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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507349-0403-2022-000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4-02-0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2024年新建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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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新建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布新建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名单,具体内容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万红玲    新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主要职责:新建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主体,统筹负责全区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机构管理、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联系电话:0791-83705016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邱新农  新建区水利局局长

    主要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监督电话:0791-83752904   电子邮箱:yym5789652@qq.com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主体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序号

供水单位

责任人

监督电话

1

象山水厂

宗振远

15297947180

2

廿四联圩水厂

文进怡

13870233793

3

大塘水厂

胡次龙

15717919236

4

桑海水厂 蔡永祥 13694889258

4

石岗水厂

戴礼

18779140262

5

生米水厂

李维

13979297736

7

石埠水厂

葛鲜萍

13767972969



    主要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关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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