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2019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序号 |
执法类别 |
审核事项 |
1 |
行政处罚 |
蓝天碧水住宅小区三期项目(三标段)于2018年2月在新建区行政服务中心开标,招标人为江西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投标单位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银广厦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投标文件均在银广厦公司电脑制作,属违法串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一、对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对单位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中标无效;2、人民币壹佰伍拾叁万柒仟玖佰贰拾壹元整的行政罚款。二、对银广厦集团有限公司及对单位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中标无效;2、人民币壹佰伍拾叁万柒仟玖佰贰拾壹元整的行政罚款。 |
2 |
江西昊达置业有限公司兴建的昊达首府,在未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该项目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对江西昊达置业有限公司处人民币贰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
3 |
南昌紫城实业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西艺谷文创教育产业园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该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南昌紫城实业有限公司作出:停止使用并处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