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管理股(挂南昌市新建区林长办公室牌子)
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上报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并按上级要求监督执行。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提出全区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建议。承担起草林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普法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行政审批改革及审批与监管衔接协调等相关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全区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承担南昌市新建区林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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