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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u850259-0403-2022-000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象山镇 生成日期: 2022-12-0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全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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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全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力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提高站位,认真践行安全发展理念

进入下半年以来,全国多地乃至全球多地出现历史上罕见的持续高温晴热少雨天气,各大江河水库汛期反枯,实属异常。专 家照此推测,下半年也将会是高温少雨的干旱气候,森林防灭火 工作形式异常严峻。为认真践行习近平同志提出的“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各村、场、镇属各单位负责人务必要站在 “两个维护”的高度,树立危机意识,增进底线思维,做到意识在心、责任在肩地抓实抓细抓牢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尽最大努 力地防止与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坚定坚决地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领导,细化举措,严格落实防灭火责任制

现已进入森林防灭火工作重点关键期,各村(场)、镇属各单位务必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 事来抓,认真编制本级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扑救预案,明确领 导挂片联系点,厘清镇、村、组三级人员的责任区,落实 防范措施,强化检查督导,狠抓森林防灭火责任制的落实。

三、强化宣传,严控火源,坚决杜绝火险安全隐患

宣传教育工作是筑牢筑实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各村(场)、镇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 传方式,广泛宣传普及防灭火知识,使森林防灭火意识深入人心。 生态护林员、“三员”(巡山员、守卡员、打锣员)应到岗到位, 加大巡护力度和监测力度,大力宣传“十不要”(不要携带火种 进山;不要让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在林内玩火; 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 堆烧等;不要让老、弱、幼、病、残者参加扑火;不要在野外烧 火取暖;不要在林内打猎、放火驱兽;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 物;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 燃放烟花爆竹),坚决实行“五个禁止”(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 易爆物品进入山林;禁止吸烟、野炊和玩火;禁止炼山;禁止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禁止上坟烧纸、上香、燃放烟 花爆竹),坚决杜绝火源上山,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如一旦发生火情,要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四、强化值守,时刻备战,科学高效应急处置险情

村(场)、镇属各单位应坚决执行干部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 发生火情,应立即启动扑救预案响应机制,及时处置,做到“打 早、打小、打了”。

要认真开展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自查摸底,及时补充更新扑 救物资与设备,确保物资储备充足。各应急队伍要强化培训、演 练,特别是要加强半专业扑灭火队备战训练,高度戒备,确保拉得出、打得了。

五、强化督导,严格问责,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成立专门队伍将森林防灭火督导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按照划分的挂点联系片,加强对挂点片区的森 林防灭火督导工作行业、应急部门要加强对各村(场)、镇属各单位的业务指导,针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求立即整改,及时下发整改通知 书,确保工作不留死角盲区。

严格执行火情火警报告制度,做到及时上报,逐级报告,不得瞒报、迟报与漏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问责,要加大对森林 火灾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依规对森林火灾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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