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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129983-0403-2024-000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4-0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建区大塘新起点超市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擅自经营烟花爆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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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24年1月24日,新建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南昌市应急管理局、大塘坪乡人民政府和大塘坪乡派出所行政执法人员对新建区大塘新起点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店内经营烟花爆竹。

查处理由及结果:新建区大塘新起点超市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对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进行没收和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没收,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已对新建区大塘新起点超市的经营者程桂香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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