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组织单位:新建区财政局
部门名称: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实施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
2022年12月
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于2019年4月,是主管新建区退役军人工作的行政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现下设5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褒扬纪念)、移交安置科、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科。另设机关党支部。独立核算下属单位1个,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
截止2021年底,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编制人数8名,下属服务中心编制人数14名。单位实有人数15人,其中本级9人,服务中心6人。
2021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4,540.01万元。收入决算数2,453.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0.6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62.61万元。
2021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支出总额4,540.01万元。支出决算数2,45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29万元,项目支出1,449.98万元。
结合现场调研实际情况,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评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为80.10分,评价等级为“良”。
主要问题及建议如下: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完善
一是部分预算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明确,部分目标过于笼统,缺乏明确的评判标准。二是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未覆盖所有项目。如未对除春节、“八一”走访驻区部队及优抚对象、义务兵优待金、退役士兵安置补助、优抚对象定期补助经费外的其他项目编制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表。三是预算编制准确性、科学性有待提高。2021年初办公设备购置经费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四是对于预算绩效结果的运用范围较窄,评价结果未计入业务部门考核。
建议一是在设定绩效目标时科学地量化产出指标,明确指标信息来源和评价导向。二是设置适当的目标预期值,并覆盖全部项目。三是统筹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避免漏项、缺项。四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与绩效问责机制。
2.财务管理规范性有待提升
一是个别资金支付审核不严,支持性附件不齐。二是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对资产新增、调拨、维护、处置的具体程序没有详细规定,资产管理缺乏制度依据。三是单位目前缺少会计核算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且制度执行有效性待提高,如实际走访慰问时间晚于方案规定时间。
建议一是应对各类支出进行严格审核,控制费用支出标准,对于资金支付依据不充分、不完整的事项,不得予以支付。二是应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工作各环节的控制措施。三是应尽快建立会计核算制度、绩效管理制度,为部门财务管理提供制度依据。
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规范政府部门财政支出,强化政府部门履职效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8号)、《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市级预算部门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财办〔2020〕41号)、《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项目支出与部门整体财政支出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绩〔2022〕9号)等文件,新建区财政局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对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区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3)组织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及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和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区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开展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10)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机构设置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褒扬纪念)、移交安置科、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科。各部门职责如下: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宣传、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2)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褒扬纪念)。承担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全区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等工作。
(3)移交安置科。拟订全区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直单位计划安置工作。负责全区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等工作。
(4)拥军优抚科。承担协调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督促检查双拥政策、法规的落实。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创建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县)的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双带双促工作的开展。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另设机关党支部,负责本部门党群工作。
3.人员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股级职数3名。下属单位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一类公益事业单位,编制14名。现有工作人员15人,其中本级9人,服务中心6人。
