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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n186297-0403-2023-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松湖镇 生成日期: 2023-02-0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致全区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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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农村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在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维护农村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面临制度和管理上的诸多问题,当前农村存在“空心村”、“超大房”、“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有新村无新貌”等现象,影响了农民生产生活和农村可持续发展。

2020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2022年,我区被列为三类基础工作夯实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宅改)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牵涉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宅改的主要目标是:农村宅基地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在基本摸清宅基地底数、按需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上取得阶段性成果,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制度机制、管理机构队伍、区乡综合执法体系基本健全,探索出具有特色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和改革成果,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更加健全、权益更有保障、利用更加有效、管理更加规范。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我区宅改试点工作,始终坚持稳慎推进工作原则,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在宅改工作过程中坚持农民主体,发挥农民集体自主协商作用,切实保障农民合法经济利益。力争通过宅改试点工作,规范建房行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盘活闲置农房,壮大村集体经济,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为国家总结一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利修法的实践成果。

当前,我区宅改试点工作已经启动,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们积极投身到改革中来,牢固树立“一户只能一宅,建新必须拆旧”、“宅基地不是祖业,是集体资产”等观念;配合宅基地确权登记和摸底调查;配合村民事务理事会制定改革具体方案;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申请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无偿)退出;鼓励大家通过多种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乡村产业;根据村庄规划,积极参与合理分配、使用宅基地,保障户有所居,监督村务公开。

广大农民朋友们,宅改试点工作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村民自治制度、宅基地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完善,关乎新型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希望大家以主人翁的意识和姿态投身到改革中来,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宅改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建设新时代“秀美乡村”而共同奋斗!


南昌市新建区农村宅基地

改革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2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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