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信息
序号 |
部门 |
主要职责 |
联系电话、负责人 |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
1 |
办公室 |
1.协助区社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安排领导活动。负责安排区社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履行党组主体责任。负责机关重要会议活动安排、组织、协调工作。2.负责区社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上报区委、区政府的重要文件和材料的综合工作。3.负责区社重要会议决定、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4.负责机关公文运转、审核、制发、机要、保密、档案、印章管理、证照年检、史志年鉴编纂工作。5.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维护网络安全。6.负责区社新闻宣传、社务信息工作的规划、组织、管理和新闻发布,指导系统社务宣传工作。7.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区社机关人员因公出国(境)有关手续的办理、节能减排、公务采购、值班排班、请假报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8.负责组织实施区社机关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和绩效管理工作。9.承办区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联系电话: 0791-83752308 负责人:熊显腾 |
新建区花果山路178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2 |
组织人事股 |
1.贯彻执行区委有关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党委对人事工作的部署和决定。2.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干部考察、职称评聘、教育培训、人员招录、政策安置、档案管理及相关工资、福利、社会保障、职业年金、退休等工作。3.负责解困帮扶工作,民兵及双拥工作。4.负责机关机构、编制、职称管理及年检工作。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社有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选拔任用、交流、奖惩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6.负责区社及社有企业人才战略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展系统人事业务工作交流,指导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社有企业做好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工作。7.负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离退休人员、转业退伍军人的政策规定。8.负责区社理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9.承办区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联系电话: 0791-83752308 负责人:李忆平 |
新建区花果山路178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3 |
经济发展股(合作指导股) |
1.研究提出系统企业发展与改革规划并组织实施。2.积极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系统贯彻落实有关农村现代流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任务,指导推动市场体系建设和现代流通网络建设,负责有关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实施推进、验收评审、绩效评价等工作。3.负责重要商品经营业务政策协调,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肥、农药等重要商品储备和供应工作,指导系统发展电子商务、再生资源工作。4.负责系统统计报表编报和统计分析工作,指导系统开展综合统计工作,开展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和统计人员业务培训。5.研究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方针政策,指导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指导系统组织建设、文化建设,推动基层社、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社有企业等各类组织按照合作社原则健全完善体系和制度。组织参加行业业务培训。6.负责指导系统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发展供销合作社农村新兴服务业,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开展土地托管和流转等业务,打造农业生产服务平台和社区综合服务平台。7.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农村金融政策,拟定系统合作金融发展规划;负责指导系统社员发展和股金管理工作,推进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建设。8.负责系统主管社团的建设、发展、指导和管理。指导系统技术改造与推广、质量标准、品牌建设和各种认证工作,参与股技服务,负责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推广。9.承办区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联系电话: 0791-83752308 负责人:熊慧 |
新建区花果山路178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4 |
财务会计股(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1.负责组织落实国家有关财务、财政、税务、信贷的政策、法规、制度,拟定区社财务管理制度,指导系统财会工作,汇总编报企业会计报表与财务信息,推动系统财会信息化建设。2.负责区社本级财务管理工作和部门预算决算,组织本级部门绩效评价管理。3.负责机关公积金、税金、住房补贴的核定汇缴及日常工作。4.负责区社机关及社有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开展财会基础工作建设和财会人员业务培训。5.管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项目资金和社有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6.履行社有企业出资人代表职责,管理社有资产,推进社有资产信息化建设,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拟定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盈余分配制度。7.指导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工作,形成以资本为纽带上下贯通的经营服务体系。8.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承办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督办落实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决定事项。9.承办区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联系电话: 0791-83752308 负责人:夏丽珍 |
新建区花果山路178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5 |
安全管理股(法制工作办公室) |
1.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安全保卫、社会综合治理工作。2.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和社有企业安全生产和综治目标考核工作,指导系统应急管理工作,承办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工作。3.组织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制培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调推动系统职工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承担系统内部经济纠纷调解及信访维稳工作。监督检查系统执行国家法规情况。4.协调政法部门查办内部刑事、经济案件工作及案件事故统计上报工作。5.承办区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联系电话: 0791-83752308 负责人:陈琴琴 |
新建区花果山路178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6 |
监事会办公室(审计股) |
1.负责承办监事会日常工作,指导系统各级监事会组织建设。2.负责监事会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和社情民意等工作的组织和落实。3.会同区社有关股室监督检查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财政资金使用和企业重大投资、并购重组、资产运营等情况。4.负责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审计政策、法规、制度。制定适应区供销社发展和管理要求的审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5.负责区社机关、社有企业、主管社团内部审计工作,督办审计结果的落实。6.负责对社有企业和主管社团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指导系统内部审计工作。7.负责原社有企业行政、业务、财务印鉴的管理和工商证照、机构编码、税照的管理。8.负责处理社属改制企业注销、合并、撤退及职工管理等历史遗留问题。9.承办区社党组、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中共区社直属机关委员会。负责机关和直属企业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对党员进行监督,加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负责区社机关工青妇工作,指导系统工青妇组织开展工作。 |
联系电话: 0791-83752308 负责人:邓庆文 |
新建区花果山路178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