表和责任清单,逐项核实,对出现的反弹问题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到位。
截至目前,2020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29件,已销号29件,销号率100%;2020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件41件,已销号41件,销号率100%;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81件,已销号81件,销号率100%。
(三)聚焦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统筹谋划融合多项举措。制定新建区“一区一策”实施方案,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整治标准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实行扬尘治理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按月进行调度,切实用好一线综合执法监管力量。推进大气污染精准治理,投资200多万元,引进大气污染防治管家团队协同治理。对大气污染防治实行周分析制度,每周编制专报,通报相关单位工作进展并对大气污染形势进行预报研判。二是聚焦重点强化工业废气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的整治力度,印发《新建区重点区域臭氧精准巡查管控方案》。协助江西乾照光电“三废”综合治理及能源技改,争取中央大气专项资金46万。开展4家市级重点企业进行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策”治理工作,对47家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开展了绩效定级,提高企业废气收集处理能力。启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对40余家次企业减产、减排等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今年累计提前发布污染天气预警15次,开展预警管控74天(臭氧63天),成功挽回优良天40天。三是持续加大污染源排查力度。用好一线执法监管力量,加强污染源网格化监管,使用南昌智慧环保APP,每日对露天禁烧巡查情况进行日上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开展柴油车尾气路检联合执法行动12次,有效减少柴油货车尾气污染。同时,针对两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周边2km范围进行了全面摸排,查明工地、餐饮企业、汽修企业和工业企业的底数。
2022年,我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8.2%,较上年降低了2.8个百分点;其中PM2.5,均值为23.9μg/m3,较上年下降4.7μg/m3,同比下降16.4%;PM10,均值48.3μg/m3,较上年下降8.6μg/m3,同比下降15.1%。PM2.5和PM10均值呈近三年来历史最好水平。
2.水环境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推进流域生态补偿工作,结合保护和改善赣江流域(新建区-永修县)生态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持续推进我区与九江市永修县人民政府签订赣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2022-2025年),实行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二是推进前湖水系和长麦桥水质治理工作,定期对前湖水系进行水质监测,为前湖水系工程性措施提供监测的数据保障。完成《乌沙河长麦桥断面水质提升方案》编制,有序推进乌沙河(新建区段)水质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三是推进南矶山断面和伍湖分场断面水质提升,对周边污染源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制定了《鄱阳湖南矶山断面和伍湖分场断面“一断面一策”水质提升方案》,《鄱阳湖南矶山断面和伍湖分场断面总磷控制与削减方案(初稿)。四是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加大对幸福水库及6个县级以下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巡查频次和监测频次,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五是积极做好入河排污口整治。及时上报了各类入河排污口的分类整治信息,完成了阶段性数据填报工作,初步实现了排污口“一张图、一张网”智能化监管。制定新建区赣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整治工作正在推进中。
2022年,国控断面(南矶山、伍湖分场、大港、昌邑、生米、永修桐溪)、省控断面(锦江江口、长麦桥、湾里港下村、红谷滩胜利村)共10个考核断面,年均值达标率80%。县级饮用水(幸福水库)、6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3.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一是积极开展建设用地污染防治状况调查工作。完成6家在产土壤污染重点企业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督促2家土地变更使用性质企业开展调查,目前市局已备案。二是以推动新建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主要污染物消减为主要工作内容,编制完成《新建区“十四五”畜禽污染防治规划》。三是规范危废申报登记工作和转移处置行为。目前,全区已有70家涉危废企业进行申报。四是开展矿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成果开展排查,目前,我区砖瓦厂有7家已关停,均不存在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酸性废水、无组织排放、周边农用地污染等情况。2022年,我区未发现土壤污染地块。
4.声环境方面。一是建成区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的加权均值为65.7分贝,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4类标准。二是建成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的平均水平为55.2分贝,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1类标准。
(三)同频共振,筑牢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1.落实排污许可和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一是推进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1月至12月,完成排污许可首次发证9张、重新申请发证2张、完成许可证延续7家、变更申请22家;完成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21家。二是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了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成了辖区内36台Ⅲ类射线装置检查。同时,对涉及全区13个乡镇、2个管理处的15个中学实验室进行了辐射安全专项排查。
2.强化环境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超总量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不按证排污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1-12月,共检查企业420家,立案调查10件,全年以来,无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的发生。受理12369、12345及上级转交投诉件153件,办结153件,与2021年同期相比减少15%。
