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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u850259--2023-001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象山镇 生成日期: 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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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象山镇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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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象山镇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安委会的相关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有关部署要求,坚决打好安全生产这场硬仗,确保五一期间全镇安全稳定,决定在全镇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推动我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二、活动时间

全镇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至5月3日。

三、检查内容

全镇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大排查行动的全过程督导。相关行业部门分工为:

1、危化品存储安全。重点检查象山南山加油站、仟环平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等危化品存储经营单位,包括:相关证照情况;泄露报警仪器正常使用情况;消防设施检查更新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等。

责任领导:张黎捷

责任干部:李云、陈思吟

责任单位:镇应急办

2、景区、道路安全。重点检查辖区内景点运营和镇域范围内道路安全隐患,包括各旅游景点特种设备运营和主次干道、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隐患等。

责任领导:吴迪、熊田牛、周洋

责任干部:万先浪、万怡红

责任单位:交警中队、镇交管站、镇文广站、各村(居)委会

3、住房安全。重点检查辖区内老旧房屋等,重点对农村危旧住人房屋情况(C级、D级)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等。

责任领导:吴迪

责任干部:万江彪、邓朝椒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办、各村(居)委会

4、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合用场所,特别是沿街密集区域,包含各类作坊式企业(含无证)、宾馆、居民楼、出租房、网吧等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隐患,包括:消防通道(车辆乱停放)整治情况;合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符合要求情况;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责任领导:郭左风、叶孝武

责任干部:陈海清、万怡仙、万本金

责任单位:象山派出所、迎宾社区、街道社区、各村(居)委会

5、施工安全。重点检查辖区内在建工程的建筑工地生产安全、装修安全等,包括:各类建筑工地、在建项目的施工安全、高空作业等情况;住房、店铺违规装修造成安全隐患情况等。

责任领导:汪新龙

责任干部:万怡民

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各村(居)委会

6、用电安全。重点检查辖区内生产及居民用电情况等,包括:高温干旱天气情况下供电线路安全情况;生产经营场所及村民用电安全隐患等。

责任领导:张黎捷

责任干部:高兴

责任单位:镇供电所、各村(居)委会

7、森林防火。重点检查象山林场、象山森林公园、林区所在的相关村等,包括:树林密集区域,查找火灾隐患,合理安排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及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等。

责任领导:万大毛、张黎捷

责任干部:熊焕礼、各村支部书记

责任单位:镇林管站、各村(居)委会

8、烟花爆竹安全。重点检查贺禧烟花爆竹存储仓库及经营门店等,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责任领导:张黎捷、郭左风

责任干部:李云、陈思吟

责任单位:镇应急办、象山派出所

9、防溺水。重点检查象山水库、赣江、沙口河等区域及各村门前塘、山塘等,检查各村“四个一”是否配备齐全,合理安排重点水域值班人员及人员巡察情况等。

责任领导:万丽华

责任干部:熊忠国、裘以湖、各村支部书记

责任单位:中心小学、象山中学、各村(居)委会

10、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等按照各自职责范围作出部署安排。

四、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新建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动员社会公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2、注重结合,统筹推进。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切实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水平。

3、严肃纪律,追责问责。要求各村(居)委会、各责任单位于2023年5月4日前将《象山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见附件)上报至镇政府一楼111办公室,对隐患排查不认真、问题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严惩。

象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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