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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212739-0703-2024-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医保局 生成日期: 2024-01-2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建区2023年12月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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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12月典型案例

一、2023年5月,新建区医疗保障局对南昌市新建区中医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不合理收费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36元。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并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236元,处236元的罚款。

二、2023年7月,南昌县交叉检查组对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卫生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76063.53元。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并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76063.53元,处76063.53元的罚款。

三、2023年7月,南昌县交叉检查组对新建荣华综合门诊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条件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0137.84元。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并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10137.84元,处10137.84元的罚款。

四、2023年7月,南昌县交叉检查组对新建舒学斌中西医结合诊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条件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424.25元。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并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1424.25元,处1424.25元的罚款。

五、2023年7月,南昌县交叉检查组对南昌市新建区血吸虫病防治站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3737.09元。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并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23737.09元,处23737.09元的罚款。

六、2023年7月,南昌县交叉检查组对新建同康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68907.36元。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并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68907.36元,处68907.36元的罚款。

七、2023年7月,南昌县交叉检查组对南昌市新建区联圩镇卫生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566.33元。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并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1566.33元,处1566.33元的罚款。

八、2023年7月,南昌县交叉检查组对南昌市新建区恒湖垦殖场卫生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6390.09元。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并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16390.09元,处16390.09元的罚款。

九、2023年7月,南昌县交叉检查组对南昌市新建区铁河乡卫生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6582.83元。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并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6582.83元,处6582.83元的罚款。

十、2023年7月,南昌县交叉检查组对南昌市新建区象山镇中心卫生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8420.33元。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并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8420.33元,处8420.33元的罚款。

十一、2023年7月,南昌市抽查检查组对江西省长征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92161.27元。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并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192161.27元,处192161.27元的罚款。

十二、2023年8月,新建区医疗保障局对南昌市新建区华盛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新建城店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发现存在串换收费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816.82元。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并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1816.82元,处1816.82元的罚款。

十三、2023年8月,新建区医疗保障局对南昌市鑫通大药房有限公司新建中园店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发现存在串换收费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702元。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并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702元,处702元的罚款。

十四、2023年8月,新建区医疗保障局对南昌康每乐俊丽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发现存在串换收费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823.21元。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并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1823.21元,处1823.21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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