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局法治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区交通运输法治监督,根据要求坚持“刀刃向内”,开展自查自纠。我区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主要突出问题是执法不规范。如2023年4月26日,新建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外勤执法人员,在区海昏大道路段流动巡查时,未按规定设置流动警示标识和分道锥桶,对涉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存在随意拦车不规范现象。
经自查到该问题后,为了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我局就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就整改工作进行了讨论,整改措施如下:
1.新建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召开整改工作研究部署会,针对上述查摆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并且长期坚持。
2.新建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于5月中旬新购入合规的流动警示标识牌4块,分道锥桶12只。要求执法人员做到只要外出执法,要整齐规范着装,立即设置警示标识,确保在执法现场的醒目位置有必要的警示标识,包括警示牌、分道锥桶等,提示道路运输车辆注意执法区域,并且加强与交警大队执法人员的配合,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对一线执法人员就现场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了必要的培训,确保执法人员认识到警示标识的重要性,了解如何正确设置和规范使用,遵循现场安全指引和安全标准的责任。
4.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执法领域专业知识的学习,坚持每周五下午一线执法人员集中研习讨论,提升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水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新建区人民政府的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布局政策法规股监督电话83708682,建立投诉举报案件定期分析台账。同时还将根据南昌市司法局要求,加大宣传,组织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等关注南昌市司法局公众号,填写《南昌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调查问卷》,切实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附件1:整改前相片
附件2:整改后相片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