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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u850259-0403-2022-00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象山镇 生成日期: 2022-07-0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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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中学、中心小学及幼儿园:

    当前高温天气到来,又逢学生假期,学生到河流、水库、池塘等水域游泳、玩水现象增多,造成防溺水工作形势严峻。为有效预防和杜绝溺水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和谐平安,根据《江西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就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

预防学生溺水,维护学生生命安全,是全社会关注的大事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村、社区、各中小学校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认识,分别发挥管理职能,认真履职,加强对辖内池塘、湖泊、水库等水域的管理和学生的宣传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广播、展板及村民微信群等手段做好村民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好防溺水的重要性和相关措施。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家校对接工作,把宣传的主阵地前移到每个学生家庭,使每个家庭都对防溺水工作有了解、有认识。

三、强化协调沟通

各中小学要加强与当地镇、村、社区汇报与沟通,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属地防溺水工作的管理和对学校防溺水工作的支持,积极参与到防溺水工作中来,努力构建预防溺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村、社区干部要实行责任人包干,加强对所属水域管理工作。

     四、强化责任落实

     根据《办法》规定,各村、社区根据属地原则,安排专人,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重点时段、重点水域的常态化巡查,加强对相关警示、防护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对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校内监管、家校对接、信息推送和当地镇、村汇报对接等工作的落实。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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