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4日至12月1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巡察整改责任担当。对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区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区住建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讲政治的具体检验,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严格对标对表,细化整改措施,全力破解巡察整改难题。区住建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共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会议4次,以民主生活会、党组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多种形式,列出问题清单,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精心研究整改措施,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4个方面47个具体问题所对应的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并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落实到人,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压力层层传导、整改任务层层落实,形成全局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整改的工作局面。
(三)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巡察成果运用。区住建局党组坚持“立足当前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问题大排查”与“矛盾大解决”相结合,通过党组会、办公会等形式,追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对马上可以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深挖问题根源,找准解决对策,有针对性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区住建局党组始终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统一,坚持组织推动和个人主动相统一,坚持以实际成果检验整改实效,从制度建设入手,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加强基础性制度、程序性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着力构建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监督有力、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走新高。
二、聚焦反馈问题,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
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的要求,采取一个一个过的方式,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1.“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够深入,推动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学习制度。3月27日,党组会研究审定了《2024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二是创新学习方法。采取集中学与自学,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学习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等书籍,集中学习时分管领导对学习内容进行深刻剖析,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深化理论学习成果,已集中学习4次;4月11日,邀请区委党校陶红根校长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让局党员领导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进一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理论水平,增强了履职尽责的行动自觉;同时结合主题党日和学习雷锋日,积极参与社区开展敲门行动和义务植树活动。
(2)关于“结合主责研学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面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3月27日,党组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尤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关于“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讲话精神,各职能部门提出学习贯彻意见;自1月22日巡察反馈以来,已开展党组会学习4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32篇,学习党内法规158条。二是开展专题学习研讨。4月11日进行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会,会上大家积极发言,结合实际紧密,通过学习研讨,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年初以来,已召开中心组学习4次。
(3)关于“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决策做到会前沟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策;二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经常交流、沟通思想,2024年1月12日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达到红脸出汗、加油鼓劲,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4)关于“风险意识不强,解决重大问题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位推进密集调度。区住建局、住保中心高度重视“保交楼”工作,组织保交楼项目制订“一楼一策”工作方案,成立专班工作组,不定期调度解决工作难题。二是下沉项目,多次开展座谈会,指导企业创新营销策略,协调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三是定期分析研判房地产风险,通过推进密集调度,8个专项借款保交楼涉稳房地产项目,经过协调解决了7个项目,剩余1个在12月底完成保交付;稳妥解决6个项目办证难问题,剩余2个也在稳步推进中,共完成6665户的“办证难”问题。四是专人负责涉稳楼盘信访投诉,通过约访、电话等方式把交付进度告知业主,避免新的矛盾问题发生,有效维护了社会面和谐稳定。
(5)关于“议事规则、决策程序执行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局党组和住保中心党组分别于3月27日和1月26日,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深化了对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的认识,明确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党组会做到专人专记;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完善《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细化集体决策事项范围,对重大事项的研究,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议事流程,确保决策过程有据可查、实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三是及时清缴违规报酬。已全额退回3人领取违规报酬。
(6)关于“对案审工作领导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由两名副局长负责的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案件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各项具体工作;二是出台处罚制度,完善处罚流程。3月27日,党组审定《新建区住建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的事项》,将两名分管领导意见纳入集体讨论程序,立案、调查、处罚全流程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把关;三是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严格按照《新建区住建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的事项》执行,做到依法依规、有迹可循、有据可查,同时每个案件都需法律顾问出具审核意见。
(7)关于“民生项目谋划不实”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项目落实落地。针对集镇生活污水设施因流量计安装不到位、设施运行负荷偏低等问题,2023年8月8日已函告相关单位,2023年11月底,流量计均已安装到位,设施运行负荷偏低的象山镇已完成部分雨污分流项目;麦山路延伸工程,农转用相关材料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已上报市局,待指标批发后实施,同时修建了一条约200米的便道,解决麦山路老百姓通行的问题。二是科学规划。对实施的民生工程做到早谋划、早部属,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加强调度,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民生工程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结合实际,集镇范围内延长污水处理管网,并长远考虑将居民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三是加强业务指导,针对老旧小区改造重复信访问题,全力指导改造后的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由业委会进行管理,采取“楼栋管理”模式,防止脏乱差现象反弹及基础设施的破坏等现象的发生,实现群众共享共治,有条件的聘请物业公司进行有效管理。
