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协调局领导对各股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对局党组形成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进行督办;负责局公文处理、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普法、宣传、政务公开、档案、综治、信访、节能减排、招商引资、应急等工作;负责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及水利工程信息化平台管理;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及后勤服务、食堂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承办局机关重要接待,组织协调区人大、区政协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对应省水利厅办公室、市水利局办公室涉及上述事项的所有工作。
2.指导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人事工作,指导局属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资报批、岗位设置、职称评审、公务员和事业职员职级并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晋升、工勤人员技术等级晋升、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公务员年报、工资年报、事业单位年报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在建水利工程清欠农民工工资监管工作;对应省水利厅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市水利局办公室涉及上述事项的所有工作。
3.拟定区级水利预算、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负责实施;拟定区级水利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区级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资产管理、指导局属单位资产管理;承担管理权限内水利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审计监督;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水利资金的管理、下达及资金调拨与监督工作;负责水利统计、财务统计工作。对应省水利厅财务审计处、市水利局计划财务科涉及上述及事项的所有工作。
办公室主任:周玉明
水资源股
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承办区节约用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湿地生态补水;负责水权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组织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和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承担跨乡镇跨区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资源专业规划编制及送审;指导水资源信息发布,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制度考核;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公报;组织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水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环境报告书预审工作;对应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市水利局水资源科涉及上述事项的所有工作。
水资源股负责人:陈丽
建设工程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以及水利设施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并监督全区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政策、技术标准;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编制水库、水闸、圩堤等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控制运用计划,指导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三区三线与划界;组织开展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全区滩涂围垦资源调查评价,实施滩涂围垦建设项目监管,配合行政审批窗口办理涉水项目行政审批(含涉水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审批);指导滩涂治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平垸行洪工程监督管理;负责白蚁防治及治理;负责水库、水闸、堤防运行观测、视频监控等水利信息化建设;负责河湖岸线利用专业、专项规划编制;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验收工作,指导河湖管理及河湖长制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负责水利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指导水行政许可、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水事违法事件;指导监督水利法律法规执行工作,指导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应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市水利局综合规划与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涉及上述事项的所有工作。
将水利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与招商引资工作合并,由局办公室承担。
将涉及政策法规股相关职责委托区水利工程技术中心负责;将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河湖管理及河湖长制工作委托区水利工程技术中心负责。
将原规划计划股相关工作委托区水利工程技术中心负责。
将河道采砂管理、水行政综合执法与局办公室的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委托区水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将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委托局水利学会负责,人员由局相关股室抽调。
建设工程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负责人:程鹏飞
农村水利股
1.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和农水水电工作,组织实施上级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章制度;指导全区水旱灾害防御和圩区防洪排涝工作;指导泵站、灌区等水利工程建设、三区三线及划界;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山塘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和农业水价改革等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农村水电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利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泵站、灌区、安全饮水运行观测视频监控等信息化建设;组织泵站、灌区、安全饮水等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土保持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血防工作;指导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应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市水利局农村水利科涉及上述事项的所有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按权限审核(或上报、配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实物调查、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参与)工程各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监测评估;负责全区移民解困工作;协调做好涉及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前期安置和后期扶持的信访稳定工作;对应省水利厅水库移民处、市水利局农村水利科涉及上述事项的所有工作。
将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委托区水利工程技术中心负责。
将水土保持及监督工作委托区水利工程技术中心负责。
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区水利工程技术中心负责。
农村水利股负责人:殷真真
行政审批窗口设首席代表,受区水利局委托行使行政审批职责,行使局行政审批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首席代表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各股室、区水利工程技术中心、区水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积极配合。
行政审批窗口设首席代表:熊锦凤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兴华路25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1-83752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