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及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落实。
(2)党建办公室:主抓党建工作,在党委的直接领导下,承担党建工作研究谋划、具体任务落实、党员队伍管理、基层工作督查等工作职责。
(3)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工业、农业、林业、水利、水保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发展民营经济、公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它工作。
(4)公共服务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农村劳动力转移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它工作。
(5)农业农村办公室:主要承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土地管理、农民知识化工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社区建设、以及涉及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6)社会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综合治理全面工作,承担平安建设、宗教事务、信访维稳等工作。
(7)行政执法办公室: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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