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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建区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新建区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新建区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建区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新建区水利局是区政府主管水行政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土保持及水行政执法等工作。主要如下: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南昌市城市防洪条例》、《南昌市城市水土保持条例》、《南昌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南昌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南昌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行政的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水资源、防洪排涝、供排水、节水、水土保持、污水处理及回用等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组织全区水资源的监督和调查评估;拟定全区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城市水源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制定全区各行业用水定额;负责城乡湖泊水系保护监督和管理调度;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含办理开采矿泉水、地热水取水许可证)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发布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城乡供水、排水管理工作,拟定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承担和监督全区计划用水;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
(五)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工作。按规定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有关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水利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水利行业的特许经营管理,依法监管供水企业的资质,组织审核相关的水价格,负责全区供排水水质日常监测和监管工作。
(七)主管全区河道、堤防、水库、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河口滩涂等水域及其岸线,负责本区重要河道的综合治理、开发和保护;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负责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对政府投资的水利资金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督管理;负责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负责区管涉河建设项目审查和河道采砂规划及审批管理。
(八)落实安全生产方面职责。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九)组织、指导水政、水保监督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十)负责全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全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预防监督工作;归口管理农村“四荒”资源的开发治理;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批及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和行业的水电管理;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农业节水灌溉和乡镇供水以及农村饮水工作。
(十二)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指导水利行业的综合经营工作;负责水利固定资产的监管;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财务政策、信贷、价格等经济调节意见,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全区水工程质量监督,组织监督国家和部、省、市颁发的水利行业质量标准和工程规程规范的实施,主管全区水利建筑市场。
(十四)区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协调提供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持;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必要时,区水利局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五)组织水利科技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管理全区水利科技、教育、对外合作事项,指导和管理全区水利队伍建设。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23年主要任务
2023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十四五”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2023年全区水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践行 “十六字”治水理念和“补短板、强监管”治水总基调,以争创一流的决心和信心,抢抓机遇、顺势而为,真抓实干、奋勇前行,扎实抓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管理改革、水利行业监管等工作,推动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1、加强洪涝灾害防范。始终绷紧防汛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洪患意识和风险防控理念,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分析会商和预报预警,重点做好山塘水库安全度汛、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在建涉河工程防洪安全等工作,切实落实各项应对应急措施,确保防汛安全。2、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加强水库山塘蓄水调度和供水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抗旱效益,为可能出现的干旱条件下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水源保障。
(二)推动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前期,为积极策应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大会和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我们已做好新建区水利高质量发展项目规划,实施期限从2022年到2035年。其中,谋划2023年重点项目5个。
(一)新建区农村饮水管网延伸工程。项目于今年8月开工,总投资1.06亿元,2022年度目标任务为完成投资3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PE配水管网1061公里,项目于2022年8月底正式进场施工,截至目前已铺设管网206公里,完成项目投资3000万元,能够顺利完成年度投资任务。
(二)新建区昌联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0.91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渠道26条、总长77.28公里,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立项建议报告已通过市水利局组织审查,初步设计报告已编制完成,并拟通过农发行和政府专项债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先建后补项目),计划2023年2月开工。
(三)新建区药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0.53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渠道22条、总长35.52公里,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立项建议报告已通过市水利局组织审查,初步设计报告已编制完成,并拟通过农发行和政府专项债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先建后补项目),计划2023年2月开工。
(四)新建区鄱阳湖方洲斜塘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4.5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方洲斜塘蓄滞洪区进行除险加固,新建分洪口门;拆除重建新增闸;扩建转移道路;扩建桥梁;扩建涵管等,项目前期工作由省水利厅组织开展,目前可研报告已编制并完成审查,正在做环评、移民、水保等专项工作。计划2023年开工,施工总工期预计为两年,2025年完工。
(五)锦江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估算投资6.5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改建)泄洪闸、船闸、鱼道、左右岸连接段等,新建区政府成立锦江综合整治工程领导小组,区水利局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了新建区水投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并委托中铁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项目规划论证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报告编制、测量、地勘等工作。
(三)抓细抓实河湖管理工作
1、深入推进河长制。狠抓河长履职,把河长制工作责任链条进一步压紧压实;狠抓水环境整治,规范河道采砂管理,推进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和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狠抓样板河建设,强化河流管护责任,解决河流突出问题,提升河流管护水平;进一步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河道采砂许可等制度,建立健全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公示,加强全程监管。
