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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6470-8970-2430-8342-8691 主题分类: 交通
发布机构: 局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12-0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建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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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交通运输局为区政府主管全区交通运输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一、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调整,区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拟定全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主要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编制全区交通行业中长期总体发展规划及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出租汽车、区域综合运输等专项路网、场站点设置规划并组织落实。  

()负责区乡重点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指导区乡非重点公路的养护和管理;负责区乡重点工程项目的申报、施工技术指导或直接组织施工。  

()负责全区民间渡口渡运相关行业管理,监督指导乡()渡口安全管理工作。  

()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区公路客货运输、城市客运、出租车营运的行业管理和稽查;参与组织协调重大节假日旅客运输和抢险物资、救灾物资、重点物资、交通战备物资运输。  

()承担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区水运市场准入、管理和稽查;保护和管理岸线资源;按照港口规划,建设码头及配套设施,对水上客货运输进行行业管理。  

()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工作。依照法定权限,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全区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港口行政等方面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监管工作。对全区交通建设项目、公路养护、路政运政进行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县交通建设项目履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工程造价、施工安全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与质量相关的专项活动。  

()负责指导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区经营性道路运输源头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管理进行综合指导与监督,督促法人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负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制定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督促行业企业引进和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负责本级交通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综合交通信息资源与公众需求信息的整合处理与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编制交通资金预决算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区交通行业投融资政策和交通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对全区交通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下拨、使用进行监督;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的监管;指导检查全区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审计和会计核算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制定国防交通规划,组织实施交通战备保障任务。  

(十三)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新建区交通运输局内设8个职能股()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工作;负责全系统目标管理和政务督办、政务公开、调研和信息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史志、年鉴的编撰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和机关后勤、接待工作;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局管干部的奖惩、考核、任免、监督管理;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监察和人事、编制、劳动工资、职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机关干部职工思想教育、理论学习、岗位培训;负责宣传、统战、老龄及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群众体育运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本系统计划生育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财务审计股  

负责全区交通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筹集、下拨、使用等监督管理工作;编制本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办法和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和监督本系统(包括项目部)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监督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政策的贯彻实施;对本系统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定期进行交通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协助管理信贷及利用外资有关财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审计、物价、票据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及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

()政策法规股

负责组织编制全区交通行业法制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行业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检查;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全区道路运输行业、水路运输行业、交通建设市场执法检查;负责法律法规宣传和普法工作,指导法制交通建设;负责规范全区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执法;承办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工作;组织重大行政行为听证工作;参与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规划建管股  

负责审核上报全区交通行业长期总体发展战略和总体发展规划、交通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工程设施、区域公共交通和区域综合运输等专项规划、运输行业客货场站的建设规划。具体承担交通运输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审核各类上报的交通项目计划(公路、客运班线等);承担项目招投标、建设、质量、监管及10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交通运输项目预、结算评审等工作。

()安全监督股

负责组织制定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政策文件;督促局属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职能,监督局属各行业监管单位依法对经营性道路运输源头、水上交通和交通运输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负责组织协调全区交通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参与交通行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交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来信来访和维护稳定工作。

()综合交通股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道路运输发展、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道路运输年度计划编制;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行业综合统计、预测及信息引导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标准计量、科技情报、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协调重大节假日(春运)旅客运输和抢险物资、救灾物资、重点物资运输。

()港航渔政股   

组织实施渡口管理法规,督促并帮助所属乡镇渡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着全区渡口和渡运安全监管职能;加强对人民群众和渡工的宣传教育,经常性进行渡口渡运安全检查,按照“谁主管、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渡口渡运平稳有序;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渔业船舶检验(含渔政执法船)和渔政船舶安全监督职能;依法规范辖区内船舶建造市场,指导打击打击非法违规造船行为,加强辖区内船舶修造企业的监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政务服务股   

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 参与重大交通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权限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及竣工验收;监督、指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综合协调,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与行政许可相关的其他工作;管理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工作;负责定期做好与相关业务科(股)室的档案交接及审批情况通报工作。

四、下属事业机构  

()南昌市新建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南昌市新建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南昌市新建区公路管理站、南昌市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整合组建南昌市新建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为区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宣传国家和省、市、区关于道路运输、农村公路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承担道路运输、农村公路等相关服务性事务工作;参与协调道路运输、城市客运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推动城乡交通一体化和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等职能。

()南昌市新建区港航管理所更名为南昌市新建区水路运输服务中心,为区交通运输局管理的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水路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负责全区水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技术护工作; 护工作负责全区航道网运行的监测、预警、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全区水路运输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工作等职能。

()南昌市新建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更名为南昌市新建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为区交通运输局管理的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全区公路路政、遒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检查工作,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区交通运输执法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和配合跨县()执法的实施等职能。

五、附则  

本规定由新建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新建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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