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名称:南昌市新建区大塘坪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时间:2023年8月16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当事人 |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项 | 行政处罚的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2 | 新大字罚【2023】02号 | 程某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 程某 | 360122XXXXXXXX5433 | 国土卫片显示新建区大塘坪乡胜利村违法占用耕地120平方,依据第五十八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七十七条第二款、拟对你给与如下处罚:1.消除违法行为立即整改;2.罚款数额为78000元(大写:柒万捌仟元)。 | 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九十日内缴纳。 | 南昌市新建区大塘坪乡人民政府2023年6月6日 | 已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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