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简介
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单位地址:南昌市新建区新建大道239号新建区人民政府2楼
邮政编码:330100
办公电话:0791-83702579(秘书科)
0791-83700414(传真)
主要负责人:彭仁华(办党组书记、主任)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负责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负责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和区委公文呈(传)阅,提出贯彻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负责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负责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对区政府各部门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反馈和编发工作,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七)负责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九)负责与区人大、区政协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市、区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协助安排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建立健全政府、企事业单位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地方信用体系建设,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全区金融秩序。
(十二)负责扶持全区符合上市条件并有上市意愿企业的上市工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其它地方金融中介组织的设立申报、业务监管。
(十三)负责配合协调国家金融管理机构对区内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负责与区内金融机构的联系。
(十四)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督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十五)负责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办理区政府应急管理方面的专题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府办公室内设11个职能科室。
(一)秘书股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区政府和办公室的对外联络工作;承担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抄告单等区政府有关文件的拟制工作;承担区政府审议后需要区委审定事宜的收集报送工作;承担办理文电登记收发、校核、印刷和机要文件交换工作;负责印鉴、介绍信、工作证管理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密、保管和利用工作;负责对下发、报送办公室文件、电报提出拟办意见,并负责呈传阅;负责办公室的内务(普法、综治、信访、宣传、统战、挂点扶贫、机关劳动、文明创建及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起草办公室有关文稿;协助办公室领导同志做好全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指导工作;负责区公文交换站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
(二)综合股
负责协助分管副主任承办副区长分管工作的综合协调服务工作;承办分管副区长的公文管理、人民来信办理和信息收集处理工作,处理各类文件、电报,承办副区长批示,做好催办落实工作;起草、初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及副区长的讲话稿;协助分管副主任办理相关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起草会议纪要;组织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向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做好分管副区长各项决策、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人事行政股
负责承担办公室干部职工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工作;承担办公室行政经费和财务管理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区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和干部职工的服务事务和机关后勤工作;负责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四)信息与政务公开股
负责承担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办理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全区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推进、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承担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的具体工作;承担收集整理并及时准确地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政务信息工作;承担向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工作;承担区政府领导同志对信息批示的查办、催办工作;负责办理与兄弟县(区)的政务信息交流工作。
(五)督查室(新建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负责区政府目标管理督查落实工作;负责督查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区政府重要会议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市、区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有关会议、文电、活动的联络工作;负责协助安排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
(六)经济研究室(新建区人民政府经济研究室)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区政府主要领导的综合性讲话等重要文稿;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组织研究或参与起草区政府综合性重要文件和有关大型会议文件;对全区政府系统调研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七)会议股
负责承担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大型会议的会务办理工作;负责办理上级单位领导同志来我区活动的接待安排;负责区政府领导出席主要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对区直单位主办、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提出审核意见。
(八)外事股
负责承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工作方针政策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区外事工作的具体指导;具体协调处理全区重大涉外事件;承办区级领导对外交往事宜;具体承担归口协调区级领导的涉外活动。在国内的合法权益;推动海外侨胞与我区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合作交流;负责华侨华人捐赠的接收工作,监督捐赠财产使用和管理;协调处理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侨眷和在区外商、侨商的来信来访工作。
(九)金融科(加挂新建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承担区政府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工作,具体落实建立健全政府、企事业单位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汇总掌握全区金融运行情况,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金融业及金融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具体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其它地方金融中介组织的设立申报、业务监管职责;协助办理各监管部门及时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承办定期向省、市金融办通报、反馈、沟通各类信息的具体工作。
(十)总值班室
负责承担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报告全区较大、重大及以上事项,传达督办省、市、区领导同志指示;处理向区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对接收的突发事件信息进行研判,及时向区领导汇报,提出处置建议;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股
负责承担贯彻执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上级节能法律法规的具体工作;具体承办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节能降耗工作部署;负责草拟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相应年度计划、分解节能目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技术知识;督促指导各公共机构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和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建立统计台账;督促各公共机构建立、健全本单位本系统节能管理规章制度,使用节能降耗设备;具体承担对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单位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
四、领导分工
主任彭仁华:主持区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副主任张振浪:协助主任分管行政科、办公室纪检监察、安全生产、招商引资、财务、无线电管理办、外事科和办公室老干部、宣传、统战方面的工作。
副主任杨复猛:协助主任分管秘书科、会议科、办公室组织人事、机关总支和目标考评方面的工作。
副主任李建钦:协助主任分管综合科、经济研究室、信息与政务公开科方面的工作。
二级主任科员陈凡定:协助主任分管督查室、政法(信访)、计划生育、工青妇、挂乡包村及扶贫、办公室创建方面工作。
副科级干部刘卫平:协助主任、副主任分管无线电管理办有关工作。
二级主任科员夏小平:协助主任、副主任分管行政科有关工作。协助主任分管办公室创建方面工作。
区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杜人冲:协助主任分管督查室、总值班室、12345市长热线、“五型”政府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