4.部门资产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67.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27万元,占比55.17%,主要系货币资金36.37万元、其他应收款0.90万元;非流动资产30.28万元,占比44.83%,非流动资产均为固定资产。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市委、市政府、南昌警备区以及区委、区政府、区人武部有关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转作风、优环境”活动要求,以大力推广“尊崇工作法”为抓手,深入推进“四地”建设,聚力破解矛盾问题,守牢风险防控底线,强力推动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我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2.工作任务
(1)做好零散烈士墓维护的工作。
(2)做好春节、“八一”走访慰问工作。
(3)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金的发放。
(4)退役士兵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发放。
(5)继续做好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
(6)确保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及时到位。
(7)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1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全面正确行使职能,各项工作实现平稳发展,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有效改善各类优抚对象生活情况,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2021年完成优抚对象、义务兵优待金和退役士兵补助金发放工作;完成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受理完成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的申请、发放;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邀请部分退役军人代表座谈,听取有关意见、建议。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详见“附件1.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分表”。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开展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填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但部分绩效目标设置存在不合理、不清晰的情况,如部分绩效目标依据不足、绩效目标与实际完成情况差异较大、绩效目标值设定未明确具体达标标准、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使用的指标与年初绩效目标偏差较大、预算申报缺乏统筹规划等,绩效管理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具体详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部分。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没有覆盖所有项目。根据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表,年初仅对春节、“八一”走访驻区部队及优抚对象项目、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项目编制了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表;未对零散烈士墓维护、其他优抚支出、机构管理经费、军休人员经费、军转干部生活补助项目编制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表。具体详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部分。
2.绩效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新建区财政局要求开展了两次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但仅对纳入预算管理的4个项目进行了监控,分别是义务兵优待金、其他优抚支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效监控报告总结分析了项目的预算安排、预算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通过开展绩效监控工作较好的掌握了各项目实施情况及面临的问题。
3.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新建区财政局相关要求开展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经查看上述绩效评价报告内容,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总结了单位概况、当年履职目标完成情况、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总结了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绩效完成情况,分析了项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但是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只包括了4个项目,分别是义务兵优待金、其他优抚支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其中其他优抚支出就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补助经费分别做了自评,未包含春节、“八一”走访驻区部队及优抚对象、零散烈士墓维护工作、军休人员经费、军转干部补助经费、机构管理经费。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1.部门整体收入情况
2021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4,540.01万元,资金来源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2,453.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0.6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62.61万元。
表1:2021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年初预算数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45,40.01 |
17,90.66 |
17,90.66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0.00 |
0.00 |
0.0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0.00 |
0.00 |
0.00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0.00 |
0.00 |
五、事业收入 |
0.00 |
0.00 |
0.00 |
六、经营收入 |
0.00 |
0.00 |
0.00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00 |
0.00 |
0.00 |
八、其他收入 |
0.00 |
0.00 |
0.00 |
本年收入合计 |
45,40.01 |
17,90.66 |
17,90.66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0.00 |
0.00 |
0.00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0.00 |
6,62.61 |
6,62.61 |
总计 |
45,40.01 |
24,53.27 |
24,53.27 |