(8)关于“加装电梯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安装电梯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建住建微信公众号、发放民意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宣传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的政策及利弊,提高群众参与力度,更多惠及群众,今年,市级下达指标10台,区加大安装力度将分配指标增至20台;二是严格审批制度,对中环岩土工程勘察院和中述设计集团相关资质材料进行重新审核,下步持续抓好资质审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关口,确保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指标任务。
(9)关于“保障房建设使用统筹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管理,完善公租房管理制度,成立专门督查组,建立日常排查机制,定期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工作,建立好排查台账;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租户对公租房的认识和了解,增强租户的自律意识;三是严格年审制度,做好动态审核工作,运用保障房管理系统,对保障对象进行实时比对审核,截止4月15日,共排查4个小区3624套公租房,发现转借、转租行为11户,现已全部清退;陈厚生和夏立华分别于3月15日和4月25日办理了公租房退出手续。
(10)关于“行政审批改革不够深入”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为企业和群众服务水平。目前,巡察反馈未进驻的18项,已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3项(竣工结算文件备案、建筑超重机械使用登记、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进驻区不动产登记大厅1项(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该问题属重复计算);其他13个未能进驻事项,已采取线上办理、现场办理、取消办理等方式解决,其中备案制4项不属于必须进驻政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备案、施工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备案、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备案、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取消事项2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复检结果备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备案);现场办理4项(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批、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登记、商品房维修资金一般使用审核、备案、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线上办理3项(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核准、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保障、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另外,办理城区内房屋(非)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登记备案事项涉及房屋安全等有关规定,按照“事前、事中、事后”原则,在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后,须安排人员对装修方案等材料到现场进行核实后方可备案。目前,对申报材料齐全且经现场核实确认后在承诺的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将备案登记手续交至政务服务大厅,由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通知申报人领取,解决了申报人两头跑的问题。
(11)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不严谨”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程序,按层级把关制,按照业务办人、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的层级把关签批,开展商品房预售审批工作。
(12)关于“对行业协会的政治引领作用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协会管理办法、协会章程等规章制度;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学习,2024年2月8日、4月26日组织开展了2次房屋安全和专业知识培训会议,同期区住房保障中心按照市住建局工作安排开展我区第三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工作,三是加强行业监管,接诉即办,一对一化解矛盾纠纷,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2024年3月,在全区物业小区张贴服务行为负面清单600余份,公布了属地和行业管理部门举报电话。
(13)关于“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能不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隐患排除制度。1月25日,住建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成立了《住建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除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相关职责的通知》。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每月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年初以来,区建专委组织召开2次安全生产会专项整治、局党组召开2次安全生产专题会,明确建筑安全生产重点。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走进企业、社区和工地,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参与度及认知度。四是开展安全排查。对建筑工地、城镇CD级危房等常态化开展排除整治,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截止4月底,检查67个工地,排查安全隐患397个,下发隐患整改单111份,现已全部整改到位,未发生1起安全生产事故。五是加大处罚和执法力度。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认真履职严格落实自身职责,巡察反馈以来,共立案11件,处罚9件。
(14)关于“对建设违法行为监督处置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先后集中组织了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完善相关制度。3月27日,党组审定《新建区住建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的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三是加强部门协作,严格落实执法程序。依据《南昌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未批先建的项目,日常监管由城管部门负责,我局在执法过程中强化部门沟通联动,严格执法程序,同时加强对企宣传,增强企业遵纪守法意识。今年以来,共立案11起,其中涉及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案件仅1起。四是开展专项行动。对房地产市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方面开展了“双随机”“双公开”专项检查,共立案处罚5件。
(15)关于“扬尘污染管控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扬尘污染治理巡查制度。召开扬尘污染防控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扬尘污染治理等文件,对重点项目增加巡查频次,每月巡查两次,特别重要工地每周一次。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对逾期不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工地进行处罚,2024年,37个项目处罚了3个项目;三是持续巩固成果,2024年1-3月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抽查四个项目均合格。
(16)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履行全面领导责任还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及时布置意识形态工作,认真梳理问题,全面研判形势,形成书面报告;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2023年党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每年不少于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3月27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对全局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预判并制定对策,会上局党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审定了《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把意识形态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17)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不牢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考核机制。建立问责追责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严格执行新闻稿件“三审”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禁止传播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违背社会公德等言论、图片、视频,截止3月底,已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1篇,转发10篇;二是抓好舆情处置,妥善处理网上信访平台信访件,讲好住建故事,组织开展住房保障、危房改造、购房政策等重点工作宣传力度,形成了全民支持参与住建发展的浓厚氛围,截至4月15日,在江西省网上信访平台受理信访件32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网上信访一次性化解率、责任单位满意率均为100%、群众参评率84.62%%、重复信访占比率9.05%
