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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v177962-0403-2024-002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8-1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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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关于

开展2024年度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

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乡(管理处),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市场主体的有关要求,促进我区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的带动引领作用,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工作的通知》(洪农局办发〔202419号)文件精神,开展2024年度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下简称“市级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评定

(一)申报条件。申报市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应符合《南昌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洪农局发〔2021〕61号)有关规定,择优选择财务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力强、服务成效明显、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声誉好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推荐申报

(二)申报数量

市农业农村局下达各县区申报的农民合作社数量、家庭农场数量分别不超过40将根据申报情况统筹安排推荐申报。

(三)评定程序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自愿向所在乡镇(管理处)经发(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申报市级示范主体评定推荐表》(附件1)推荐表上报截止时间2024825日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失信惩戒。

2.乡镇推荐。各乡镇(管理处)经发(农业农村)部门对提出申请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核查把关,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看。对核查合格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各乡镇(管理处)经发(农业农村)部门报经乡镇(管理处)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择优向区农业农村局推荐,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3.级初审。区农业农村局对提出申请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审查,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核查,并征求同级发改、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银保监等相关部门意见。对初审合格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区农业农村局正式行文择优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随同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3.市级评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各县区、开发区推荐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进行专家评审、党组审议、网上公示、发文认定。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

请于2024828日前,将市级示范社评定(监测)审批表(附件4)、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评定(监测)审批表(附件6)和评定申报书(附3、附件5纸质版(2份)及pdfword版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股(408室)。

二、市级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监测

(一)监测对象和标准

本次监测对象为2022认定和监测合格的市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名单附后),其中已取得省级以上示范社、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资格的不列入监测范围。

(二)监测工作程序

根据《南昌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洪农局发〔2021〕61号)要求开展监测。

1.主体自评。监测对象对自身运营情况进行自评,向所在乡镇(管理处)经发(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监测材料。

2.乡镇把关。各乡镇(管理处)经发(农业农村)部门对参加监测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监测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核查把关,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看。对监测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各乡镇(管理处)经发(农业农村)部门提出合格与不合格监测意见报经乡镇(管理处)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3.区级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对所辖区域监测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或现场检查并征求同级发改、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意见,提出合格与不合格监测意见并报市农业农村局。

4.市级复核。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县区监测结果进行核,并进行抽查,综合形成审核意见。

5.网上公示。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官网监测合格的对象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监测合格的对象有异议的,由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6.结果公布。公示无异议的监测合格对象,以市农业农村局发文确认并公布。监测不合格的或者没有报送监测材料的监测对象,取消其市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资格

(三)监测工作时间及材料

请于202年828前,将市级示范社评定(监测)审批表(附件4)、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评定(监测)审批表(附件6)和监测申报书(附3、附件5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股(408室)。

三、其他要求

(一)各乡镇(管理处)要高度重视市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乡镇(管理处)要对推荐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现场查看,严格把关,确保提供的申报和监测材料信息真实。

(三)申报对象和监测对象应如实、完整、按时提供有关材料。填报材料不完整不准确、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上报的,视为申报或监测不合格;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未经认定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经认定的取消其示范称号,3年内不得再行申报。

附件:

1.申报市级示范主体评定推荐表

2.评审评分表

3.南昌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监测)申报书

4.市级示范社评定(监测)审批表(此件单独报送,不装入申报书内)

5.南昌市示范家庭农场评定(监测)申报书

6.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评定(监测)审批表(此件单独报送,不装入申报书内)

7.新建区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名单

8.南昌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

                   2024810        

南昌市新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812印发


附件1

申报市级示范主体评定推荐表

主体名称

 

示范级别

登记日期

 

注册资金(万元)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主要产业

 

主要农产品

 

申报主体    承诺

本单位依法规范经营,严格遵守行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等,愿意申报级示范主体,对申报材料所提供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名:              (盖章)

                                    

乡镇(管理处)相关管理部门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乡镇(管理处)人民政府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附件2

评审评分表

主体名称(盖章):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1

市场主体运行状态

正常运行得8分;有单位标牌、制度牌等得6分;有办公场所、设备等得6分。

20

2

市场主体内部管理状况

主体内部管理良好得2分;有管理人员得1分;有管理制度得1分;管理分工明确得1分;设立财务账户得15分;账务规范得10分。

30

3

产业(收入)规模及产品质量

规模:种植业:土地流转流转年限在 3 年以上,并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流转面积达50亩以上的得4分、100亩以上的得6分、150亩以上的得8分;畜牧业:存栏/笼达到25/250羽得4分、50头/500羽得6分、100头/1000羽以上得8分;渔业:养殖面积40亩以上的得4分、75亩以上的得6分、100亩以上的得8分;综合类的综合打分,最高分不超过8分。上年农业生产经营年收入达到 15 万元得5分,达到20万元(含)以上得6分生产的产品通过“两品一标”认证或获得市级以上著名商标品牌称号的得2分;近2年产品质量未有抽检不合格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20

