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凯芙蓝建材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及其利害关系人:
由本局调查处理的南昌凯芙蓝建材有限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一案,经本局调查,现已调查终结,本局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撤销南昌凯芙蓝建材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2024年1 月 8 日,余洪向我局举报南昌凯芙蓝建材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在 2011年 4月 27日的公司登记过程中,系冒用余洪的身份信息取得的登记,其行为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派出所出具换证证明以及经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印文鉴定等材料予以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因你公司不在登记的住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撤销公司登记听证告知书》,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需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应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曾甜甜 联系电话: 0791-83752559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 4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