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市新建区水利局党组
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4日至12月1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南昌市新建区水利局(以下简称区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1月12日向区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水利局迅速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党组主要负责人邱新农同志着力增强抓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领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区水利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照单全收,一项不漏地认真研究整改落实措施,迅速开展对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深入、彻底的整改工作,力求把问题解决彻底,确保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二)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亲自抓、带头改,以上率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整改工作有效落实。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南昌市新建区水利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落实日常具体整改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整改实效。一是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对照整改清单,形成《中共南昌市新建区水利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从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组织领导、整改步骤、整改措施、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二是建立台账,对要求“提醒整改”的“一般性问题清单”的问题,逐一提醒负责人及股室举一反三,用实际行动落实整改。对巡察反馈的要求整改的具体问题,逐项梳理、分类汇总,明确整改目标、内容、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文件,打牢抓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建议主动认领、虚心接受,不回避、不遮掩,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从思想深处寻找差距,对具体问题逐一对照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限期整改,持续推动整改落实。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重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深入组织学习调研,坚持边学边改,以实际行动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剖析深层次的根源,准确把握问题形成的症结,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用实际行动落实整改,在整改中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
二、具体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区水利局党组将反馈的4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32个具体问题,提出了79条整改措施。截至2024年6月底,巡察反馈的32个问题,30个完成整改,2个部分完成,整改完成率93.75%;整改以来,共纠正违规使用的资金10.93万元,其中追缴违规发放津补贴8.58万元;建立完善制度4项;问责处理3人次,提醒谈话12人次。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有差距,深化机构改革存在短板”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在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上创造新经验闯出新路子论述摘编等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涉及具体问题1个)
(1)针对“2021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只有习近平总书记对水利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文件标题,没有具体内容和研讨交流;2022年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未见结合水利工作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建议”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学习计划。进一步完善并制定了2024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按学习计划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并利用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水利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加强交流研讨。认真落实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在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水利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水利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交流研讨。三是强化学用结合。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会议,结合区水利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制定形成了区水利局2024年工作要点。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有差距”方面。(涉及具体问题3个)
(1)针对“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到位”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纲领性文件。2024年3月,组织专题学习了《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为今后加强取水许可管理,规范取水的申请、审批和监督管理,持续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奠定理论基础。二是建立取用水工作台账。为及时、准确掌握全区取用水情况,针对全区范围内所有集中式供水工程,建立了用水工作台账,提升了取用水管理精细化水平。三是强化取水许可证办理监管。建立了巡查机制,加强排查力度,建立用水户台账,对非取用公共自来水管网的服务业和重点行业用水户做到取水许可证应办尽办。四是加强取用水巡查执法力度。发现违法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洪才学校偷采地下水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其补缴了水资源费45792元,罚款2万元。五是立即整改违法行为。责令江西恒坤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偷用地下水的违法行为,并限期完成了地表取水设备拆除工作。
(2)针对“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到‘有能有效’转变有差距”整改情况:部分完成。一是召开民主生活会。2024年3月17日,区水利局党组召开巡察反馈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对书记点人点事事项进行了专题讨论,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要求在下步工作中做到举一反三,加强河湖管理。二是清理违建搅拌站。将象山镇昌邑大桥下河道管理范围内搅拌站违建问题列为河湖清“四乱”整改问题清单。目前,象山镇已完成了影响堤防防汛安全范围30米以内的建筑物的拆除工作,对于拆除30米以外的建筑物,需区政府后续给予支持。三是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按照2023年印发的《纵深推进全区河湖清“四乱”三年攻坚方案》、2024年印发的《纵深推进全区水库“清四乱”清理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区河湖、水库“四乱”问题进行大排查,将排查出的70个问题,列出了三年问题整治台账。四是抓实河道保洁工作。下达河道保洁经费80万至各有关乡镇、管理处,专项用于河湖、水溪、沟渠、山门塘保洁。转发了市河长办《关于在全市开展河湖水面岸线垃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制定了《新建区河湖保洁管理制度》,要求各乡镇、管理处聘请专门的河湖保洁员,定期对河湖水域岸线开展常态化保洁工作,每月底上报河湖保洁情况。
