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 “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 “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对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科技和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在工业信息化的融合进程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3、负责监测分析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4、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一同组织技术改进、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推广、运用,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 5、负责承办全区工业企业技改项目的考察、审批和项目实施等事宜。 6、负责推进工业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区创业创新工作,研究制定创业创新政策、工作目标;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7、负责建立和完善为重点工业企业服务的工作体系;研究提出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协调优化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8、承担全区节能监察工作;承担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9、负责指导全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10、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落实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会同通信、广播电视行业管理部门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和业务协同。 11、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及其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2、负责综合管理全区科技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重点科技攻关、星火、火炬、科技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鉴定、科技扶贫、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发展等科技计划;负责高新技术的认定,协调有关部门推动科技进步,组织技术出口、引进、消化和创新工作;组织拟定全区科技发展和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批科技贸易机构,指导全区非公经济科技工作;指导、协调区直各部门和乡(镇)的科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各行业的科技进步;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奖励、推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的国外智力引进工作;负责科技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及科学普及工作;指导全区科技产业发展工作。 13、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4、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负责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和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行政执法工作。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主管盐业工作,制定和执行盐业产业政策,负责工业盐管理,组织落实国家储备盐制度和食盐供应应急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共有预算单位 2 个,包括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本级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本级、南昌市新建区转制企业职工服务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7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4人,全部补助 事业编制人数46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 小计7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70人,行政在职人数24人,全 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46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
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81人,遗属人数1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收入预算总额为 2709.1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5.0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909.12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5.03 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 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收入 8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支出预算总额为 2709.1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5.03 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216.6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31.03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057.96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57.0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 万元, 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1492.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54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35.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989.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9 万元,债务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8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9.2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89.8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3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2438.0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 增加 211.99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7.04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灾 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1493.36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 97.3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6.36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9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助 60.6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少 170.27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 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资本性支出 8.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 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对企业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财政拨款支出算 1909.1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5.0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国 防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 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7.0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89.83 万 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1638.02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4.2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216.62 万元,较上年预算 安排增加 231.03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057.96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57.0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 万元, 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692.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46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35.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89.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9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 元,资本性支出 8.8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 0 万元,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 0 万元,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157.06 万元, 比2023年(上年)预算减少 111.44 万元,下降 41.5 %,主要原因是 财政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
(七)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27.76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7.76 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上年)7 月 31 日(各级财政编制部门预算基 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 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0 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为 “ 0”的内容也应保留,如 “部门共有车辆 0 辆”)
(九)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2011年3月18日原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文件设立和《关于印发南昌市新建区工业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立项依据
关于印发《新建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新科工信字〔2020〕29号)、《关于开展2020年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和监察检测工作,开展节能审计和电平衡,表彰奖励,节能宣传与培训,工业节能监察单位的耗能设备检测等。
3)实施主体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4)实施方案
该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区域内工业领域开展节能降耗工业。对工业企业进行节能监察及其监察单位的耗能设备检测,淘汰高耗能落后设备、燃煤锅炉整治,评价考核与表彰奖励,节能宣传与培训。执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南昌市新建区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
5)实施周期
实施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60万。
二、2024年 “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11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 部门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
公务接待费 9 万元,比上年减 1 万元,主要
原因是: 单位落实过紧日子,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
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预算保持一致 。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主
要原因是: 单位无购车计划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 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
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 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
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上年)全部结转和 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 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七)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八)科技重大专项:反映用于科技重大专项的经费支出 (九)能源节约利用: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十) 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反 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 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 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 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 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
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
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
