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1月18日,对象山镇党委开展巡察。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根据有关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象山镇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
信访受理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1月11日
电子邮箱:xunchazu55@163.com
举报信箱:象山镇人民政府老办公楼一楼进门右手边墙上、象山镇人民政府大门口,区委巡察机构大楼一楼大门口(长麦路797号)
接访地点:象山镇人民政府老办公楼111室
特此公告
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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