2.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1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支出总额4,54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17万元,项目支出4,354.84万元。支出决算数2,45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29万元,项目支出1,449.98万元。
表2:2021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年初预算数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一、基本支出 |
185.17 |
1,003.29 |
1,003.29 |
人员经费 |
182.17 |
904.84 |
904.84 |
公用经费 |
3.00 |
98.45 |
98.45 |
二、项目支出 |
4,354.84 |
1,449.98 |
1,449.98 |
本年支出合计 |
4,540.01 |
2,453.27 |
2,453.27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0.00 |
0.00 |
0.00 |
总计 |
4,540.01 |
2,453.27 |
2,453.27 |
(1)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基本支出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5.17万元,决算数为1,003.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0.18万元,占比29.92%;商品和服务支出84.34万元,占比8.4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4.66万元,占比60.27%;资本性支出14.11万元,占比1.41%。
(2)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支出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54.84万元,决算数为1,449.98万元,其中,零散烈士墓维护48.01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833.91万元,其他优抚支出169.49万元,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271.40万元,机构管理经费0.54万元,军休人员经费48.85万元,军转干部生活补助10.04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67.74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评价工作组依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洪财办〔2020〕44号)及《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项目支出及部门整体财政支出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绩〔2022〕9号)相关要求,结合现场调研实际情况,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评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为80.10分,评价等级为“良”。具体评价情况如下表:
表3:评价情况总表
序号 |
评价内容 |
分值 |
得分值 |
得分率(%) |
1 |
管理 |
40.00 |
29.50 |
73.75 |
2 |
产出 |
46.00 |
36.60 |
79.57 |
3 |
效果 |
4.00 |
4.00 |
100.00 |
4 |
满意度 |
10.00 |
10.00 |
100.00 |
|
合计 |
100.00 |
80.10 |
80.10 |
从评价结果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能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较好的履行职能工作,在推进军民融合协调发展、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扶持力度及权益保护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较好地发挥了退役军人权益保护与服务职能。但仍需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建设。
(一)履职完成情况
管理类指标主要从预算编审管理、预算执行管理、部门结余结转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部门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七个方面进行评价,具体细分为预算编制完整性、预算编制准确性、绩效目标管理等18个三级指标。管理类指标总分40分,评价得分29.50分,得分率为73.75%。
1.预算编审管理
(1)预算编制完整性:根据《南昌市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数据完整、依据准确,符合预算编制要求。该指标得2分。
(2)预算编制准确性:根据《南昌市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南昌市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存在个别项目年度预算编制欠精准,预算安排与实际支出差异较大的情况。如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年初预算700.00万,当年实际支出271.40万.主要系预算编制时考虑含退役士兵社医保接续应接未接人员。该指标得1.5分。
(3)绩效目标管理:根据《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021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存在其中部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过于笼统,缺乏明确的评判标准的情况,如经济效益>=95%,提高生活>=95%,指标设置不合理,指标无法计算,评价依据不充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没有覆盖所有项目,年初只对春节、“八一”走访驻区部队及优抚对象项目、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项目编制了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表;未对零散烈士墓维护、其他优抚支出、机构管理经费、军休人员经费、军转干部生活补助项目编制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表,其中其他优抚支出具体包括"参战参试”人员社保补贴、退役士兵社保接续、优抚定期补助(含三节走访)“两不靠”军转干部待遇调整等内容。该指标得1分。
2.预算执行管理
(1)预算完成率:根据《南昌市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财政预算批复总数为2,453.27万元,实际完成数2,453.2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790.6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62.6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该指标得2分。
(2)预算调整率:根据《南昌市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南昌市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540.01万元,年末决算数为2,453.27万元,本年预算调整2,086.74万元,主要系实际支出不含乡镇,预算调整率45.96%,大于30%。该指标得0分。
(3)支付进度率:截止2021年12月31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实际支付进度100%,既定支付进度100%,支付进度率100%。该指标得1分。