2.““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整治不彻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不到位”方面
(18)关于“旧城改造缺乏刚性约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履行行业职责,发挥行业部门作用;二是完善征收机制,针对以往暴露出的弊端,对我区集体土地上房屋经营性认定政策进行深入研讨,鉴于经营性认定的特殊性,在我区启动新的集体土地征迁项目之前,与经营性认定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制定我区的经营性认定实施方案。
(19)关于“制度建设形式化”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钉钉”打卡制度,每天落实2次打卡,时间为上午8时至9时,中午12时30分至13时30分,窗口和驻村人员要落实外勤打卡。二是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局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机关考勤制度》。三是开展督查。严格落实《机关考勤制度》,由派驻纪检组和办公室,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督查抽查,截至目前,已开展督查5次,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约谈。
(20)关于“主动服务意识差”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单等形式,不断巩固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加强提前服务意识,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项目招标后,建设中心邀请参建方召开一次性告知会,把与在建项目相关的事项一次性告知各参建单位,让其提前准相关资料及事项计划,做到让企业少跑路,办事快;三是高效服务,明确各项工作办理时限和简化办理流程。办理质量注册监督手续由原3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由单独办理现合并办理,一套材料三个事项,落实承诺制、容缺办理模式。
(21)关于“责任心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前台受理人员首问责任制,重新制订一次性告知单,将事前需告知事项重新整合,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延时服务制度,对重大重点项目开设绿色服务通道;二是严格落实“受审分离”制度,所有审批事项均由政数局前台受理流转,审批人员不再与办事人员接触,重新梳理审批流程及相关前置条件,取消部分前置改为一次性告知;三是落实“帮办代办”制度,提升窗口审批服务人员业务水平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新政策新法规的学习和深入,并切实运用到审批工作当中,提升日常审批服务工作水平。
(22)关于“干部管理“宽松散”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1次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学习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不断改进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二是加强检查督查,不定期对干部作风进行督促检查,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警示教育,必要时采取提醒约谈、问责通报等方式给干部职工敲警钟,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将平时表现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三是严肃追责问责,按照《机关考勤制度》规定,对邓海峰、陈向东等违纪人员进行扣发相应绩效处理。
(23)关于“作风漂浮,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案件资料自查,邀请司法局吴建保副局长、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股长郑柏祥同志等共同开展案件资料自查,进一步规范程序文档,查漏补缺,确保办案材料合法合规。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多次开展执法人员培训,组织8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江西省执法资格考试系统”网上学习考试,强化规范执法意识。认真吸取处理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南昌维科产业园案件经验教训,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办案效率和依法行政能力。
(24)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3月15日,办公室刘主任给大家讲课,组织机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公文写作规范,不断提高机关办文办会办电能力;二是改进工作作风,出台收发文审查制度,所有收发文件严格落实审查制度,严格规范日常文件收发,从材料排版不规范、错别字等现象抓起,不断养成严谨的工作作风,目前,文件处理方面无一差错。
(25)关于“公款私存”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款的安全、合规使用;二是加强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核,确保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三是规范管理制度,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杜绝公款私存。
(26)关于“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报账程序,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原始凭证严格把审核关,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二是出台食堂管理制度,2024年2月起,质检站食堂由建设中心统一配送,规范运行管理;加强食堂内部管理,做到立行立改,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三是加强经费管理,严格遵守活动经费使用范围,老年活动经费不再发放到个人,确保经费全部用于老年活动。
(27)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十八条“行政单位的资产增加时,应当及时登记入账;减少时,应当按照资产处置规定办理报批手续,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办法制定新建区住建局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做好各项资产的日常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二是持续加强对新吉假日酒店租金催缴力度,经双方多次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确保2024年12月底前付清所有房租,年初以来,已先后4次支付了55万元房租。
(28)关于“工程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规学习,局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等工程法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二是针对项目需第三方参与单位,通过中介超市选取,做到“应选尽选”,目前,涉及第三方的农村水环境污水处理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均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三是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跟踪审计、外检等制度规定,确保程序规范,正规有序。
(29)关于“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和住保中心,分别于4月23日、1月26日,召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专题会,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五届四次会议精神,布置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要点;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健全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以“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30)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区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及讲话精神,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后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政治谈话;二是召开警示大会,3月29日召开警示大会,邀请区住建局纪检组副组长罗海泉上廉政党课,观看典型案例视频,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建立责任清单。4月23日,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全面强化“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全力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截止4月,无1人违纪违法。
(31)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未能发挥有效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要强化政治监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督促联系单位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同时,克服派驻年龄结构“老、弱”的现状,认真学习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强化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着力提升监督方式和监督技能,创新监督方法,扎实有效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二要加强对对口联系单位党员干部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深入排查和梳理,尽力多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并及时有效处置、处理。
