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经开区防汛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减轻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科学实施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保障社会经济发展。
1.2 基本原则
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尽可能调动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团结抗洪。
二、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组织机构
成立新建经开区防洪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万红玲
副总指挥:张琨、邓仁海、危合俊、夏卫国、杜平
成 员:朱家宪、谭洪波、曾宪峰、孙功恒、邓建辉、黄家波、熊花英、彭玉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杜平(兼)。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设立供电通讯联络组、医疗救助组、后勤物资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应急抢险组。
2.2 职责
2.2.1 防洪防汛指挥部主要职责
(1)在党工委政府和区防洪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洪工作的法规、政策、区防洪防汛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及党委政府关于防洪防汛救灾的各项指令,发布启动预案命令,指挥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应对。
(2)根据灾情对防洪防汛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部署、协调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组成部门实施抗洪和救灾工作,执行党委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制定和修订《新建经开区防汛应急预案》。
(3)当园区范围内有重特大洪水灾害发生时,组织召开防洪防汛工作应急会议,听取有关单位的雨情、水情、灾情汇报,安排部署防洪救灾工作。
(4)统一指挥全园区的防洪防汛应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按本预案规定职责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洪救灾。
(5)向区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水灾害和抗洪救灾应急工作情况。
2.2.2 防洪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执行镇防洪防汛指挥部各项决策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调度指令。
(2)掌握汛情、灾情,必要时发布洪水预报警报和汛情公报,编写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报告。
(3)负责协调、检查、督促辖区内各级和有关部门的防汛工作。
(4)组织制定防御洪水方案,检查、督促各项防汛抗洪和救灾措施的落实工作。
(5)协助组织防汛抢险队伍,组织防汛信息系统建设。督促、检查和落实有关防汛物资的储备。
(6)完成防洪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 各抢险应急小组及职责
(1)供电通讯联络组:
组长:邓仁海
负责内外的通讯联络,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一旦发生洪水事故,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2)应急抢险组:
组长:孙功恒
负责现场紧急抢险,要确保应急队伍随时都在备战状态,抢险车辆和装备运行良好。一旦发生洪水灾害事故,确保人员、设备及时到位,抢险及时。
(3)后勤物资保障组:
组长:朱家宪
按照防洪防汛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做好防洪物资储备、管理、供应工作。
(4)医疗救助组:
组长:曾宪峰
负责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协调各大医院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5)安全保卫组:
组长:熊国坚
负责维护防洪抢险公共秩序,交通、道路管制和灾区社会治安。出现紧急情况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国家、居民财产和防汛救灾物资,破坏防洪工程、防汛通信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洪救灾的治安和保卫工作。
三、洪水预报预警及物资准备
3.1 预报预警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水情雨情进行预警;达到历史最高水位时启动应急预案。
3.2 灾情上报
灾情信息主要应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组织核实后,应立即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3 物资准备
防洪抢险物资需储备:草袋、编织袋、鹅卵石、木头、铁丝等。
3.4 运输车辆安排
由后勤物资保障组随机抽调。
四、应急响应
4.1 转移对象
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为确保区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指挥部要在组织抢险的同时,及时指挥应急队伍,做好人员、财产转移工作。
4.2转移责任
发生超历史洪水时,指挥部要及时组织、指挥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抗洪救灾的各项工作,各抢险应急队伍分赴发生灾情地点,迅速投入救援。通讯联络组要确保信息畅通,后勤物资保障组要确保物资供应,医疗救助组要做好伤员救治及卫生防疫工作,安全保卫组要维护好灾区的社会治安,严厉打击破坏、盗窃分子。
4.3 转移安置步骤
利用园区有利地形,就地就近向高处转移。安置地点要提前做好准备。遵循先人员后财产的步骤,先老弱残幼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要不惜一切代价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4.4 撤离路线
根据撤离去向和数量,各出险地按指定路线撤离,以免造成相互干扰和交通堵塞,影响撤离速度。
4.5 转移方式
车辆优先用于转移人员。
4.6 后勤供应
撤离到安全地带后,由后勤物资保障组负责灾区和抢险人员的食品供应。参加抢险人员和其他服务人员的食品供应。
4.7 医疗与卫生防疫
医疗及药品供应工作由工业园卫生院负责。
4.8 应急结束
防洪防汛应急工作结束后,指挥部根据抢险救灾实际情况,发布解除应急命令,转入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