4

带农益农效果及影响力

带动农户并增加收益,1个得2分、2个得43含)以上6;社会声誉良好得4分。

10

5

相关技能或荣誉

家庭成员获相应技能培训证书或荣誉1项(1人),得10分;2项(2人),得20分。

20

合计

100

评审人员签字

1

4

2

5

3

6

附件3

南昌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2024年评定/监测)

农民专业合作社:

县级推荐单位: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

申报日期:          

   

1.申报市级示范主体评定推荐表监测主体无需填报)

2.审评分表

3.申报推荐审定意见表

4.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

5.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6.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记录

7.农民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名册和合作社章程

8.带贫益贫材料

9.“品一标”及商标注册等证明材料

10.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的合作社须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备案,并依托大数据平台合规宝小程序规范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证明材料

11.所在所在乡镇(管理处)出具的合作社未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证明

12.未列入经营异常或失信名单的证明

13.“未开展非法金融活动”承诺书

14.执行的生产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15.农产品生产档案(或服务台账)

16.土地流转合同(附流转明细)或其它承包合同

17.农民专业合作社单位名称标牌、制度牌上墙照片,生产

场地及日常生产经营照片

18.其它相关材料(各项荣誉证书、培训证书等)

以上材料按序号提供,制作申报材料时,封面处(2024年评定/监测)根据实际情况选定“评定”“监测”。整套材料要求清晰可见。

申报推荐审定意见表

申报主体

申报承诺

本单位依法规范经营,严格遵守行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等,愿意(申报成为市级示范社/参加市级示范社监测),对申报书所提供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名:                  (盖章)

                                      

乡镇相关管理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乡镇(管理处)人民政府推荐意见

                    (盖章)

                                   

区农业农村局推荐审核意见

                    (盖章)

                                   

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盖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

合作社名称

注册登记部门

注册登记时间

入社成员总数

其中:农民成员数

成员出资总额

单个社员最大股金

占总股金比例(%)

理事长姓名

联系电话

带动农户数(人)

主要业务范围

合作社地址及邮编

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情况

项目

去年

项目

去年

农作物种植面积(亩)

销售(服务)收入

(万元)

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亩)

获得产品认证及证书编号

粮食产量(吨)

注册商标名称

畜禽出栏/笼、总量(头/羽/只)

成员主要生产资料

统一购买率

水产养殖面积(亩)

主要产品(服务)

统一销售(提供)率

水产品产量(吨)

标准化生产率

农机拥有量

(台、套)

可分配盈余(万元)

成员入社年收入

(万元)

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

返还比例

何时何地

受过何种奖励

理事长担任

何种社会职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序号

成员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出资方式

出资额

(万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序号

成员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出资方式

出资额

(万元)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农民专业合作社带贫益贫证明表

合作社

名称

所在地

理事长

 

 

电话

 

 

脱贫户

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家庭

人数

带贫方式

年增收入

(万元)

签名手印

 

 

 

 

 

 

 

 

 

 

 

 

所在村委会证明

该合作社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带动帮助上述建档立卡脱贫户增加收入,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村委会证明人签名(盖章):

日期:

注:随本表后附上面所列脱贫户户主身份证、用工合同、资金转账凭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附件4

市级示范社评定(监测)审批表

农民合作社名称

级推荐单位

南昌市建区农业农村局

填报日期:

合作社名称

注册登记部门

注册登记时间

入社成员总数

其中:农民成员数

成员出资总额

单个社员最大股金

占总股金比例(%)

理事长姓名

联系电话

带动农户数(人)

主要业务范围

合作社地址及邮编

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情况

项目

去年

项目

去年

农作物种植面积(亩)

销售(服务)收入

(万元)

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亩)

获得产品认证及证书编号

粮食产量(吨)

注册商标名称

畜禽出栏/笼、总量(头/羽/只)

成员主要生产资料

统一购买率

水产养殖面积(亩)

主要产品(服务)

统一销售(提供)率

水产品产量(吨)

标准化生产率

农机拥有量

(台、套)

可分配盈余(万元)

成员入社年收入

(万元)

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

返还比例

何时何地

受过何种奖励

理事长担任

何种社会职务

主要事迹

乡镇相关管理部门   推荐审核意见

                                  

                               

  

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

审核意见

                               

  

附件5

南昌市示范家庭农场

2024年评定/监测)

家庭农场名称:

县级推荐单位: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

申报日期:          

   

1.申报市级示范主体评定推荐表监测主体无需填报)

2.审评分表

3.申报推荐审定意见表

4.家庭农场基本情况表

5.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家庭内固定的农场从业人员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6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7.带贫益贫材料

8.“三品一标”及商标注册等证明材料

9.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的合作社须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备案,并依托大数据平台合规宝小程序规范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证明材料