3.“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基层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32)关于“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党建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增强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二是完善党建制度。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职责和任务,压紧压实责任,4月12日,组织了2023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确保党建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加强考核评估,建立党建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3)关于“党建引领示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定期进行联系指导,督促物业协会综合党委开展“红色物业”党建品牌创建,二是擦亮“红色物业”品牌,开展“党建+物业”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到社区为基层群众服务,把主题党日活动延伸到社区和物业小区。
(3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1次、党小组会每月1次,党课每季度1次,截止3月底,召开了支部委员会3次,组织主题党日3次、《微党课》1次、党员大会1次;二是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2024年1月18日,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测评。会前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会后明确整改方向,对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落实;三是坚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目前,已开展了4次谈心谈话。
(35)关于“联系指导服务基层党组织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联系指导服务基层党组织的相关制度,及时调整党建工作联系点,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使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定期帮带基层,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党支部党务工作处理能力;三是丰富学习内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思想交流等,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召开支委会、主题党日及党课,截止3月底,召开了3次支部委员会会议,3次主题党日活动,1次《微党课》,1次党员大会。
(36)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完善了万芳同志“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手续,与会党员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共24张同意。二是对万芳同志转正采取了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7)关于“党组织架构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相关规定,根据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党小组。其中,住保中心机关党支部和建设中心机关党支部均设立3个党小组。
(38)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规范党费收缴管理,每月按交现金的形式进行收缴,并将党费收缴情况记录在支部委员会和主题党日记录本上,;新一建支部和建筑行业协会党支部已按要求每月将党费实际情况记录在支委会及党日记录表上。
(39)关于“党建阵地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整改情况:按照“三化六好”要求,新一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机关党支部、朝晖城建公司党支部活动室,重新制作了各类标牌,更新完善了“党员义务”和“党支部基本情况”等内容。
(40)关于“党建公示栏更新不及时”的问题。整改情况:按照党内制度和规定,设置了专门的宣传、公示专栏等,并更新学习体会、党费收缴等动态信息。
(41)关于“选人用人程序多环节缺失”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住保中心党组会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增强了干部选拔程序意识,要求做到按原则、按制度、按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对余乐等同志人事任命按规定规范了考察程序,完善了推荐考察、征求意见、公示等环节;三是严格落实制度。今后凡涉及干部选拔任用事宜严格按人事任免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避免出现程序不严谨不规范的问题。
(42)关于“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区有关文件精神,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取消“三定方案”外增设的综治(信访)办、党建办和政务服务股3个股室,相应职能分别由消防股、法规股、办公室负责;区住房保障中心取消交易股,相应职能由开发股负责。
(43)关于“执行干部人事、编制管理制度规定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3月27日,经局党组会研究,住保中心5名工作人员借调至住建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由局机关负责,个人档案管理、工薪发放等由住保中心负责;2人返回住保中心工作。
4.“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未落地见效”方面
(44)关于“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扛的不牢”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责任制;二是加强调度,在集中整改期间,为保证整改速度和质量,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会、整改工作推进部署会议等会议4次,通过多种会议形式严格要求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主动认领问题,牵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以精细化、项目化管理方式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5)关于“巡察整改实效不佳”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信息报送,通过住建微信公众号,积极转载、宣传住建领域相关政策资讯,截止3月底,已发布信息31篇,转发10篇。
(46)关于“存在虚假整改问题”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建设中心与下属单位检测中心重新签订租车合同,租车费用由中心支付;二是按照“三化六好”要求,及时更新党务公开栏;三是强化巡察整改资料真实性,做到“一问一策”,杜绝虚假情况。
(47)关于“整改台账不够完善”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整理上报整改资料,对“党课制度落实不严、党史学习教育有欠缺、纪律建设抓而不严”等问题整改资料进行重新整理;二是规范资料整理,对本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材料,严格把关,按照“一问一策”的要求规范整理。
三、突出常态长效,持之以恒促进整改深化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攻坚,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与上级要求、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举一反三,统筹兼顾,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使我局政治更加清明、纪律更加严明、管理更加规范、作风更加优良,推动全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整改不放松。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强化思想教育,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紧紧抓住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二)强化执纪问责,完善机制保长效。局党组将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平时的执纪检查。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全面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的问题及早约谈、函询,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建章立制,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突出抓好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三)强化成果运用,助推工作上台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问题导向,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发展上来,通过问题整改,持续改进作风,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项目推进、争资争项、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