(3)针对“履行水土保持监管职责不够实”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落实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对区人民医院二部疾控中心项目、爱环仕智能酒店设备科技产业园和欣悦湖大厦项目下达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函,针对弃土弃渣乱堆乱放、补植复植不落实等现象,均已督促项目业主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完成相应整改工作。二是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力度。分别在新建区育明学校、郎晴园社区、新建一中综合建设工程项目、江西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进企业、进社区等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水土保持意识,营造了全社会支持水土保持工作、遵守水土保持法规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开展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会,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水土保持业务工作水平。四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全面加强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建立了2024年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台账。
3.推进水资源管理工作有短板(涉及具体问题2个)
(1)针对“取水许可管理不严”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督促整改。督促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水厂、赣修灌区、昌联灌区立即办理取水单位提交延续取水申请,相关取水许可证延续已在2023年12月份办理完成。二是规范管理。举一反三,加强对已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取水单位建档管理,对取水许可证即将到期的相关单位做到提前通知,2024年4月,下发《关于尽快办理取水许可证延续的通知》至各取水单位,督促、提醒相关单位至少提前45天提交延续取水申请,避免此类问题再发生。
(2)针对“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不强”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取用水在线计量监测设施排查检修力度。已安排设备厂家对农业取用水在线计量监测设施掉线问题进行全面检修,及时处理了掉线问题。二是做好水库自动测报系统日常维护维养工作。委托市水文局对石岗镇田北水库、西山镇万担垅水库和象山镇付家岭水库自动测报系统进行修复,并做好水库自动测报系统日常维养工作。
4.抢抓政策机遇补短板不够有力,水利工程提档升级不够明显(涉及具体问题2个)
(1)针对“持续推进农村高效节水灌溉力度有松劲”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重点山塘加固整治验收工作。严格按照《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坚决推进万座重点山塘加固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督促溪霞镇完成了溪霞镇省级重点山塘整治竣工验收,并落实了山塘“三个责任人”制度,加强山塘日常监管工作。二是统筹安排水利工程维修、水毁工程建设项目。研究制定了《关于每年开展水利工程设施设备检查维修的通知》下发至各乡镇,收集了各乡镇统计上报的需解决的水利工程维修、水毁工程建设项目情况,经局相关股室、金桥乡虎庄村委会、金桥乡国土所现场踏勘,除吉家桥水坝涉及国土红线不能安排相关工程建设外,金桥虎庄村案山水坝、华峰汪家水坝已在2024年区级水利维修资金中安排了14万元用于维修清淤事项,具体由金桥乡人民政府作为业主实施。
(2)针对“深入推进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提速增效有不足”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推动项目验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尽快完成验收工作,截至2023年底,溪霞水库柳家二段修复项目和象山镇槎溪村青鱼坑山塘除险项目均已完成相应工程验收工作。二是强化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督促属地乡镇落实防汛工程管理责任,举办了乡镇巡回防汛培训讲座,提升了各乡镇基层人员防汛意识和技能水平。三是强化防汛物资规范管理。对防汛抗旱不足物资按要求补充到位,对于无维修价值的老旧设备进行了报毁处理。四是强化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和水利工程隐患排查,切实做好各类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准备工作。
5.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不到位(涉及具体问题4个)
(1)针对“统筹抓好移民政策落实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统筹抓好移民政策落实,督促各乡镇完成了2022年、2023年度全部水库移民项目的完工验收工作。
(2)针对“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一是全面细致排查。深入项目现场全面排查了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的原因,具体是昌邑乡团结村道路拓宽施工、西山镇茅岗至梅岗新建道路施工、海昏侯及石岗大桥跨河主管未完成防洪影响评价手续,影响了4处主管的铺设。二是扎实推进整改。会同新建润泉公司与昌邑乡、西山镇对接,加快完成道路施工,采取了破除原有道路的混凝土敷设管网的方案,正在铺设昌邑乡团结村供水主管;待西山镇茅岗至梅岗新建道路完成竣工验收后,立即实施西山镇茅岗至梅岗段供水管网铺设。海昏侯跨河主管已完成防洪评价批复,石岗大桥垮河主管防洪评价已通过专家评审会,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正有序推进,待汛期结束后,立即开工建设。三是完成年度任务。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目标任务年度分解表的通知》(赣水办农水字〔2022〕6号)文件要求,2023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7.5%,截止2023年底,我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已达到88.67%,超额完成了省水利厅下达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要求。
(3)针对“饮用水水源源头治理不够及时有效”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垃圾清理。及时对肖峰水库和幸福水库开展水源源头垃圾清理,并压实人员岗位职责,确保水库垃圾“随产随清”。二是建立常态机制。举一反三,拓展到其他水源地,建立了水厂饮用水源地巡查制度。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属地政府联动,联同乡镇水务部门对水源源头进行了抽查,常态化开展垃圾清理工作,确保库区环境卫生整洁和水质安全。
(4)针对“指导监督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不够有力 ”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维修养护方案。督促并要求江西新建润泉供水有限公司制定了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内容解决了饮水设备维修、供水管网维修、水厂环境整治等问题。二是落实标准化管理方案。督促并要求各水厂根据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落实水源巡查制度、常规水质检测制度,常态化开展水源巡查、消毒、供水管网维护等工作,并形成相关工作台账。三是加大指导监督力度。2024年3月,局农水股对农村供水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管理单位已全部整改到位。
6.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涉及具体问题2个)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专题召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工作部署会。全面总结了2023年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了2024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析研判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新风险、新问题。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形态(网络意识)工作定期研判。制定了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2024年第8次局党组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
(2)针对“阵地建设工作创新做得还不够”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宣传工作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了宣传工作推进会,扎实推进水利系统宣传工作稳步开展。二是加密信息报道发布频次。进一步丰富和探索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阵地的应用,真正让新媒体平台成为讲述故事、传递声音、展示风采的重要平台。
(二)履行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扎实方面
1.主体责任落地不够实(涉及具体问题1个)
