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项目为先,实干奋进,争分夺秒拼经济”的工作主线,按照区委“三大行动”的部署要求,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普法宣传教育统筹规划
2023年是“八五”普法实施的第三年,为认真抓好我区普法工作,区普法办(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多层次的法治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组织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1.我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一是广泛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今年五月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区普法办通过下发文件、举办民法典知识讲座、编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海报、开展网上民法典答题活动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知识,为法治新建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二是开展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宣传活动。电信网络诈骗作为一种新型犯罪,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的严重威胁,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我区组织开展了反电信网络诈骗进社区、进园区、进商户、进学校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相关内容传递给更多的人,让广大群众学会辨别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从而有效应对网络诈骗的威胁;三是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是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6月16日,我们在区心怡广场开展了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散发宣传单、宣传展板展示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加强安全意识。
2.举办“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为进一步推动网络普法,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提高广大网民的法律意识,我区先后开展了国家安全法、妇女儿童保护法、民法典、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保密法等“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区共有3万多人参加了答题活动。
3.组织开展了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园区、进校园等宣传活动。普法进基层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和难点之一。为深入推进基层普法宣传,我区组织法治宣传志愿者团队走进全区15个乡村、长堎街道4个社区、长堎工业园区、吾悦广场和商户、新建六中、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等,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我们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讲座、散发宣传单、赠送法律书籍、开展法律援助等一系列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让他们更深入地了解法律常识与法治基本原理,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素养,增强了法律意识。共计发放普法资料4800份,法律咨询与援助共计服务400余人次。
4.开展了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活动。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我区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开展了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活动。我们组织了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部门、纪检监察、行业协会等多方成员,召开了工作部署会,深入开展了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查处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设立交通警示标志等一系列活动。整治过程中共收集到32条群众反应的专项线索,已处理30条。
(二)着力做好“两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提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我局根据《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区、乡镇(经开区)共16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根据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至今已完成长堎街道、西山镇、望城镇、溪霞镇、铁河乡、昌邑乡、金桥乡、南矶乡、工业园(经开区)9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申报。
2.为落实《南昌市公共法律服务开展“锚定营商环境集中发力 聚焦园区发展精准服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工业园区延伸,我区目前有1个省级开发区为新建经开区(原工业园)目前,新建经开区已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完成实体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台融合”服务已开通,经开区工作站以律师每周定点值班为主导,设置法律咨询窗口,已安排窗口值班人员为经开区企业和职工提供面对面、零距离、一站式法律服务。经开区已组建由公职律师、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法律服务人员构成的涉企法律服务团队,并常态化开展好“法律咨询、法治体检、法治宣传、纠纷调解、案件代理、公证”等法律服务。
3.以15个司法所为依托,将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统筹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指引。在乡镇工作站窗口摆放“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江西掌上 12348”、“新建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江西法律服务网和“法治南昌”微信公众号宣传牌,公示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和线上平台使用指南等,并大力推广“乡乡通”平台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中应用,向偏远乡村群众提供远程公共法律服务。
(三)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六进”工作
根据南昌市司法局《全市人民调解“六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保障政法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我股5月15日上午,和人民调解协会在文峰路、富强路等社区开展了以“人民调解进网格,化解矛盾促和谐”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此次人民调解进网格的活动形式,引导群众“遇纠纷,找调解”,扩大人民调解的群众认知度和基层影响力。提高了人民群众把人民调解作为化解民间纠纷首先选的意识,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创新公证便民新方式,努力提高公证质量
1.为深化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数字政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运用信息化手段方便群众办理公证事务,我处在南昌市豫章公证处的全力支持下,全市率先推出“公证E通”服务。通过“公证E通”平台,居民可以在家附近的司法所在线远程办理声明、委托、小额继承等公证事项,在家就可以收到公证文书,形成从申请办理到出证送达的全链条服务,真正实现在家门口就能办公证。
2.我处成功办理一起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业务。该案是自《关于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印发后,新建区办理的首例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是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政策和发挥公证预防纠纷的职能作用的有力体现,也是公证在刑事诉讼领域的创新之举。公证参与检察辅助事务,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充分发挥好公证在各领域的职能作用,以“公证+”的方式形成多元化纠纷矛盾化解机制,开启公证与检察机关共同推进法治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五)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群众认同更多,政府公信力更强
近年来,我区行政复议工作始终秉承为民理念,不忘初心和使命,充分发挥监督和行政救济的功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和水平,着力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在基层,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新建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上半年,行政复议案件发生数较去年同期上涨,主要是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案件增加,但复议后进入诉讼程序的比较少,经行政复议后的案件暂未有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化解和过滤了一大批行政纠纷,极大地减轻了信访工作和行政诉讼的压力,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2.积极调解,做到案结事了
始终坚持有案先调,能调尽调的原则,把调解、和解延伸至审前、审中、审后阶段,督促、指导被申请人进行和解。2023年上半年经调解行政相对人主动撤回申请14件,占收件数的46.6%,其余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也合法有序地进行,未曾发生因行政复议引发集体信访、非法集会等的群体事件,最大限度的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行政相对人的充分肯定和称赞。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证件管理
2023年上半年区司法局严格审查为新入职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更换新证,并组织46名新入职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其中37人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予以核发执法证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队伍。
(六)努力完善基层法律服务
1.在新建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为南昌市新建区范围内的长堎镇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好了2022年度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考核及2023年的年检初审工作。
2.本年度的上半年,没有接受到新建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有关基层法律服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的投诉,若出现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投诉情形时,均能够做到按照相应的投诉调查处理的相关制度,按时按要求按程序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投诉信访事件进行及时调查处理。
3.本年度,在新建区范围内,没有新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若有需要申请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情形,均能做到按照相应的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申报制度进行申报。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运行管理水平亟待提升。一是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薄弱,且大多年龄偏大、学历不高、专业不对口等,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二是法援案件质量监管与评估制度缺失,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普遍不高。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分配极度不均衡,绝大部分法援案件集中在少数几个人办理。
(二)打造优秀高效的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有待加强。
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证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人员配备不足。基层司法所目前仍有4个所长职位空缺,部分司法所所长缺乏法律专业知识。
三、2023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落细,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巩固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不断强化法治引领保障,积极开展法治实践创新,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夯实法治基础,以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拓宽“公证E通”服务覆盖领域。继续优化操作和服务,力争在2023年底前覆盖到全区所有乡镇,进一步扩大公证“网上办、掌上办”事项范围,推动全区公证数字化改革再上新台阶。继续强化与各村(社区)、各乡镇司法所的合作,以公证便民原则为核心,持续为其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继续创新公证领域,拓展公证业务,强化为民、为企服务,努力有效发挥公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作用。
(三)发挥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服务功能。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站直接服务群众能力,将法律服务工作站打造成面向群众服务的主阵地和一线综合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法律事务;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室人员的培训,发挥法律服务工作室的指引功能,引导群众通过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寻求法律帮助。
(四)加强对律师的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责,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支持和保障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依法依规开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稳妥处理。
(五)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强化行政执法管理,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越权执法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