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字〔2021〕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在建工程项目部:
为深刻汲取“上饶鄱阳县1.24”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区公路建设领起重机械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和使用安全监管,杜绝因公路建设领域起重机楲特种设备不安全造成的事故灾害,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路建设领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各乡镇、各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措施,排査治理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提高从业人员按章操作的自律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公路建设领堿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经我局研究,特成立新建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领堿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程文华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交通运输局规划科科长谭鸿鹏同志担任副组长。
组 长:程文华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 组 长:谭鸿鹏 区交通运输局规划科科长
雷求文 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陈雅斯 区公路管理站站长
成 员:汪 佳 区交通运输局规划科副科长
夏 夏 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会主席
胡江文 区公路管理站工会主席
王建伟 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陶 盈 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科科长
三、整治范围
全区公路建设领域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使用,以及与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相关的安装拆卸等。
四、整治内容
(一)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作业安全管理
排查整治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装(含顶升)改造、修理、拆卸作业是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重点整治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装拆卸等作业环节,安拆作业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十三个严禁作业”、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十一个必须”、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六个必须”、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一个必须”。
(二)起重机械使用过程安全管理
排查整治已经完成安装的起重机特种设备,是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使用条件重点整治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使用期间,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十个严禁”、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三个务必”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一个务必”。
(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行为
重点整治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传导层层削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安全生产管理“上热中温下冷”等长久以来悬而未决的管理通病。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査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3月)
各乡镇、各在建工程单位须针对专项整治内容,采用邀请第三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或自行组织联合检的方式,逐一对所有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是否满足安全使用条件,对不满足安全使用条件的应暂停使用并指派专人负责督促限期整改销号,检查评估资料应存档备查。项目施工单位须将自查自纠情况报监理单位及项目建设单位核备。
(二)现场核査阶段(2021年4月至5月)
我局将对全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存在重大问题的,进行复査和延伸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
(三)回头看阶段(2021年6月至7月)
我局对在集中抽査阶段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査,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和单位予以通报,并追究责任。
六、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局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析研究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办法,狠抓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监督,消除隐患
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要求各乡镇、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逐条进行自查整改;在项目自查的基础上,要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复工。对专项整治期间仍然发生公路建设起重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
(三)形成机制,巩固成效
通过扎实开展公路建设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公路建设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措施,提高从业人员按章操作的自律性和安全防范意识,形成长效机制,全面促进我区公路建设领域起重机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持续稳定。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