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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420179-0403-2023-0006 主题分类: 交通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3-07-2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新建区辖区道路运输证件逾期注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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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各道路运输行业经营业户: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新建区辖区内道路运输营运车辆进行集中清理。

依据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道路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运客货字(2019)17)第八项规定:年度审验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应在有效期内。营运车辆逾期6个月未参加年度审验的,应按照《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由原许可机关依法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截至 2023727日止,共清理出辖区未参加年度审验车辆 385 辆。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七天,公告期自 2023727日至 2023年84日请相关企业及车辆七日内到南昌市新建区明矾路333号新建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13楼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相关年审业务。对于公示期满后仍未办理许可年审业务将依法注销《道路运输证》。


附件:新建区货运车辆逾期180天及以上未年审明细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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