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统计局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统计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新建区统计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南昌市新建区统计局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统计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全区统计工作实施意见、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沿滩区境内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实施。
2.根据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要求,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完成国家统计任务,管理全区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乡镇、各单位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管理各乡镇、各单位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3.组织有关单位完成人口、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等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搜集、整理、提供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单位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忽然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统一核定、管理和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数字,积极开展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5.加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库体系,执行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推进统计计算手段、传输设备现代化。
6.加强对乡镇统计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区级各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组织统计工作的指导,加强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开展基本单位统计登记及年检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档案和保密等管理制度。
7.开展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按照职改单位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统计专业中初级职务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加强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统计学历教育和统计系统公务员业务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市新建区统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南昌市新建区统计局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编制人数3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3人。单位实有人数47人,其中:在职人数33人,包括行政人员1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3人;退休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统计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见附件一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统计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南昌市新建区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851.73万元,比上年增加550.56万元,增长42.3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1.73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新建区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851.73万元, 比上年增加550.56万元,增长42.3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64.8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00.7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27万元;项目支出1266.85万元,其他收入项目2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7.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33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43.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3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30.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66%;商品和服务支出1251.7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7.6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7%;资本性支出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市新建区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31.73万元,较上年增加550.56万元,增长42.9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7.3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9.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86%;住房保障支出43.6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39%,卫生健康支出33.3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8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收。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667.34万元,较上年增加487.25万元,增长41.28%。原因主要是增加第五次经济普查。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3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3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预算项目5个,涉及资金1147.85万元。
绩效指标见附件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22.78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接待次数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