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简介
新建区司法局为区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单位地址: 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新建大道718号
邮政编码: 330100
办公电话:0791-83750148(办公室)
0791-83750148(传真)
主要负责:朱小亮(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二、主要职责
区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负责全面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拟定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法治督察工作。
(二)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区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承办各部门报送区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
(三)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汇编、评价和备案等方面的工作,承办区政府规章的解释、清理、编撰、报送备案等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各乡镇(园区、管理处)和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四)负责承办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各部门向区政府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论证工作,并受区政府委托提出意见或建议。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园区、管理处)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和组织、指导政府法制培训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各乡镇(园区、管理处)、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七)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管理、监督和指导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和业务活动,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九)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十)制订全区贯彻执行上级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的实施细则和办法,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十一)承担新建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十二)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司法局办公室内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指挥中心)
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督察督办、政务公开、综合统计、机要保密、综治维稳、信访、调研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研究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人年度计划;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及各司法所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指导全系统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承担网上巡查监督,收集汇总信息,应急处突指挥,建设互动机制,服务领导决策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政工监察股
负责指导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警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系统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职工作;负责做好工、青、妇工作;负责对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执法情况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监督全区范围内公证、律师、法实施率服务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三)合法性审查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政策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等法律审核;根据需要参与区政府涉法事务的协调处理;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事务工作;承办本系统有关决策性文件、协议、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区政府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的草拟工作;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人措施;负责本系统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社区矫正工作股(南昌市新建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负责指导、监督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个政策的执行工作;检查、考核基层建设区矫正工作实施情况;召集相关部门研究社区矫正有关问题;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掌握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组织协调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负责行政复议事项的咨询和受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相关信息的统计工作;承担行政争议的信访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和由省政府、市政府裁决的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对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涉及规范政府机关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问题,向区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订有关配套文件和答复意见。
(六)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性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区政府及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负责承办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承办个乡镇(园区、管理处)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汇编、评价和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有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争议;受理和查处行政执法违法案件;承办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的核发、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政府法制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执法监督工作。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各地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区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法治新建建设工作;承担新建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
制定新建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区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全区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基层司法所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司法助理员工作;组织、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新建区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管理、监督、办调和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检查考核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情况;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和对外交往;负责管理和使用法律援助资金,检查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协调跨地区的法律援助事务;负责受理、审批、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负责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法律援助工作事宜。
(十)律师工作股(新建区区直公职律师办公室)
指导、监督全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负责全区律师执业机构设立登记和律师执业许可的初审工作;承担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相关工作。
另设机关党总支,负责局系统党群工作。
四、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朱小亮: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谢维清:协助局长分管社区矫正工作股(南昌市新建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扶贫工作;挂点指导南矶、大塘坪司法所工作。
党组成员邓华平:协助局长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新建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对各司法所考评工作;挂点指导新建经开区、象山、溪霞、乐化司法所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邓润生: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指挥中心、信息化工作)、综治、信访、审计、消防、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工作;挂点指导松湖、石岗、流湖、厚田司法所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保:对接南昌仲裁委员会新建分会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合法性审查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律师工作股(新建区区直公职律师办公室)、文明创建工作;挂点指导长堎、石埠、望城、西山司法所工作。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智强:协助党组书记分管党群口(党总支、工、青、妇),协助局长分管政工监察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宣传报道、上级考评工作;挂点指导金桥、铁河、昌邑、联圩、樵舍司法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