2、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按照“三条红线”要求,坚持总量控制,强化红线意识,全面加强取用水监测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和节约用水等工作,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理专业化,提升水资源配置能力和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优化水资源利用,以溪霞水库灌区为试点,积极探索水权交易,走出一条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新路子。
3、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执行“一稿制”,切实提高方案审批质量,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推行方案审批线上办理模式。通过政府采购第三方包干式服务模式加大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信息化监管力度,充分运用无人机、天地一体化系统等高新技术,强化对水土保持工程,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管。积极推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要盖,严肃查处生产建设项目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生态红线意识、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意识,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
4、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及省市要求,积极做好我区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整改问题工作,稳步推进历史存量房屋迁建工作。督促乡镇加强对安全管理员日常管理及培训,年底对安全管理员乡级及区级考核。继续推进小型水库和小型堤防、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及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四)全面提高党的建设水平
1、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为水利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思想、组织、纪律保障。
2、推进作风教育整治。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切实开展“庸懒散虚”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抓好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打造全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部门基本情况
2023年度我部门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3个,包括局本级和2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新建区水利局(本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南昌市新建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南昌市新建区水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本部门2023年年末全额编制人数110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全额事业编制 95人,自收自支编制6人;年末实有人数172人,其中在职人员108人,退休人员 63人。遗属补助人员1人。
第二部分 新建区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安排部门收入预算17511.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4487.9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1302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74.7735万元。主要为本年度新增了下属单位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17511.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74.7735万元。主要为本年度新增了其他收入资金,
其中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1.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6%,商品和服务支出31.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8%,其他运转类支出1487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4.93%,特定目标类支出764.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7%。
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9%,卫生健康支出111.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3%,农林水支出1706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46%,住房保障支出141.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82%。
其中按支出项目分类划分:基本支出1874.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1.0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1.44万元。项目支出15637.4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9.3%,包括其他项目支出15637.4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4487.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9413万元。主要为本年度水毁工程、排渍排涝、等专项均未列支在我单位。
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5%,卫生健康支出111.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8%,农林水支出404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13%,住房保障支出141.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4%。
其中按支出项目分类划分:基本支出1874.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7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1.0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1.44万元。项目支出2613.4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8.24%,包括其他项目支出2613.4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预算商品及服务支出总额170.1865万元,其中包括全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28万元、咨询费14.83万、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3156万元。主要原因设备运维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我局采购预算共安排1129.8万元。主要为电脑、空调等办公用品及项目专用设备、硬件运维服务。较上年增加75.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水政大队监控系统第三方系统运维服务费。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特种用车3辆。执法车3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辆。
(九)项目情况说明
1.堤防保险费项目
1)项目概述:我省降雨丰沛,时空分布不均,洪涝灾害频繁,特别是2020年全省遭受多轮强降雨,长江中上游洪水通过九江湖口倒灌进入鄱阳湖及赣江,再加上新建区地处赣江、锦江、修河下游,鄱阳湖之滨,导致我区赣江昌邑站和锦江松湖站相继出现超1998年历史最高洪水位,对我区堤防等水利工程造成严重损毁。为有效应对洪涝灾害,分担和转移堤防防灾损修复压力和风险,根据《江西省水利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堤防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1﹞44号)文件要求,我区保护耕地千亩以上圩堤(以下简称千亩圩堤)需全面投保
2)立项依据:(赣水建管字﹝2021﹞44号)文件要求(赣水建管字﹝2021﹞44号)文件要求。
3) 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水利局
4)实施方案:万亩圩堤及重点圩堤自愿选择投保;千亩圩堤保费在一定限额内,省级按照“以奖代补、先保后补”方式奖补一般县按保费30%,万亩及以上堤防保费补贴由市县承担。千亩堤防平均价值按不高于600万元/公里估算,万亩堤防平均价值按不高于900万元/公里估算,保险费率最高不超过3.5‰。
5) 实施周期:一年
6) 年度预算安排:153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为有效应对洪涝灾害,分担和转移堤防防灾损修复压力和风险。
数量指标:保护堤防长度=136.41km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数(万)<=153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洪涝灾害财产损失减少率(%)>=95%
生态效益指标:河道洪泛区保护率(%)>=90%
可持续影响:项目影响时间>=10年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95%
2.水环境整治项目
1)项目概述:全区水环境污染严重,水体和前20年前相比,相差甚远,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环保思想,要对污染水体进行治理,特别是农村的门塘、沟渠、水库淤塞严重,污染严重。
2)立项依据: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河湖管理“河湖长制”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新发〔2015〕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全面优化新建区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