(4)公用经费控制率:根据《南昌市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南昌市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用经费批复预算数98.45万元,实际支出数为98.45万元,主要为:办公费14.03万元;专用材料费9.52万元;委托业务费10.00万元;工会经费10.22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16.99万元等。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0%。该指标得2分。
(5)“三公”经费控制率:根据《南昌市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南昌市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0.00元,实际支出数为0.00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0%。该指标得1分。
3.部门结转结余管理
(1)结转结余率:根据《南昌市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结转结余总额为0.00,结转结余率为0%。该指标得2分。
4. 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1)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21年2月25日在新建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2021年预算信息,于2022年11月9日在新建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2021年部门决算信息。该指标得2分。
(2)基础信息完善性:根据单位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相关资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该指标得2分。
5.部门预算管理
(1)在职人员控制率:根据单位三定方案及花名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本级编制数8人,在职人员9人,其中存在一名非编制人员。在职人员控制率113%。该指标得0分。
(2)管理制度健全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缺少会计核算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同时,存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现象,如全国文明创建迎市、区模拟检查退役军人志愿者用餐,金额3,259.00元,报销附件仅有发票,无用餐人数、用餐日期等具体信息。该指标得3.5分。
(3)支出规范性及巡视、审计、绩效评价结果等:根据《南昌市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南昌市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申报时,将走访驻区部队及优抚对象申报为项目预算;部门决算时,春节、“八一”走访驻区部队及优抚对象全部列入基本支出。该指标得1分。
6.政府采购管理
(1)政府采购执行率:根据《南昌市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南昌市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际发生政府采购支出14.11万元。该指标得0分。
7.资产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覆盖资产全流程管理,只包含了资产定义、资产分类、资产清查等内容,对资产新增、调拨、维护、处置的具体程序没有详细规定,在实际操作中缺乏管理标准。该指标得2.5分。
(2)资产管理安全性:根据《资产管理制度》及《2021年固定资产盘点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规合理,财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2021年未发生资产处置事项。该指标得3分。
(3)固定资产利用率:截止2021年12月21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资产总数62项,资产原值38.02万;实际在用资产62项,在用资产原值38.02万。固定资产利用率100%。该指标得3分。
产出类指标主要从部门职责履行及重点工作的完成数量、完成质量、完成时效、完成成本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具体细分为零散烈士墓维护完成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完成率、优抚对象定期补助经费完成率等23个三级指标。产出类指标总分46分,评价得分36.60 分,得分率为79.57%。
8.数量指标
(1)零散烈士墓维护完成率:根据《2021年专项支出预算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计划维护13座零散烈士墓,实际维护12座零散烈士墓,剩余1座熊斌烈士墓因处于西山万寿园公墓,无需整修,零散烈士墓维护完成率92.31%。该指标得1.3分。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完成率:根据《2021年专项支出预算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计划发放义务兵590人;实际发放493人,主要系不含由乡镇代发人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完成率83.56%。该指标得0.3分。
(3)优抚对象定期补助经费完成率:根据《2021年专项支出预算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优抚对象定期补助经费计划发放2,655人,主要系预算编制考虑现有优抚对象人数、2021年预计新增优抚对象人数、乐化镇和樵舍镇人数;实际发放2,350人,主要系行政区划调整,划转至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乐化镇、樵舍镇的优抚对象于2021年5月份开始未进行发放补助。优抚对象定期补助经费完成率88.51%。该指标得0.8分。
(4)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完成率:根据《2021年专项支出预算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计划发放280人,实际发放230人,主要系每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伍人数具有不确定性,按上年度人数增加部分人数编制预算。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完成率82.14%。该指标得0.3分。
(5)春节部分“两参”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完成率:根据《2021年专项支出预算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节部分“两参”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计划发放20人,实际发放20人,春节部分“两参”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完成率100%。该指标得2分。
(6)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完成率:根据《2021年专项支出预算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计划发放66人,实际发放66人。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完成率100%。该指标得2分。
(7)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完成率:根据《2021年专项支出预算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计划发放1,310人,实际发放1,317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完成率100.53%。该指标得2分。
(8)春节、“八一”走访慰问部队完成率:根据《2021年专项支出预算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计划走访慰问部队34个,2021年春节、八一两次实际走访部队31次,走访慰问部队完成率91.18%。该指标得1.3分。