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 “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年 “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对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科技和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在工业信息化的融合进程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3、负责监测分析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4、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一同组织技术改进、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推广、运用,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 5、负责承办全区工业企业技改项目的考察、审批和项目实施等事宜。 6、负责推进工业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区创业创新工作,研究制定创业创新政策、工作目标;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7、负责建立和完善为重点工业企业服务的工作体系;研究提出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协调优化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8、承担全区节能监察工作;承担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9、负责指导全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10、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落实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会同通信、广播电视行业管理部门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和业务协同。 11、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及其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2、负责综合管理全区科技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重点科技攻关、星火、火炬、科技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鉴定、科技扶贫、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发展等科技计划;负责高新技术的认定,协调有关部门推动科技进步,组织技术出口、引进、消化和创新工作;组织拟定全区科技发展和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批科技贸易机构,指导全区非公经济科技工作;指导、协调区直各部门和乡(镇)的科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各行业的科技进步;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奖励、推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的国外智力引进工作;负责科技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及科学普及工作;指导全区科技产业发展工作。 13、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4、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负责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和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行政执法工作。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主管盐业工作,制定和执行盐业产业政策,负责工业盐管理,组织落实国家储备盐制度和食盐供应应急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单位内设处室 10 个,包括: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单位名义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承担文电、机要、档案、宣传、政务公开、保密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对本系统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承担相关行政应诉工作;
(三)经济运行科。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协调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四)中小企业科。负责全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中 长期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负责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及信用体系建设,整合社会各类资源,培育服务中小企业的社会机构;
(五)产业推进科。负责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定产业结构调整目 录;研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工业产业发展政策;
(六)节能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审核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和资源消耗项目;
(七)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办公室。承担全区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
(八)大数据和电子信息科。拟订全区大数据和信息化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信息化建设的政策;统筹规划和管理信息化建设发展专项;负责全区大数据管理工作;负责电子信息、 光伏、LED、VR(AR)等电子信息产业的培育与行业管理工作;
(九)科技科。负责全区科学技术市场管理工作;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参与组织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工程; 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十)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本部门简易审批事项的审批; 受理、协调部门内部复杂审批事项、联合审批事项的办理和服务。
编制人数小计5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4人,全部补助 事业编制人数26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 实有人数 小计5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0人,行政在职人数24人,全 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6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 离
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47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收入预算总额为 1789.1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0.0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389.1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0.03 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 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支出预算总额为 1789.1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0.03 万元;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 1216.6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31.53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057.96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57.0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 万元, 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572.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01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8.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3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7.0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7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89.8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5.3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1518.0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 减少 29.05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4.2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7.03 万元;粮油物资储
备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1215.0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36.9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72.5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20.6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86.3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 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对企业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1389.1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0.03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 国防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7.0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89.83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1118.02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金融支出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4.26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 1389.1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0.03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5.0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72.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 万元, 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债务 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 0 万元,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如两年度预算均无相应支出,则说明 “本单位没有使
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 0 万元,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如两年度预算均无相应支出,则说明 “本单位没有使
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 157.06 万元, 比2024年(上年)预算减少 111.44 万元,下降 41.50 %。
(如两年度预算均无相应支出,则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
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4.76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4.76 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为 “ 0”的内容也应保留,如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上年)7 月 31 日(各级财政编制部门预算基 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 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0 辆。
2023 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
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单位共有车辆 0 辆。
(为 “ 0”的内容也应保留,如 “单位共有车辆 0 辆”)
(九)科工信局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2011年3月18日原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文件设立和《关于印发南昌市新建区工业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4)立项依据
关于印发《新建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新科工信字〔2020〕29号)、《关于开展2020年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和监察检测工作,开展节能审计和电平衡,表彰奖励,节能宣传与培训,工业节能监察单位的耗能设备检测等。
5)实施主体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4)实施方案
该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区域内工业领域开展节能降耗工业。对工业企业进行节能监察及其监察单位的耗能设备检测,淘汰高耗能落后设备、燃煤锅炉整治,评价考核与表彰奖励,节能宣传与培训。执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南昌市新建区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
6)实施周期
实施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60万。
二、2024年 “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9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公务接待费 9 万元,比上年减 1 万元,主要
原因是: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
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主
要原因是: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 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
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 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
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 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 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七)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八)科技重大专项:反映用于科技重大专项的经费支出 (九)能源节约利用: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十) 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 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 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 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 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 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