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南昌市新建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南昌市新建区水利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新编发﹝2021﹞35号)文件,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由原水利局下属9个单位整合组建而成,主要承担区域内河道圩堤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水库、堤防、泵站、水闸等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和日常管护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是:一是:严格落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以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为中心工作,落实防汛责任,在汛期前对管辖的水利工程开展隐患排查检查,抓好整改,消除隐患,做好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准备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二是扎实做好2023年度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提高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平认真组织实施国有水库及堤防维修养护项目,确保水利工程工程运行安全。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数为6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1人,年末实有人数90人,其中在职人员60人,退休人员3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7582.54万元,比上年增加744.93万元,增长10.89%。为上年度在主管局申报预算运行经费,2023年度本单位自行申报,另其他资金收入增加3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8.5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602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7582.54万元,较上年度增加744.93万元,增长10.89%。因我单位上年度运行经费为主管局申报,2023年度本单位自行申报。
其中: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54.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额的61.2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50.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59万元;项目支出6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额的38.75%,包括农林水支出604万元。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09万元,卫生监控支出56.87万元,农林水支出7351.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11万元。
3、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50.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额的89.09%;商品和服务支出1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额的1.3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额的9.6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58.54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64.93万元,增长30.57%,因我单位上年度运行经费为主管局申报,2023年度本单位自行申报。具体支出情况是:工资福利支出850.4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4.5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1.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88%,商品和服务支出12.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81%,项目支出6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7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2.5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8.17万,主要原因是:2022年为我单位第一年做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在主管单位,我单位列在其他资金内,2023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在本单位,导致年初预算运行经费减少,运行经费包括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资金。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00万元,主要为电脑、空调等办公用品及专用设备项目政府采购等财政计划支出。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特种用车4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绩效情况
1、流湖大泵站运行项目
(1)项目概述:近年来我县局部洪涝灾害以及旱灾频繁,对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影响,提高水利防洪抗旱能力,保障我单位流湖地区(流湖、西山、厚田)防洪排涝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水利防洪抗旱能力。
(2)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
(3)实施周期:一年度
(4)年度预算安排:120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流湖地区防洪排涝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水利防洪抗旱能力。
数量指标:运行管理人员人数≤8人;
质量指标:水利工程运行保障率100%;
时效指标:水利工程运行保障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经费成本控制数为12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提供水利防洪能力95%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水管体制改革解困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为维护社会稳定,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溪霞、幸福、肖峰、梦山水库职工历史遗留问题管理经费,安置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
(3)实施周期:一年度
(4)年度预算安排:260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水管体制改革历史遗留问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按上级人社部门文件执行。
数量指标: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职工水库座数=4座;
质量指标:职工养老保险汇缴率100%;
时效指标:职工养老保险汇缴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经费成本控制数为26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社会稳定率达95%以上
满意度指标:受益职工满意度达95%以上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0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2、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增(减)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厉行勤俭,减少接待开支,调整至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4、公务用车购置费54万元,比上年增(减)1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老旧维修费用较高待报废重新采购。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二、水利工程建设: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三、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四、水利前期工作: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五、水利执法监督: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六、水土保持: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八、水质监测: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发布水质公报等。
九、水文测报: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江、河、湖、库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十、防汛: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十一、抗旱: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十二、农田水利: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十三、水利技术推广: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十四、信息管理: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信息管理事业单位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业务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保存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等。
十五、其他水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