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字﹝20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采取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南昌市新建区司法局、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和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资格审查,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50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随机抽选方式产生的人选(40人)
符垂珍(女)、 杨 菲(女)、符国华、熊小华(女)、 闵春萍(女)、赵 山、何文锋、罗水根、涂香花(女)、涂春莲(女)、肖爱珍(女)、钟 舜(女)、陈丽钊(女)、戴西良、杜 堃、王爱菊(女)、邓 荣 欧阳芬(女)、陶 蒸、黄贤柱、罗火平、喻 珍(女)、杨宏樑 、赵以林、熊克云、宋旺龙、杜玉林、方 强、余里明、蔡安标、管庆明(女)、韩秋菊(女)、杨福水、夏明辉、万美芳(女)、熊珍玲(女)、邹小亮、裘云霞(女)、欧阳振庭、周健勇 。
二、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产生的人选(10人)
李婷(女)、蔡军华(女)、杨建设、蔡长香(女)、于香平、刘晨(女)、刘星星、胡振华、刘志超 、杨爱桃(女)。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公示期:2021年 1月 11 日至2021年1月15日
联系电话:0791-83751241
联系地址:南昌市新建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南昌市新建区司法局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
2021年1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