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场)、各单位:
为做好2020年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全区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集中行动的通知》(新牧防办字〔 2020〕3号)要求,结合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集中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标任务
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防控重点,统筹兼顾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畜禽常见多发病,全面落实免疫、监测、检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控措施, 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保持在80% 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开展春季集中免疫。强制免疫是春防集中行动的核心任务,各村场要按照《2020年江西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按照“规模场常年程序化免疫,散养户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应免尽免,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对于疫情防控确需实施封闭管理的村庄,经镇政府评估同意,报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批准同意后可适当延后,相关部门要做好相关工作预案和人员物资准备,一旦符合集中防疫工作条件,及时组织实施。
(二)全面推进强制免疫“先免后补”。各村(场)要加大先免后补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先免后补病种、补贴对象、补助标准、补贴程序和有关制度,使规模养殖场了解并熟悉先免后补政策,确保符合先免后补条件且有意愿的规模养殖场全部纳入实施范围。各村(场)要结合先免后补备案工作,认真核查养殖场养殖情况, 指导其规范建立强制免疫制度。(各村、场要确保完成实施免疫直补畜禽的免疫规模不低于辖区内应免畜禽比例的30%的直补工作目标。
(三)大力开展消毒灭源集中行动。各村(场)要结合防控非洲猪瘟消毒灭源集中行动,在春防期间认真组织开展消毒工作。督促指导养殖场、屠宰加工厂、活禽交易市场建立健全消毒制度,完善消毒设施。要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严格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江河湖泊、交通要道和风景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健全监督举报机制,严厉打击乱抛乱扔和经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四)切实抓好疫情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估。各村(场)要按照全镇疫情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准确开展疫情预警预报。严格执行疫情举报与核查机制,第一时间受理疫情举报或报告,迅速组织疫情核查科学准确诊断疫情,及时规范报告疫情。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
(五)切实加强检疫监督执法。要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农明〔2019〕3号)、市防重办《关于进一步严格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监管的紧急通知》(洪牧防办〔2018〕 21号)及区《关于组织开展全区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集中行动的通知》(新牧防办字〔 2020〕3号)要求,切实加强活畜禽移动监管,严格禁止从高风险区调入相关易感动物和动物产品。由官方兽医包场包户,对登记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场开展集中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要进一步加大畜禽跨区调运监管工作力度,坚决打击无证运输畜禽等违法行为,未经检疫合格的畜禽不能进入流通领域。
(六)做好人员防护。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和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各村(场)从事现场免疫注射、采样监测、动物保定和检疫监督等一线动物防疫人员要加强消毒工作和个人安全防护,严防强制免疫过程中人畜疫病传播风险。要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疫防护物资,优先保障进场入户的一线工作人员防护物资使用,指导动物防疫检疫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正确选择和穿戴防护服、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防护用品,降低疫情感染风险。要建立防疫人员体温测量等监测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动物防疫检疫人员健康安全。要按照有关政策落实好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人员和官方兽医津补贴。
(七)大力强化应急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培训与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大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建立完善应急储备制度,配齐配足应急物资,并做到定期更新和补充。要加强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应急值守,领导干部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出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坚决果断处置,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彻底拔除疫点,坚决防止扩散蔓延。
三、时间安排
集中行动从即日起开始,至5月10日完成。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15日,各地制定行动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防疫物资调拨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3月16日至4月25日,各地严格按 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免疫、消毒、监测、检疫监督等防控措施。
(三)自查总结阶段:4月26日至5月10日,各地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万炎山为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要不断完善动物防疫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政府、部门、生产者三个责任。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镇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推动镇政府依法履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职责。
(二)加强条件保障。各村(场)要加强动物防疫工作人、财、物保障力度,及时调配疫苗、消毒药、防护设备等防疫物资,落实好免疫注射、消毒灭源等工作经费,确保各项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信息报送。春防集中行动期间,各村(场)对春防进展情况要实行周报制度,做到每周一调度。及时上报免疫进展情况和疫苗使用管理情况。要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兽医人员,深入基层开展督查工作。对调度情况要及时通报,注重实效,防止督查工作流于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地方迅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象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