3.加强突发环境应急工作。一是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和队伍建设,指定了2名环境应急联络人员及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库1间,配备有环境应急防护服12套;易燃易爆气体报警装置2套;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2套;辐射报警装置2套;医用急救箱2个以及其它GPS、流量计、测距仪、对讲机等设备若干。二是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管理,督促5家重点污染源企业编制、修订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目前已要求制定应急预案企业78家完成了备案登记。三是加强应急值守和处置。严格落实环保信访投诉专人负责制,做好环保热线的记录、转办和上报各种环境安全信息,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群体事件、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线索,保证突发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信息传递畅通。
4.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组建了“党员先锋队”、“党员突击队”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征战抗“疫”第一线,用自己的默默付出,筑牢疫情防控环境安全的坚固防线。二是提前介入,积极帮扶指导欣悦湖方舱医院、京冶方舱医院、新建区竞晖学校临时隔离场所等医疗废物、废水安全处置,推动环保设施建设与疫情防控工程同步实施。同时,对医疗和隔离点污水处理情况实施日统计、日上报。三是分类处置,对全区医疗废物处置进行分类细化,医废垃圾收运处置总体安全有序稳定,基本做到了“日产日清”。四是严格监管,对辖区内涉疫情防控相关环境安全工作开展每日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对各隔离点及社区医废垃圾暂存处置现场检查300余次,出动人员400余人次,责令现场整改问题60余次,下达书面整改意见单50余份。
二、存在问题
当前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并不明显,1-12月,PM2.5和PM10均值虽然有较大改善,但空气优良率88.2%,同比2021年下降2.8%,影响我区空气优良率主要是臭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国控断面、省控断面共10个考核断面,2022年1-12月,年均值达标率80%,南矶山断面和伍湖分场断面8月起出现断流。城区周边污水管网不够完善,生活污水与雨水混合排放现象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还未完成。
三、2023年打算
(一)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一是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紧盯我区空气质量,推进大气污染精准治理,借助大气污染防治管家团队协同治理。对臭氧管控进行预警,提前调度,提前部署,改善臭氧对我区空气质量的影响。重点控制城区扬尘污染,抓好对城区车辆冒装撒漏、工地扬尘污染等行为的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城区餐饮油烟、露天禁烧、工业园区废气设施的整治规范力度,确保我区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二是围绕水污染防治工作。梯次推进93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工作;按照长麦桥断面和鄱阳湖南矶山断面、伍湖分场断面水质提升方案,切实有效采取措施提升断面水质,力争我区的国家、省控断面水质稳中向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三是围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在产土壤污染重点企业自行监测工作;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土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二公”地块的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加强对危废产废、经营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加强乡(镇)示范建设申报及省级生态县(区)创建申报工作。
(二)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继续全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序推进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9个反馈问题、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绿盾行动”象山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马术培训中心项目违法违规建设问题整改销号。同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问题,持续监管并适时开展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工作,确保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度。一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思想不松懈、措施不松动、力度不松劲,全力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转运处置等相关环境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不留死角,坚决守住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红线。二是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擅自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严查违反环保“三同时”的建设项目。三是做好环境投诉举报案件的办理。做好环保投诉热线案件受理工作,确保环保信访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严格把关。
(四)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把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等各项文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认真学习领会,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加强作风建设,以落实联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集中整治一批歪风顽疾作风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坚持开门改作风,请群众参与和监督,以作风整顿的优异成绩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奋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干部队伍。为新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环保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