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金融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金融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新建区金融服务中心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金融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金融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承担联系各驻区国有、股份制及外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协助支持和促进金融改革与创新等工作;积极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协调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
(二)承担宏观管理辖区地方金融机构的行政辅助工作,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的发展工作;协调相关单位推动地方类金融机构规范发展。
(三)参与资本市场运作的战略研究,提出地方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措施;参与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分析全区金融工作动态;负责金融政策咨询、培训等相关工作。
(四)承担与省、市金融监管机构及有关单位的协调沟通;牵头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机制,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
(五)承担组织、指导辖区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筛选、培育拟上市企业,指导企业准备上市工作,协调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跟踪监测全区上市公司经营情况,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购并、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会同有关单位提出促进辖区上市公司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市新建区金融服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南昌市新建区金融服务中心本级。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编制人数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0人;实有人数0人,其中:在职人数0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2023年单位人数在政府办。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金融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新建区金额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24万元,比上年增加14万元,增长12.73%,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聘用人员专项经费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新建区金融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24万元, 比上年增加14万元,增长12.73%,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聘用人员专项经费14万元。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124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74万元、其他项目支出5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97%;商品和服务支出95.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85%;资本性支出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市新建区金融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4万元,较上年增加14万元,增长23.33%。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74万元,较上年增加14万元,增长23.33%。增加原因主要是2023年度增加聘用人员专项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中心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7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7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预算项目2个,涉及资金74万元,金融办运行经费60万,及聘用人员经费14万元。绩效目标表见公开表10。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主要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主要是单位无公务接待预算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主要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金融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