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2JX20210408008案件处理报告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经群众举报;铁河乡铁河农贸市场周围有两个小型装水的废物桶,周边没有下水道,水漫流到马路上。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一批,由新建区委、新建区政府承办,4月8日收到,4月9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要求道路干净整洁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被举报人名叫胡次托,租住在铁河乡农贸市场周边,夫妻俩以零售卖鱼为生。两个水桶放在家门口,用来装水养活鱼增氧所用。桶是常年装水,并在经营时间不断有新鲜水注入,容易漫流,每天出售的鱼在现场宰杀,家庭个体经营户无环评手续。
五、调查核实情况
情况属实,2021年4月8日,铁河乡党委、政府立即督促分管副乡长陈武华、办公室负责人熊贤长、建保所所长胡宏梁、街道社区书记熊忠维进行实地核查。确实存在举报反映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
脏水漫延至路面污染环境
七、处理整改情况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已找到店主约谈,责令店主立即整改,整改措施包括搬移两个废料水桶,要求在经营期间一定要把宰鱼后的垃圾集中堆放到垃圾桶里,脏水要按要求引入下水道。保证道路的干净整洁。
八、问题解决情况
2021年4月8日下午3点|15点已经处理并解决了此事件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4月9日在新建(区)政府网站、县(区)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在场的人员及周边居住人员对处理都很满意,此事件不属于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映过的问题。
十一、包案领导(副县级以上)
签名:
日期:
附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附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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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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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编号 |
已办结 |
是否 责令整改 |
是否 立案处罚 |
罚款金额 |
是否 立案侦查 |
拘留(人) |
约谈 |
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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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基本属实 |
部分属实 |
不属实 |
(万元) |
行政 |
刑事 |
(人)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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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2JX2021040800 D |
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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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1 |
无 |
附件5
边督边改责任追究情况填报表
序号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级别 |
责任追究时间 |
事由 |
处理方式 |
人员分类 |
1 |
胡次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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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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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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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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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级别: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其他;
2.事由:请注明涉及督察组转办单号及简要举报情况。
3.处理方式:通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纪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移送司法机关;判刑;
4.被督察对象为相关省份的,应对责任追究人员进行分类:地方党委人员、地方政府人员、生态环境部门人员、非生态环境部门人员、国有企业人员;其中非生态环境部门人员分为:发改、工信、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应急管理、旅游、城管、公安、其他。
整改前两个小型装水桶
整改移除后
整治后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