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字〔2021〕5号
局属各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春节期间各项工作,根据新建区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社会环境布置工作的通知》(新宣字〔2021〕7号)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布置时间
2月4日前完成布置,2月27日起撤除。
二、布置对象
公路运输管理所、公路管理站、港航管理所、渡口管理站、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交通综合执法大队、交通运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县道、乡道交通干道沿线、交通场站、渡口、码头
三、布置安排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办公区域、公共场所、主要道路、重要路口地段悬挂灯笼、中国结、张贴春联、升挂国旗并结合实际,设置绿植花卉、灯光彩带或节庆装饰等,做到精心布置、规范美观、整洁大方,烘托节日氛围。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办公区域、公共场所积极开展环境“大清扫、大消毒”活动,创造干净整洁办公环境;加强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等人流聚集部位的消毒工作,降低疫情病毒及环境传播风险,营造干净整洁、安全健康、和谐宜居的生活工作环境。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系统所有单位
2.县道、乡道等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根据户外环境宣传的相关要求,全面清除破损、过时的宣传画面,并充分利用广告牌、灯杆旗、灯箱广告等各种户外宣传载体开展环境宣传,确保宣传画面(含商业广告)美观完好、不留空白,精心做好道路周边的环境布置工作。
责任单位:公路运管理站 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
3.公交站台(乡镇)、交通场站、运输企业、渡口、码头广告画面进行全面检查,清除破损、过时画面,确保户外广告设置整洁有序、形象靓丽;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公路运输管理所、港航管理所、渡口管理站、交通运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所有在建项目、施工单位,更新设置竖(横)幅标语和墙体宣传海报。
责任单位: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三、布置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环境宣传工作,切实把环境宣传作为优化发展环境、营造浓烈氛围、展示交通精神风貌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并根据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各自环境布置任务。
2.相同区域或道路悬挂的灯笼,要做到形态、尺寸、高度相一致。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相关要求,认真严谨做好国旗升挂工作,发现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及时更换。
做到平整庄重,确保宣传效果。
3.按照“突出特点、亮化点缀、统筹规划、彰显魅力”要求,展现新建交通独特魅力,让市民和过往群众感受到浓浓节日氛围。
4.各单位按照所辖所属原则,加强春节期间环境宣传的检查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环境宣传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并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春节期间是新冠疫情防控的重要时期,各单位要保持高效运转状态。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