10.生产设施用房或附属设施用房或其它服务生产经营用房证明材料

11.所在所在乡镇(管理处)出具的合作社未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证明

12.未列入经营异常或失信名单的证明

13.“未开展非法金融活动”承诺书

14.执行的生产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15.农产品生产档案(或服务台账)

16.土地流转合同(附流转明细)或其它承包合同

17.家庭农场单位名称标牌、制度牌上墙照片,生产场地及日常生产经营照片

18.其它相关材料(各项荣誉证书、培训证书等)

以上材料按序号提供,制作申报材料时,封面处(2024年评定/监测)根据实际情况选定“评定”“监测”。整套材料要求清晰可见。

申报推荐审定意见表

申报主体

申报承诺

本单位依法规范经营,严格遵守行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等,愿意(申报成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参加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对申报书所提供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名:                  (盖章)

                                      

乡镇相关管理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乡镇(管理处)人民政府推荐意见

                   (盖章)

                                   

区农业农村局推荐审核意见

                 (盖章)

                                   

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盖章)

                                   

家庭农场基本情况表

农场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创建时间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注册资金(万元)

注册性质

主营产品及种(养)规模(亩、头、羽)

土地(水面、山地)流转期限

绿色(有机)食品认证

商标注册(个数)

上年总收入(万元)

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万元)

制度建立情况

与其他龙头企业、合作社关系

参与生产的家庭主要劳动力及雇工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技术资格

内部分工

农场主

常年雇工情况

(个)

工资/年、人

临时雇工情况

(天)

工资/天

家庭农场带贫益贫证明表

家庭农场

名称

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脱贫户

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家庭

人数

带贫方式

年增收入

(万元)

签名手印

 

 

 

 

 

 

 

 

 

 

 

 

所在村委会证明

该家庭农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带动帮助上述建档立卡脱贫户增加收入,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村委会证明人签名(盖章):

日期:

注:随本表后附上面所列脱贫户户主身份证、用工合同、资金转账凭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附件6

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评定

(监测)审批表

家庭农场名称

级推荐单

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

填报日期:

农场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创建时间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注册资金(万元)

注册性质

主营产品及种(养)规模(亩、头、羽)

土地(水面、山地)流转期限

绿色(有机)食品认证

商标注册(个数)

上年总收入(万元)

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万元)

制度建立情况

与其他龙头企业、合作社关系

参与生产的家庭主要劳动力及雇工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技术资格

内部分工

农场主

常年雇工情况

(个)

工资/年、人

临时雇工情况

(天)

工资/

乡镇相关管理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盖章)

                   

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盖章)

                     

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盖章)

                      

附件7

新建区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名单

序号

主体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所在地

合作社

1

南昌市新建区渊明养殖专业合作社

陶端陪

13755653723

昌邑乡昌北村

2

南昌市新建区仲明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徐仲明

13767009501

金桥乡虎庄村

3

南昌市新建区渔改种植专业合作社

涂恒智

13870883792

联圩镇河下村

4

南昌市新建区义祥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闵华妹

15870627574

联圩镇塘港村

5

南昌市新建区龙林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程香兰

13755620611

石埠镇留田村

6

南昌市新建区平华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章平华

15079030751

松湖镇双垣村

7

南昌市新建区惠农种植专业合作社

邹水金

13807058619

西山镇西山街

8

南昌市新建区金麒麟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谢冬华

13907003076

石埠镇新潘村

9

南昌市新建区友丰养殖专业合作社

万常榆

15070068222

象山镇象山街

家庭农场

1

新建区大塘其高家庭农场

陈其高

15297916281

大塘坪乡联合村

2

新建区金鑫家庭农场

金三黑

18702534342

石岗镇高坪村

3

南昌市恒美家庭农场

陶茂桔

15979047239

昌邑乡昌北村

4

新建区昌富家庭农场

陶茂洪

13507091391

昌邑乡昌北村

5

南昌市新建区恒升家庭农场

罗序龙

13870834135

联圩镇马洲村

6

南昌市川冬家庭农场

罗金华

13576271305

松湖镇三埂村

7

南昌市正强家庭农场

熊正强

13970914601

联圩镇浮洲村

8

南昌市春康家庭农场

孙功宽

15979174089

联圩镇大洲村

9

南昌市红张家庭农场

涂志红

13970943518

联圩镇沿江村

10

新建区益聪家庭农场

毛建华

13732921772

松湖镇钱洲村

11

南昌市维旗家庭农场

汪明坚

18970999818

松湖镇南湾村

12

南昌市盛利家庭农场

毛佐利

13501104569

松湖镇钱洲村

13

南昌市华红家庭农场

闵永红

15870626682

金桥乡小桥村

14

南昌市火才家庭农场

熊火才

15079062455

金桥乡小桥村

15

新建区铁河序椿家庭农场

胡序椿

13767082670

铁河乡综合垦殖场

16

新建区昌邑学洧家庭农场

陈学洧

15970645278

昌邑乡团结村

17

新建区象山运祥家庭农场

熊运祥

15070847816

象山镇郭家村

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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