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区各道路运输行业经营业户: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新建区辖区内道路运输营运车辆进行集中清理。
依据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道路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运客货字(2019)17号)第八项规定:年度审验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应在有效期内。营运车辆逾期6个月未参加年度审验的,应按照《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由原许可机关依法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截至 2023年7月27日止,共清理出辖区未参加年度审验车辆 385 辆。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七天,公告期自 2023年7月27日至 2023年8月4日请相关企业及车辆七日内到南昌市新建区明矾路333号新建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13楼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相关年审业务。对于公示期满后仍未办理许可年审业务将依法注销《道路运输证》。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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