(1)针对“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不够有力,‘一把手’传导从严治党的压力不足、效果不佳”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廉政约谈、述责述廉和年度考核等工作机制,2024年1月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测评会,2024年4月组织展开了集体廉政谈话专题会,落实落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在全局上下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二是召开专题会议。2024年4月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组织局全体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三是加强风险排查。局机关纪委联合办公室不定时对下属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和指导,并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点的梳理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
2.日常监督有欠缺(涉及具体问题1个)
(1)针对“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大多依靠谈心谈话、信访举报等方式掌握情况,上门监督的主动性不够强,很少组织专项检查和调研,对以往违纪问题未进行挖掘和警示,对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重要节点、重点岗位的研判的监督还不够全面、精准”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专项廉政检查调研。重点围绕“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关键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调研,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强化违纪问题警醒警示。2024年1月由局机关纪委对三位相关人员进行集体约谈,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并要求三人深刻检讨。三是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议。2024年4月组织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专题会,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扎紧廉政风险“防控网”。
3.警示教育不到位(涉及具体问题1个)
(1)针对“局党组没有利用水利‘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没有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没有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4月,组织召开了《以案促改筑防线 警钟长鸣守初心》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局属单位班子成员观看涂建琴案警示教育纪录片,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
4.防范风险意识不强(涉及具体问题4个)
(1)针对“财务管理把关不严”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系统内财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区纪委、区财政局《关于重申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新纪字〔2023〕1号)有关规定,将2018年12月8#新建区农业机电排灌公司抗旱服务队8253元调整为业务接待费,2000元调整为管理费用,对公务接待“一函两单”等凭证不齐全、不明晰的不予办理报销。三是严格执行差旅费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建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责成三位相关人员退回了已报销的用餐补助1500元。
(2)针对“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要求管好用好资金。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实时跟踪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不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每一笔专项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切实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强水利专项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对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制度,责成金桥乡原水务站农村水源整治项目施工单位补足4800元发票。三是制定出台全区小型水库、小型堤防维修养护项目监管规定。进一步规范维养项目的申报、监管、验收和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明确项目管理单位和项目监管单位的职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避免出现财政资金达不到项目实施目的的现象。
(3)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认真执行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新建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按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规定更正、补充。针对2021年6月办公楼维修项目、2022年6月文明创建零星工程无预算的情况,责成相关人员补充了相应材料。二是认真履行扣缴义务人职责。做好代扣代缴工作,水建公司已按规定责令涂志辉完成追缴个人所得税12698.92元。
(4)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实行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出台《南昌市新建区水利局财务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相关规定,明确审批报销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二是做好固定资产清查。认真执行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新建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未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设施均已进行入账处理。三是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严格执行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补充完善了2021年8月水果采摘工会活动方案;责成相关14人退回了超标准体检费共计14000元。四是规范老协组织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对老年活动经费直接支付给廖秋莲个人账户进行限期整改,要求老协组织办理社团法人证并开设银行账户。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实,选人用人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规范”方面
1.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涉及具体问题3个)
(1)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三同”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的机制,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了党建工作,制定了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召开了2023年度区水利局直属机关党委、局属党支部支部书记党建述职会。二是强化党建检查。2024年4月,对局属各党支部进行了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会,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2)针对“落实主题教育分类指导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坚持送学上门。安排了年轻党员到行动不便的老年党员家中,采取入户宣传、口头诵读等方式,为退休干部、退职工作者等老年党员带去最新的理论学习内容。二是抓好书籍发放。认真开展排查,摸清底数,为未发放主题教育规定书目的党员干部发放书籍,确保主题教育覆盖更全面有效。
(3)针对“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完善制度。修改和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研究“三重一大”事宜。二是责令补充说明。针对“针对监控中心坐席值班人员聘用事宜”,局党组对区水利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要求今后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做到集体酝酿、征求意见、会上讨论、上报备案。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涉及具体问题5个)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组织生活会质量打折扣”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2024年4月,局组织召开区水利系统党务工作者培训会,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精神。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4年4月,对局属各党支部进行了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对局属党支部的“三会一课”记录本进行了检查与指导,督促各党支部按要求频次开展党员大会、支委会和上党课,并确保会议记录齐全、详实、规范。三是严肃组织生活会纪律。督促各党支部认真严肃开展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实效,达到预期目的。