(9)春节、“八一”退役士兵补助完成率:根据《2021年专项支出预算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春节、“八一”退役士兵补助计划发放300人,实际发放296人,退役士兵补助完成率98.67%。该指标得1.8分。
9.质量指标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合格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际发放数量为493人,经现场检查,发放人员均符合补助标准,合格率100%。该指标得2分。
(2)优抚对象定期补助经费合格率:优抚对象定期补助经费实际发放数量为2,350人,经现场检查,发放人员均符合补助标准,合格率100%。该指标得2分。
(3)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合格率: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实际发放数量为230人,经现场检查,发放人员均符合补助标准,合格率100%。该指标得2分。
(4)春节部分“两参”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合格率:春节部分“两参”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实际发放20人,经现场检查,发放人员均符合补助标准,合格率100%。该指标得2分。
(5)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合格率: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实际发放66人,经现场检查,发放人员均符合补助标准,发放人员均符合补助标准,合格率100%。该指标得2分。
(6)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合格率: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实际发放数量为1,317人,经现场检查,发放人员均符合补助标准,合格率100%。该指标得2分。
(7)春节、“八一”退役士兵补助合格率:2021年春节、“八一”退役士兵补助实际发放296人,发放金额按照往年惯例及事务局党组研究决定,大部分为600.00元,少部分因考虑重点人员,经区分管领导同意,发放金额1,000.00至3,800.00元不等,且存在部分人发放慰问品,但无相关文件确认发放标准。该指标得0分。
10.时效指标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资金按时完成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际发放数量为493人,经现场检查,补助资金均及时发放给补助对象,按时完成率为100%。该指标得2分。
(2)优抚对象定期补助经费资金按时完成率:优抚对象定期补助经费实际发放2,350人,经现场检查,补助资金均及时发放给补助对象,按时完成率100%。该指标得2分。
(3)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资金按时完成率: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实际发放230人,经现场检查,补助资金均及时发放给补助对象,按时完成率100%。该指标得2分。
(4)春节部分“两参”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按时完成率:春节部分“两参”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实际发放20人,经现场检查,补助资金均及时发放给补助对象,按时完成率100%。该指标得2分。
(5)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资金按时完成率: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资金实际发放66人,经现场检查,补助资金均及时发放给补助对象,按时完成率100%。该指标得2分。
(6)春节、“八一”兵补助资金按时完成率:2021年春节、“八一”退役士兵补助实际发放296人。经现场检查,根据《革命英烈后代关爱行动实施方案》的申请审批单,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应在7月20日前走访1户烈属。实际于7月22日才走访完毕。按时完成率为86.67%,该指标得0.8分。
11.成本指标
(1)春节、“八一”走访驻区部队及优抚对象经费成本节约率:年初预算数108.00万元,实际使用107.07万元,成本节约率8.62%。大于5%。该指标得2分。
(二)社会效益情况
(1)服务退役军人人数增长率:每年补助类型有差异,抽取优抚对象定期补助经费作为样本,优抚对象定期补助经费2020年实际发放人数2,352人,2021年发放人数2,483人,主要系金桥乡2020年划转至赣江新区,2021年重新划转回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数增长率12.88%。大于5%。该指标得2分。
(2)为退役军人提供的服务类型:2021年提供的服务类型有:零散烈士墓维护、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优抚对象定期补助经费、发放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发放军休人员经费、发放军转干部生活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等,提供服务类型大于5种。该指标得2分。
(三)社会满意度情况
(1)服务对象及其家庭满意度:项目组向优抚对象、退役军人共发放50份调查问卷,有效收回问卷50份。满意度100%。该指标得10分。
三、部门主要履职绩效
(一)创优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退役军人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1全面推进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
严格对标尊崇式“示范型”服务中心(站)创建标准,对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并建立局机关股室与各服务站点挂点帮扶工作机制。
2.规范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工作运行
进一步明确局机关和服务中心工作职责权限,完善各级服务中心(站)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
3.优化提升全系统人员工作作风
按照“转作风优环境”活动部署要求,加强检查指导力度,狠抓系统工作人员作风建设,要求每名工作人员切实做到服务态度热情周到、业务情况掌握熟练、工作流程规范有序、矛盾处理及时公道。
(二)推进军民融合协调发展,军民一家亲氛围进一步浓厚
1.大力弘扬拥军优属光荣传统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双拥优抚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疫情期间,经与驻区部队协商,采取物流配送的方式进行慰问。
2.拥军优属工作多元发展
以开展“满怀忠诚讲尊崇、百业千行共拥军”活动为契机,积极统筹社会资源优势,巩固军爱民、民拥军的双拥工作基础,协调多家社会企业签定拥军优属协议书,让更多拥军优惠措施和服务承诺见实见效。
3.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替烈士看爹娘、为烈属办实事”活动,其中协调江西省嘉佑曙光医院专家免费为松湖镇烈士魏有志遗属做头骨修复手术,被省电视台跟踪报道。
(三)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扶持力度,助力老兵顺利完成角色转换
1.努力提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水平
主动对接联系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建立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常态化监督机制和技能培训补助金发放一站式服务机制并抓好落实。
2.认真做好退役军人推荐就业工作
沟通对接江西军农农产品配送公司和伟祥财务两家退役军人开办企业,挂牌成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研究探索基地运行流程和职责,尽力发挥基地对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的帮带作用。
3.扎实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
