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政综合办公室(增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村级组织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宣传、统计、工青妇及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落实。
(2)党建办公室主要抓党建工作,在党委的直接领导下,主要承担党建工作研究谋划、具体任务落实、党员队伍管理、基层工作督查等工作职责。
(3)经济发展办公室(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工业、农业、林业、水利、水保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发展民营经济、安全生产、公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它工作。
(4)公共服务办公室(增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交通管理、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农村劳动力转移、精神文明建设、科教文卫体、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它工作。
(5)农业农村办公室主要承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土地管理、农民知识化工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社区建设、以及涉及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6)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综合治理全面工作,承担宗教事务、信访维稳等工作。
(7)行政执法办公室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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