3) 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水利局
4)实施方案: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
5) 实施周期:一年
6) 年度预算安排:50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污染水体进行治理,特别是农村的门塘、沟渠、水库淤塞严重,污染严重,全面优化新建区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
数量指标:完成乡镇河流排污治理个数=16个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数(万)<=50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提升新建区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
生态效益指标:水质明显改善
可持续影响:深化污水整治、净化水体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90%
3.排渍排涝项目
1)项目概述:做好排涝工作,补强水利工程短板,加快防洪减灾能力建设,提高水利设施抵御洪水灾害的能力,发挥防洪、供水、灌溉多方面作用是十分必要的
2)立项依据:历年以来区水利局预算批复
3) 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水利局
4)实施方案:补贴乡镇泵站排涝电费及其他费用
5) 实施周期:一年
6) 年度预算安排:654.4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为做好灾后水利修复重建,补强水利工程短板,加快推进全区防洪减灾能力建设,提升水利设施抵御洪水灾害的能力。
数量指标:完成排涝面积=57亩
质量指标:排涝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排涝完成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数(万)<=654.4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改善水生态环境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90%
4.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省水利厅相关要求,我区需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区级配套资金、小型集中和分散式供水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延伸服务资金
2)立项依据:根据省水利厅相关要求,我区需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区级配套资金、小型集中和分散式供水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延伸服务资金
3) 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水利局
4)实施方案:完成年度农村饮水安全维养和小型集中和分散式供水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延伸服务。
5) 实施周期:一年
6) 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完成年度农村饮水安全维养和小型集中和分散式供水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延伸服务。
数量指标:完成小型供水维养数量=1个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数(万)<=10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农村饮水安全保证率>=90%
生态效益指标:农村饮水安全保证率>=90%
可持续影响:有效保证农村饮水安全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95%
5.水政执法监管平台运维项目
1)项目概述:新府办抄字(2020)21号,为提升我区河道监管范围,及时打击违法采砂行为。
2)立项依据:新府办抄字(2020)21号,为提升我区河道监管范围,及时打击违法采砂行为。
3) 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水利局
4)实施方案:水政监管平台系统运维
5) 实施周期:一年
6) 年度预算安排:14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为提升我区河道监管范围,及时打击违法采砂行为。
数量指标:项目完成个数=1个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数(万)<=14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打击非法采砂
生态效益指标:河道环境明显改善
可持续影响:深化污水整治、净化水体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5%
6.小型水库和堤防维修养护项目
1)项目概述:近年来我县局部洪涝灾害频繁,为保证我县小型水库及堤防安全。
2)立项依据:小型水库和堤防维修养护有利于保证我县小型水库及堤防安全
3) 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水利局
4)实施方案:1溢洪道,涵管清淤,护坡修复,草皮铺设,坝顶公路修复等水利工程工程维修养护。2管理所,生活区环境整治,日常清障清杂。3闸门启闭机闸门更换,维修。4启闭机日常维养。5指示牌等设备购置。
5) 实施周期:一年
6) 年度预算安排:14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为切实保障小型水库及堤防安全,满足防洪抢险需要。
数量指标:完成水库维养座数=96座、完成圩堤维养长度=197km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数(万)<=14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防洪能力,保证社会稳定率
生态效益指标:水质改善率 =100%
可持续影响:深化水库整治、净化水体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5%
7.圩堤清障项目
1)项目概述:近年来我县局部洪涝灾害频繁,为保证我县圩堤安全畅通。
2)立项依据:圩堤清障应急维修有利于切实保障防汛道路畅通。
3) 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水利局
4)实施方案:对影响防洪抢险车辆通行的道路进行维修
5) 实施周期:一年
6) 年度预算安排:8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为切实保障防汛道路畅通,满足防洪抢险需要。
数量指标:完成圩堤清障长度=175.75km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数(万)<=14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防洪能力,保证社会稳定率
可持续影响:工程预计使用年限(年)>=1年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5%
8.小型水库和堤坊安全管理员配套项目
1)项目概述:为切实保障小型水库安全,满足防洪抢险需要。
2)立项依据:小型水库安全员有利于切实保障小型水库安全。
3) 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水利局
4)实施方案:小型水库和堤坊安全管理员配套经费
5) 实施周期:一年
6) 年度预算安排:105.26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为切实保障小型水库及堤防安全,满足防洪抢险需要。
数量指标:水库安全员人数=115人、 圩堤安全员人数=187人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数(万)<=105.26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防洪能力,保证水库安全率
可持续影响:工程预计使用年限(年)>=1年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5%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区水利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176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与上年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与上年减少43万元。主要为厉行勤俭,减少接待开支。调整到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56万元,与上年增加43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增加,公车使用增加。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二、水利工程建设: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三、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四、水利前期工作: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五、水利执法监督: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六、水土保持: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利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八、水质监测: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发布水质公报等。
九、水文测报: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江、河、湖、库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十、防汛: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十一、抗旱: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十二、农田水利: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十三、水利技术推广: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十四、信息管理: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信息管理事业单位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业务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保存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等。
十五、其他水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