采取主动上门、电话沟通等方式,5月份集中一个月时间全力攻坚,圆满完成社保接续收官工作。
(四)强化思想政治引领,退役军人信访案件平稳向好
1.建立过硬队伍
组建“新长征”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动员退役军人参与社区建设、环境卫生整治、困难帮扶等社会公益活动。
2.宣传先进典型
建立退役军人典型人物宣传机制,积极向省、市、区推选报送我区优秀退役军人先进典型。
3.搞好矛盾调解
积极开展对退役军人矛盾调解工作,切实把矛盾问题消化在萌芽、化解在源头。
4.加强思想教育
充分利用“八一讲堂”、革命纪念场所等平台,积极宣传革命传统、党史军史和优秀退役军人先进事迹等。
5.狠抓信访稳定
积极探索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转变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争取工作主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完善
评价发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体现为以下方面:
(1)部分预算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明确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置中,部分目标过于笼统,缺乏明确的评判标准,评价部门履职效能方面的绩效指标大多为定性指标,如各类优抚对象生活情况有效改善、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效果显著,此类绩效目标对于优抚对象、退役军人生活、就业、权益保护等关键目标绩效量化程度较低,未细化成具体产出指标,缺少衡量标准,不利于事后考核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未覆盖所有项目
2021年年初预算申报时仅对春节、“八一”走访驻区部队及优抚对象项目、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优抚对象定期补助经费编制了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表;未对零散烈士墓维护、其他优抚支出、机构管理经费、军休人员经费、军转干部生活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项目编制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表,其中其他优抚支出具体包括“参战参试”人员社保补贴、退役士兵社保接续、优抚定期补助(含三节走访)“两不靠”军转干部待遇调整的内容。2021年部门决算时,春节、“八一”走访驻区部队及优抚对象项目全部列入了基本支出,未列入项目支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未覆盖所有项目,绩效监控工作缺少评价标准,不利于单位较好的掌握各项目实施情况及面临的问题。
(3)预算编制准确性、科学性有待提高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未编制采购预算,部门决算表中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决算金额14.11万元。预算编制不准确可能造成项目支出完成情况与年初预算存在很大差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未能完全显现。
(4)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未充分利用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对于预算绩效结果的运用范围较窄,评价结果未计入业务部门考核,绩效激励与约束作用不强。对预算考评结果缺乏多样化、实质化的激励奖惩措施和手段,容易造成被考评对象积极性不高,预算考评缺乏生命力。
2.财务管理规范性有待提升
评价发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规范性有待提升,主要体现为以下方面:
(1)个别资金支付审核不严,支持性附件不齐
存在个别报销附件不齐的情况。如全国文明创建迎市、区模拟检查退役军人志愿者用餐,报销附件仅有发票,无用餐人数、用餐日期等具体信息。报销附件不齐,程序欠缺规范。
(2)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待完善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只包含了资产定义、资产分类、资产清查等,对资产新增、调拨、维护、处置的具体程序没有详细规定,资产管理缺乏制度依据。
(3)单位制度规范待健全,制度执行有效性待提高
单位目前存在的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缺少会计核算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制度。且存在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况,如2021年春节、“八一”退役士兵补助经费,发放金额按照往年惯例及事务局党组研究决定,大部分为600.00元,少部分因考虑重点人员,经区分管领导同意,发放金额1,000.00至3,800.00元不等,且存在部分人发放慰问品,但无相关文件确认发放标准;2021年春节、“八一”退役士兵补助实际发放296人。但经现场检查,根据《革命英烈后代关爱行动实施方案》的申请审批单,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应在7月20日前走访1户烈属。但实际于7月22日才走访完毕。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 强化部门绩效管理,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
(1)提升绩效目标明确性
提高各业务部门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重视程度,保证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效能、部门中长期规划的高度契合。在设定绩效目标时科学地量化产出指标,明确指标信息来源和评价导向,增强项目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更好发挥绩效目标的引导与考核作用。
(2)设置项目全覆盖的绩效目标值
各业务部门应结合项目特点、以往年度执行情况,对下年度情况做出合理预计,设置适当的目标预期值,并覆盖全部项目,提高目标值预测精确性、完整性。
(3)加强精细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夯实预算执行基础
在进行预算资金分配前,进一步推进预算编制与资金分配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经济性的科学论证,增强预算资金安排的科学性。
(4)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单位应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与绩效问责机制,并且将评价结果纳入对业务部门考核范围。
2.完善相关财务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
(1)严格规范财政支出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对各类支出进行严格审核,控制费用支出标准,对于资金支付依据不充分、不完整的事项,不得予以支付。
(2)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工作各环节的控制措施。加强资产盘点管理,定期组织盘点,编制盘点文件并完整保存,以确保单位资产完整、账实相符、会计信息能全面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
(3)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相关制度,提高单位制度执行有效性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建立会计核算制度、绩效管理制度,为部门财务管理提供制度依据。同时,应提高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发挥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作用,使单位经营管理活动更加规范化、有序化。
五、附件
附件1.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