(2)针对“落实‘第一议题’不规范,开展‘主题党日’走形式”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第一议题”规范化。督促基层党支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思想引领,强化政治学习,并如实记录“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坚持“第一议题”常态化。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对“第一议题”的学习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查,确保“第一议题”制度规范开展,学习、活动情况规范记录,推动政治学习走深、走细、走实。
(3)针对“人事档案移交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2017年区财政出资5000万元解决了溪霞、幸福、梦山、肖峰四座水库400名人员的社保问题,其中2017年以前退休的职工110名,按规定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应由区社保中心统一管理。我局多次与区社保中心沟通档案移交事宜,但区社保中心以办公大楼陈旧、承载过度、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档案存放地面积小等为由,暂不接收这批档案,让区水利局先代为保存,待其搬迁新办公地址时再予接收。
(4)针对“存在人岗不匹配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强化干部人事管理,对河道圩堤维护中心行政班子进行了约谈,对该人员岗位进行了调整。杜绝再次造成“人岗不匹配”,坚持突出用人导向,确保人岗相适。结合我局干部队伍现状,从事业发展实际出发,从严把关人选,严格按照岗位设置配备干部。
(5)针对“编外人员规范清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规范清理编外人员。严格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新建区关于开展编制外工作人员规范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新建区水利局2023年度编制外工作人员清理计划》,压实局属单位责任,持续跟踪清理进度,确保按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46名编外人员清理工作。截至2024年5月底,已完成21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编外人员的清理工作。
(四)“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1.整改不够彻底(涉及具体问题2个)
(1)针对“虚假整改”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规范津贴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收回,区水利局本级除离职人员3099元无法退回外,剩余违规发放的津补贴4123元已全部退回。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除死亡人员1800元无法退回外,剩余违规发放的津补贴80158元已全部退回。二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相关股室、局属单位集中学习了《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规范津贴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严格落实津贴补贴相关规定。
(2)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改情况:部分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人事相关规范性文件。不定期在局党组会和干部职工会学习习近平关于选人用人重要讲话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干部能上能下、干部激励等制度文件,学习机构编制、机构设置、领导职数配备等规范性文件。二是整改超职数配备干部。坚决贯彻《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相关规定配备干部职数,逐步免除梦山、朱坊、肖峰、溪霞水库维护股超职数配备的副股级干部,相关工作在2024年8月底完成。
2.改而复犯问题依然存在(涉及具体问题1个)
(1)针对“2021年5月,区委巡察‘回头看’指出2019年被中央环保组督查发现仍有15座小(二)型水库未完成退养。这次巡察发现,石埠镇小(二)型反修水库仍然存在投料养殖,水质污染严重,未实现人放天养”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联合检查排查。由区河长办牵头,组织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联合属地乡镇开展了大排查,摸清了未完成退养水库的底数。二是制定退养整改方案。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制定并下发了新建区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督促职能部门和乡镇严格执行水库退养,持续改善水库水生态环境。督促石埠镇等有关乡镇将反修水库等有关水库退出投料养殖,实现人放天养,2024年3月石埠镇完成反修水库投料机及存料棚屋拆除工作。三是加强水库退养监管。委托相关单位对水库水质进行监测,杜绝水库反复出现投料养殖,污染水库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将巡察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第十五届四次全会、市纪委第十二届四次全会、区纪委二届四次全会以及区委关于巡察整改的要求,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水利事业具体工作当中,脚踏实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严格标准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紧扣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立足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继续扛稳抓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将巡察整改与水利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积极主动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推动优化政策供给,切实维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全力维护行业和谐稳定和安全发展。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推卸责任、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坚决问责。
(三)及时调整优化,有机衔接“当下改”和“长久立”。调整优化工作机制,坚持定期督促调度,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问效,推动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切实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发挥标本兼治作用。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贯穿巡察整改始终,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和各类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促进巡察监督和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
(四)强化成果运用,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水利发展现代化的历史使命和阶段性特征,将此次区委巡察发现的问题纳入局党组工作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问题。围绕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水旱灾害防御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增强治理效能,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建新篇章当好先行,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8月15日至9月5日(1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91-83752904(工作日9:00—12:00,13:30—17:00);邮政信箱:中共南昌市新建区水利局党组办公室(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街道兴华路254号),邮编330103;电子邮箱:xjqsljbgs@qq.com。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水利局党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